对工业企业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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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 对工业企业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第一节 概述一、监管主体与工作职责(一)监管主体省局是主体;省局内管办负责具体工作;特派员办公室(以下简称“特派办”)和驻地市级局(以下简称“市局”)为具体执行部门。(二)工作职责1省局的监管职责2.特派办的监管职责(1)在省局内管办领导下开展对山东中烟工业企业、烟叶复烤加工企业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督导市局开展对驻地工业企业内部专卖管理工作;(2)开展对所驻山东中烟工业企业、烟叶复烤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有效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对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实施实时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和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责令其纠正违规生产经营行为;(3)在省局的统一安排下,牵头

2、组织市局对所驻山东中烟工业企业、烟叶复烤加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4)列席所驻山东中烟工业企业、烟叶复烤加工企业涉及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的有关会议;(5)完成省局及内管办交办的其他工作。3.市局的监管职责(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辖区山东中烟工业企业、烟叶复烤加工企业进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2)根据省局的统一安排,配合特派办对山东中烟工业企业、烟叶复烤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3)承办省局交办的其它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事项。二、监管工作制度(一)报告制度每月10日前向所驻特派办、市局定期报告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情况报表,对异常数据应进行文字说明;每季度、半年、年终向所驻特派办、市局报送内部专卖管理监督

3、工作情况报告;突发事件和生产经营违法违规情况,要及时通报特派办和市局,重大情况不得超过24小时;特派办每季度向省局内管办报告工作,年底报告全年工作情况。(二)检查制度 对山东中烟工业企业、烟叶复烤加工企业采取日常监管、定期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驻企特派办实施日常监管,组织驻地市局定期对山东中烟工业企业、烟叶复烤加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省局每年对山东中烟工业企业、烟叶复烤加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派办、市级局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省局、特派办、市级局要针对问题较多的单位,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专题组织开展重点检查工作。(三)案件查处制度 (四)会议制度(五)举报监督制度三

4、、监管要求(一)监管主体的工作要求1.特派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行监管职责,依法行政,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工作中要实行痕迹化管理,记录整个工作过程,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2.特派办及市局对山东中烟工业企业、烟叶复烤加工企业存在的不规范生产经营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后,要跟踪检查,督促被监管企业整改落实;被监管单位应及时向特派办和市局报告整改情况。3.特派办和市局要充分利用准运证管理系统、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信息系统,对有关生产经营数据进行分析,查找异常,实施有效监管。(二)被监管对象的工作要求1.应自觉接受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严格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国家局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规范自律。2.

5、应构建完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信息化平台,并向特派办和市局开放。3.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及时、提供、报送备案备查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生产经营报表、资料和季度、年度工作情况报告。4.召开涉及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的有关会议,须通知特派办、市局派员参加,主动接受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第二节 对山东中烟工业企业的内部监管一、卷烟生产企业的业务流程与规范要求(一)卷烟生产企业的业务流程1卷烟生产、销售、打扫码业务流程(1) 计划下达。(2) 卷烟生产。(3) 成品销售。1) 合同签订:2) 合同执行:3) 发货:(4) 打、扫码。卷烟生产企业的打、扫码流程为“一打一扫”,“一打”的流程:计划取码安排生产生产打码

6、数据上传;“一扫”的流程:出库扫码数据上传。成品卷烟出库进入流通环节时进行扫码,并将扫码数据上传。 2卷烟生产企业烟叶购进、调出业务流程(1) 烟叶合同签订。(2) 入库。(3) 领用(调出)。(4) 调剂(转库)。3卷烟生产企业烟用辅料购进、调出业务流程(1) 合同签订。(2) 入库。(3) 领用(调出)。(4) 调剂(转库)。4卷烟生产企业烟草专用机械采购、大修、调拨业务流程(1) 购进。(2) 大修。(3) 调拨。5卷烟生产企业专卖品报废业务流程(1) 申请报废。(2) 销毁处理。 (二)卷烟生产企业生产经营的规范要求1卷烟生产的规范要求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性文件对卷烟生产的规范要

7、求主要有:从事卷烟生产的企业应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严格在许可证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执行国家局下达的生产计划,严禁以任何理由超计划、超进度生产;生产的卷烟应100%在线打码入库;不得无码生产、无码备货。2福利烟、样品烟、试制烟、促销烟生产及管理的规范要求3卷烟销售的规范要求卷烟销售价格、合同、渠道方面促销的规定:卷烟生产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商业企业提供样品烟进行卷烟让利营销活动。卷烟生产企业不得向商业企业提供评吸烟、奖励烟以及其他财物进行卷烟促销活动,严禁直接向零售客户搞宣传促销,不得通过任何不正当手段和资源性交换来换取局部利益与市场份额。从事促销活动只能通过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

8、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卷烟经营商在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卷烟销售网络进行,所需卷烟必须从促销活动所在地烟草公司购入,并不得以促销名义开展卷烟经营活动;促销活动地点必须明显张挂“吸烟有害健康”警语,并不得以中小学生为促销对象;促销活动不得采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促销宣传品单位价值不得高于所促销卷烟的单条价格;促销者应当将促销活动的内容、目的、时间、地点、规模、范围报告当地地市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并接受当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4烟叶管理的规范要求购进烟叶、合同签定、委托复烤加工、使用、调剂方面5烟用辅料管理的规范要求6烟草专用机械管理的规范要求卷烟生产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购进、大修

9、烟草专用机械应按相应程序进行审批。从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手中购进烟草专用机械并必须签定合同;在烟机设备定点大修单位进行大修应签定大修合同;禁止向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单位购买烟草专用机械,禁止购买走私烟机和非正常渠道进口的烟机;烟草专用机械调剂(调出)必须报批,不许企业自行销售,严禁直接或间接出售给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7烟草专卖品报废处理的规范要求报废专卖品管理制度;销毁报废专卖品需在专卖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烟草专用机械需在省局专卖部门监督下进行。山东省局 2008 年 6 月下发了山东省烟草专卖局不能回收利用的残次烟叶或废弃烟叶烟末销毁处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10、),文件规定:废弃烟叶销毁处理的监督管理实行计划管理、批次审批、准运管理和到货确认制度。省局负责废弃烟叶销毁监管制度的制定,负责组织选定废弃烟叶销毁企业,负责监督检查其他责任主体履行职责的情况。省局特派员办公室负责废弃烟叶销毁的审批,负责定期向省局报告废弃烟叶销毁情况,负责监督指导市级局履行相关职责。市级局经省局授权,负责废弃烟叶的准运审批和管理,负责废弃烟叶销毁全过程监控,负责监督指导有关县级局履行相关职责。县级局负责审核、检查废弃烟叶的到货确认,负责废弃烟叶的现场监销,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负责销毁企业的相关内部管理。省局选定废弃烟叶销毁企业后,由销毁企业驻地市级局、废弃烟叶产生企业驻地市级

11、局、废弃烟叶产生企业、废弃烟叶销毁企业等共同签订销毁合同。销毁合同签订前,须报省局审查;销毁合同签订后,须报省局备案。废弃烟叶销毁合同中必须具备以下条款:(1)废弃烟叶产生企业不得与废弃烟叶销毁企业买卖废弃烟叶;(2)废弃烟叶销毁企业须承诺无条件服从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3)废弃烟叶销毁企业如果自身情况发生变化、不服从监管或者出现其他问题,作为销毁合同单方面终止的必要条件;(4)废弃烟叶销毁合同的有效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2年;(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款。8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携带证管理的规范要求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规范异地携带卷烟管理和携带证使用的通知规定:卷烟工商企业的公务人

12、员跨地(市)携带卷烟的数量每人次不得超过5万支(250条)。携带证由携带起始地的地(市)级烟草专卖局或地(市)级以上烟草专卖局签发。携带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日。携带证仅限携带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一名携带人只能只能持有一份烟草专卖品个人携带证。携带证在有效期限内只能使用一次,不得重复使用。二、对卷烟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一)对卷烟生产企业日常监管的主要内容对卷烟生产企业内部专卖监督管理的重点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卷烟生产企业是否严格按照计划组织生产;二是卷烟生产企业是否严格按照专卖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求对专卖品进行管理。1.对原辅材料的监管内容原辅材料进耗存平衡情况,原辅材料的购进情况

13、,对烟叶、丝束的委托加工情况,监管的重点是:企业是否存在无合同或超合同购进、加工原辅材料的情况。2对卷烟生产、打扫码入库的监管内容对卷烟生产企业生产方面监管的主要内容是企业组织生产、执行生产计划的情况和成品打码入库的情况,监管的重点是:企业是否严格按照计划组织生产;有无超计划、超进度生产卷烟的情况;生产的卷烟是否100%打码入库,有无违反卷烟打码规定的情况。对成品卷烟扫码出库监管的主要内容是扫码出库的流程及管理。监管的重点是:卷烟生产企业卷烟出库是否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是否存在未经扫码出库的卷烟(自用等用途除外);对报废、不能识别码是否建立了登记制度。3卷烟运输的监管内容对卷烟生产企业卷烟运

14、输环节监管的主要内容是准运证、携带证的开具、使用、管理情况。监管的重点是:企业是否建立准运证、携带证管理台帐;运输卷烟是否按程序办理了准运证,携带促销烟是否办理了携带证,准运证、携带证是否货证相符,是否存在无证运输行为,是否有违规邮寄卷烟的行为。4卷烟销售的监管内容对卷烟生产企业卷烟销售环节监管的主要内容是卷烟购销合同执行情况、卷烟销售数量。监管的重点是:企业是否存在非正常渠道销售卷烟(向无烟草专卖批发许可证单位或个人销售卷烟)的问题。5对工业企业卷烟销售促销的监管内容6对专卖品报废环节的监管内容(二)对卷烟生产企业日常监管的主要方法对卷烟生产企业日常监管的方法有多种。最为重要的方法主要有两种

15、:一是收集信息、调查核实。二是现场检查、实地监管。1原辅材料的购进、加工环节在原辅材料的购进、加工环节,主要采用数据分析调查核实和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监管。(1)原辅材料进耗存平衡情况 工业企业原辅材料进耗存情况统计表原辅材料种类: 项目月份期初库存量原辅材料入库量原辅材料出库量期末库存量购进入库量其他入库量生产领用量其他出库量合计表4-1表中逻辑关系:期初库存+原辅材料入库量-原辅材料出库量=期末库存量从库存台账、原辅材料消耗报表、生产车间原辅材料领料单及报表采集相关数据,如果不能建立上述平衡关系的,进一步调查核实,查明原因。(2)原辅材料购进环节的监督检查检查方法:一般采用数据分析对比的方式检查购进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对购进单位的资质和货款结算采用实地检查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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