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桩设计、建筑桩基设计等级、桩基设计基本资料、桩的选型与布置、特殊条件下的桩基、 桩基应根据具体条件分别进行下列承载能力计算和稳定性验算:1应根据桩基的使用功能 和受力特征分别进行桩基的竖向承载力计算和水平承载力计算;2应对桩身和承台结构承 载力进行计算;对于桩侧土不排水抗剪强度小于10kPa、且长径比大于50的桩应进行桩身 压屈验算;对于混凝土预制桩应按吊装、运输和锤击作用进行桩身承载力验算;对于钢管桩 应进行局部压屈验算;3当桩端平面以下存在软弱下卧层时,应进行软弱下卧层承载力验 算;3基本设计规定管桩设计、建筑桩基设计等级、桩基设计基本资料、桩的选型与布置、特殊条 件下的桩基3. 1 一般规定3.1.1桩基础应按下列两类极限状态设计:1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桩基达到最大承载能力、整体失稳或发生不适于继 续承载的变形;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桩基达到建筑物正常使用所规定的变形限值或达到 耐久性要求的某项限值3.1.2根据建筑规模、功能特征、对差异变形的适应性、场地地基和建筑物体 型的复杂性以及由于桩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程度,应将桩 基设计分为表3.1.2所列的三个设计等级。
桩基设计时,应根据表3.1.2确定设 计等级设计等级建筑类型甲级(1) 重要的建筑(2) 30层以上或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3) 体型复杂且层数相差超过10层的高低层(含纯地下室)连体建筑(4) 20层以上框架一核心筒结构及其他对差异沉降有特殊要求的建筑(5) 场地和地基条件复杂的7层以上的一般建筑及坡地、岸边建筑(6) 对相邻既有工程影响较大的建筑乙级除甲级、丙级以外的建筑丙级场地和地基条件简单、荷载分布均匀的7层及7层以下的一般建筑3.1.3桩基应根据具体条件分别进行下列承载能力计算和稳定性验算:1应根据桩基的使用功能和受力特征分别进行桩基的竖向承载力计算和水平 承载力计算;2应对桩身和承台结构承载力进行计算;对于桩侧土不排水抗剪强度小于 10kPa、且长径比大于50的桩应进行桩身压屈验算;对于混凝土预制桩应按吊 装、运输和锤击作用进行桩身承载力验算;对于钢管桩应进行局部压屈验算;3当桩端平面以下存在软弱下卧层时,应进行软弱下卧层承载力验算;4对位于坡地、岸边的桩基应进行整体稳定性验算;5对于抗浮、抗拔桩基,应进行基桩和群桩的抗拔承载力计算;6对于抗震设防区的桩基应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
3.1.4下列建筑桩基应进行沉降计算:1设计等级为甲级的非嵌岩桩和非深厚坚硬持力层的建筑桩基;2设计等级为乙级的体型复杂、荷载分布显著不均匀或桩端平面以下存在 软弱土层的建筑桩基;3软土地基多层建筑减沉复合疏桩基础3.1.5对受水平荷载较大,或对水平位移有严格限制的建筑桩基,应计算其水 平位移3.1.6应根据桩基所处的环境类别和相应的裂缝控制等级,验算桩和承台正截 面的抗裂和裂缝宽度3.1.7桩基设计时,所采用的作用效应组合与相应的抗力应符合下列规定:1确定桩数和布桩时,应采用传至承台底面的荷载效应标准组合;相应 的抗力应采用基桩或复合基桩承载力特征值2计算荷载作用下的桩基沉降和水平位移时,应采用荷载效应准永久组合; 计算水平地震作用、风载作用下的桩基水平位移时,应采用水平地震作用、风载 效应标准组合3验算坡地、岸边建筑桩基的整体稳定性时,应采用荷载效应标准组合; 抗震设防区,应采用地震作用效应和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4在计算桩基结构承载力、确定尺寸和配筋时,应采用传至承台顶面的荷 载效应基本组合当进行承台和桩身裂缝控制验算时,应分别采用荷载效应标准 组合和荷载效应准永久组合5桩基结构设计安全等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和结构重要性系数应按现 行有关建筑结构规范的规定采用,除临时性建筑外,重要性系数 不应小于1.0。
6当桩基结构进行抗震验算时,其承载力调整系数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规定采用3.1.8以减小差异沉降和承台内力为目标的变刚度调平设计,宜结合具体条件 按下列规定实施:1对于主裙楼连体建筑,当高层主体采用桩基时,裙房(含纯地下室)的地基或桩基刚度宜相对弱化,可采用天然地基、复合地基、疏桩或短桩基 础2 对于框架一核心筒结构高层建筑桩基,应加强核心筒区域桩基刚度(如 适当增加桩长、桩径、桩数、采用后注浆等措施),相对弱化核心筒外围桩基刚 度3 对于框架一核心筒结构高层建筑天然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宜 于核心筒区域设置增强刚度、减小沉降的摩擦型桩4 对于大体量筒仓、储罐的摩擦型桩基,宜按内强外弱原则布桩5 对上述按变刚度调平设计的桩基,宜进行上部结构一承台一桩一土共 同工作分析3.1.9软土地基上的多层建筑物,当天然地基承载力基本满足要求时,可采用 减沉复合疏桩基础3.1.10对于本规范第3.1.4条规定应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桩基,在其施工过程 及建成后使用期间,应进行系统的沉降观测直至沉降稳定3. 2基本资料3.2.1桩基设计应具备以下资料:1岩土工程勘察文件:1)桩基按两类极限状态进行设计所需用岩土物理力学参数及原位测试 参数;2)对建筑场地的不良地质作用,如滑坡、崩塌、泥石流、岩溶、土洞等,有明确判断、结论和防治方案;3) 地下水位埋藏情况、类型和水位变化幅度及抗浮设计水位,土、水 的腐蚀性评价,地下水浮力计算的设计水位;4) 抗震设防区按设防烈度提供的液化土层资料;5) 有关地基土冻胀性、湿陷性、膨胀性评价。
2建筑场地与环境条件的有关资料:1)建筑场地现状,包括交通设施、高压架空线、地下管线和地下构筑物 的分布;2) 相邻建筑物安全等级、基础形式及埋置深度;3) 附近类似工程地质条件场地的桩基工程试桩资料和单桩承载力设计 参数;4) 周围建筑物的防振、防噪声的要求;5) 泥浆排放、弃土条件;6) 建筑物所在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和建筑场地类别3建筑物的有关资料:1)建筑物的总平面布置图;2) 建筑物的结构类型、荷载,建筑物的使用条件和设备对基础竖向及水 平位移的要求;3)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4施工条件的有关资料:1) 施工机械设备条件,制桩条件,动力条件,施工工艺对地质条件的适 应性;2) 水、电及有关建筑材料的供应条件;3) 施工机械的进出场及现场运行条件5供设计比较用的有关桩型及实施的可行性的资料3.2.2桩基的详细勘察除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 有关要求外,尚应满足下列要求:1勘探点间距:1) 对于端承型桩(含嵌岩桩):主要根据桩端持力层顶面坡度决定,宜 为12~24m当相邻两个勘察点揭露出的桩端持力层层面坡度大于10%或持力 层起伏较大、地层分布复杂时,应根据具体工程条件适当加密勘探点。
2) 对于摩擦型桩:宜按20~35m布置勘探孔,但遇到土层的性质或状态 在水平方向分布变化较大,或存在可能影响成桩的土层时,应适当加密勘探 点3)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柱下单桩基础应按柱列线布置勘探点,并宜每桩 设一勘探点2勘探深度:1)宜布置1/3~1/2的勘探孔为控制性孔对于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桩 基,至少应布置3个控制性孔,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桩基至少应布置2个 控制性孔控制性孔应穿透桩端平面以下压缩层厚度;一般性勘探孔应深入 预计桩端平面以下3~5倍桩身设计直径,且不得小于3m;对于大直径桩,不得小于5m2)嵌岩桩的控制性钻孔应深入预计桩端平面以下不小于3~5倍桩身设计直径,一般性钻孔应深入预计桩端平面以下不小于1~3倍桩身设计直径当 持力层较薄时,应有部分钻孔钻穿持力岩层在岩溶、断层破碎带地区,应 查明溶洞、溶沟、溶槽、石笋等的分布情况,钻孔应钻穿溶洞或断层破碎带 进入稳定土层,进入深度应满足上述控制性钻孔和一般性钻孔的要求3在勘探深度范围内的每一地层,均应采取不扰动试样进行室内试验或根据 土质情况选用有效的原位测试方法进行原位测试,提供设计所需参数3.3桩的选型与布置3.3.1基桩可按下列规定分类:1按承载性状分类:1)摩擦型桩:摩擦桩: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桩顶竖向荷载由桩侧阻力承受,桩 端阻力小到可忽略不计;端承摩擦桩: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桩顶竖向荷载主要由桩侧阻力 承受。
2)端承型桩:端承桩: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桩顶竖向荷载由桩端阻力承受,桩 侧阻力小到可忽略不计;摩擦端承桩: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桩顶竖向荷载主要由桩端阻力 承受2 按成桩方法分类:1) 非挤土桩:干作业法钻(挖)孔灌注桩、泥浆护壁法钻(挖)孔 灌注桩、套管护壁法钻(挖)孔灌注桩;2) 部分挤土桩:长螺旋压灌灌注桩、冲孔灌注桩、钻孔挤扩灌注桩、 搅拌劲芯桩、预钻孔打入(静压)预制桩、打入(静压)式敞口 钢管桩、敞□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和H型钢桩;3) 挤土桩:沉管灌注桩、沉管夯(挤)扩灌注桩、打入(静压)预 制桩、闭□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和闭□钢管桩3 按桩径(设计直径d)大小分类:1) 小直径桩:d <250mm;2) 中等直径桩:250mm< d <800mm;3) 大直径桩:d >800mmo3.3.2桩型与成桩工艺应根据建筑结构类型、荷载性质、桩的使用功能、穿越 土层、桩端持力层、地下水位、施工设备、施工环境、施工经验、制桩材料供应 条件等,按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的原则选择选择时可按本规范附录A进行1 对于框架-核心筒桩基宜选择基桩尺寸和承载力可调性较大的桩型和工艺2 挤土沉管灌注桩用于淤泥和淤泥质土层时,应局限于多层住宅桩基。
3.3.3基桩的布置宜符合下列条件:1基桩的最小中心距应符合表3.3.3-1的规定;当施工中采取减小挤土效应 的可靠措施时,可根据当地经验适当减小表3.3.3-1 桩的最小中心距土类与成桩工艺排数不少于3排且桩数不少于其他情况9根的摩擦型桩桩基非挤土灌注桩3.0d3.0d部分挤土桩3.5d3.0d挤土桩非饱和土4.0d3.5d饱和黏性土4.5d4.0d钻、挖孔扩底桩2D 或 D+2.0m (当 D>2m)1.5 D 或 D+1.5m (当 D>2m)沉管夯扩、钻非饱和土2.2D 且 4.0d2.0D 且 3.5d孔挤扩桩饱和黏性土2.5D 且 4.5d2.2D 且 4.0d注:1 d —圆桩直径或方桩边长,D—扩大端设计直径2当纵横向桩距不相等时,其最小中心距应满足“其他情况” 一栏的规定3当为端承桩时,非挤土灌注桩的“其他情况” 一栏可减小至2.5d2排列基桩时,宜使桩群承载力合力点与竖向永久荷载合力作用点重合,并使基桩受水平力和力矩较大方向有较大抗弯截面模量3对于桩箱基础、剪力墙结构桩筏(含平板和梁板式承台)基础,宜将 桩布置于墙下4对于框架一核心筒结构应按荷载分布考虑相互影响,将桩相对集中布 置于核心筒区域。
5应选择较硬土层作为桩端持力层桩端全断面进入持力层的深度,对于 黏性土、粉土不宜小于2d,砂土不宜小于1.5d,碎石类土,不宜小于1d当存 在软弱下卧层时,桩端以下硬持力层厚度不宜小于3d6对于嵌岩桩,嵌岩深度应综合荷载、上覆土层、基岩、桩径、桩长诸因 素确定;对于嵌入倾斜的完整和较完整岩的全断面深度不宜小于0.4d且不小于0.5m,倾斜度大于30%的中风化岩,宜根据倾斜度及岩石完整性适当加大嵌岩深 度;对于嵌入平整、完整的坚硬岩和较硬岩的深度不宜小于0.2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