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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预缴与汇算清缴的案例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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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预缴与汇算清缴的案例对比分析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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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预缴与汇算清缴的案例对比分析一、所得税预缴的财税处理1、 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中报表填报明确预缴的基数为“实际 利润颠”,而此前的预缴基数为“利润总额”实际利润额”为 “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 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即新规定允许企业所得 税预缴时不但可以弥亏,还可以扣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 入,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7企业流动资金的压力2、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不征税收入 为: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 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以上税法上规定的“不征税收入”,但在会计上可能作为损益 计入了会计利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 税》的规定,以上财税差异不属于“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 间无法转回,应该归为“永久性差异”,在所得税预缴或汇算 清缴时按照“调表不调账”的原则进行纳税调减3、 《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规定,免税收入主要包括:国债利息收 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 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 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 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对于“免税收入”也可能形成的是永久性差异(国债利息收 入),也可能是暂时性差异(投资收益),应视具体情况进 行分析倒1、为民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会计利润总额为100万 元,所得税税率为25%.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15万;其中包 括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企业“长期借款”账户记栽,年初向 建设银行借款50万元.年利率为6% ;向畅通公司借款10 万元,年利率10%,上述款项全部用于生产经营;另外还计 提资产减值损失5万元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请做 出第一季度预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解析:企业预缴的基数为会计利润100万元扣除上年度亏 损15万元以度不征税和免税收入5万元后的“实际利润额” 为80万元,对于其他永久性差异[长期借款利息超支10x (10%-6%)万元]和暂时性差异(资产减值损失5万元), 季度预缴时不做纳税调整借:所得税费用200000贷:应变税费——应变所得税200000 (80万x25%) 下月初缴蚋企业所得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00000贷:银行存款200000 延伸分析:1、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时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对递延所得税的影响,应该按照“及时性”原则, 在产生时立即确认,而非在季末或者年末确认。

即以上资 产减值损失形成的暂时性差异,应该在计提时同时做以下 分录: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12500, 贷记“所得税费用 ”12500.2、 假设2季度实际累计利润140万元,3季度实际累计利 润-10万元,4季度实际累计利润110万元,则每季度末 会计处理如下:第2季度末会计处理:借:所得税费用15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50000[ (140-80)]x25% 下月初缴纳企业所得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50000贷:银行存款150000第3季度实际累计利润为亏损,暂不交税也不作会计处 理第4季度实际累计利润110万元,税法规定应先预交,再 汇算清缴由于第四季度累计利润小于以前季度(第2季 度)实际利润总额,暂不交税也不作会计处理3、 经税务机关审核,假如该企业汇算清缴后全年应纳税所 得额为120万元,应交企业所得税额为30万元,而企业已 经预交所得税额35万元,按照相关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应 及时办理退税,或者抵缴下一年度应缴纳的税款如果是 抵缴税款,其会计处理如下:借:其他应收款——所得税退税款50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50000二、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财税处理(一)涉及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处理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涉及损益的事项,应该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进行追溯调 整。

这里,本文主要谈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在企业汇算清 缴前后涉及的“应变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和“递延所得 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相关的处理涉及损益的调整事项如果发生在汇算清缴前的,应按准则 要求调整报告年度的应纳所得税额,并调整“应交税费—— 应交所得税”科目如果发生在汇算清缴后的,笔者认为, 只要在汇算截止日期(次年1月1日——5月31日)前, 无论企业是否自行汇算清缴完,税务机关都允许企业修改 调整报告年度的“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重新申报 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说,无论企业是否自行汇算清缴完成,如果发生资 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在5月31日 这个期间企业都有权自查自纠、自行修改调整,重新申 报例2、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12月15日销 售一批商品给丙企业,取得不舍税收入100万元(增值税 率17%),甲公司发出商品后,确认了收入并结转成本80万 元此笔货款到年末尚未收到,甲公司计提了坏账准备10 万元2009年2月15日,由于产品质量问题,本批货物被 丙企业退回本年度除应收丙企业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 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所得 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2009年2月28日完成所得 税汇算清缴。

甲公司2008年财务会计报告在2009年3月 31日经批准报出解析:1、资产负债表日(2008年12月31日)确认减 值,借:资产减值损失100000贷:坏账准备1O0000新税法不再允许0.5%的坏账准备在税前扣除,由于会计上 计提了坏账准备,形成了应收账款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之 间的暂时性差异,会计处理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25000贷:所得税费用250002月15日丙企业退回货物,资产负债表日后应追溯调整:调整销售收入: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0贷:应收账款1170000调整销售成本:借:库存商品800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800000调整期末计提的坏账准备:借:坏账准备100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000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递延税款: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5000贷:递延所得税资产25000调整应缴纳的所得税(此为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对应交所得 税的调整)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50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0000[ (1000000-800000)x25%]“应交税费”这个科目是对应税务机关的债务,是按税法规定 要求交纳的税金。

日后期间坏账准备的调整,不会影响应 交税费的处理,因为会计上计提减值准备,税法不承认, 即坏账准备的计提和转回,以及由此引起的暂时性差异对 递延所得税确认和转回,只是会计上按照准则进行的处 理,不影响税务机关的汇算清缴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 目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一一未分配利润75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75000 (1000000-800000100000 + 25000 - 50000)例3、沿用例2.假如2009年3月15日,由于产品质量问 题,本批货物被丙企业退回其他条件不变,请做出销售 退回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会计处理该公司资产负债表日(2008年12月31日)确认减值的会 计处理及3月15日丙企业退回货物,资产负债表日后追溯 调整均同例2.另外,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未 分配利润: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25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25000 (1000000-800000100000 + 25000)说明:根据相关规定,对于涉及损益的调整事项如果发生 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未调整报告年度的“应交税费—— 应变所得税”科目,也未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 负债”科目。

在此笔者也暂不作处理二)汇算清缴期内非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如果企业财务报表已经报出,但汇算清缴尚未结束(5月31日前),在这个期间如果发现上年度应记未记收入,或者 有应计未计、应提未提费用等涉及损益的事项,应按照准 则进行会计处理对于非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产生的 暂时性差异,会计上按照准则进行处理;产生的永久性差 异,按照“调表不调账”的原则进行处理即只在《企业所得 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上作纳税调整,而在账务上不作调 整例4、宏达公司采用新会计准则,2008年会计报表经董事 会批准已于3月10日对外报出,会计账面利润为500万 元,所得税率为25%.2009年4月10日企业在填报2008年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时发现:6月份接受货币捐 赠20万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账户的 贷方新准则规 定应记入当期损益,税法应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财税处理 一致;9月份购入的变易性金融资产,未确认交易性金融资 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万元新准则要求将公允价值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税法不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 公允价值变动,而是在转让时再确认,形成暂时性差异; 2008年5万元行政罚款及滞纳金未入账,会计上应计入“营 业外支出”科目,税法上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形成永久性差 异。

解析:按照会计准则,以上三项都属于前期套计差错,应 按照追溯重递进行处理:1、调整错记的货币捐赠: 借:资本公积200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外收入2000002、 调整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0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公允价值变动100000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10万元,应确 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25000 (10万 x25%)贷:递延所得税负债250003、 调整行政罚款: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一一营业外支出50000贷:其他应付款等500004、 假设宏达公司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则2008年汇算清 缴时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二(500 + 20)x25%二130 (万元), 企业季度预缴已所得税100万元,则汇算清缴时会计处理 如下: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30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300000(三)汇算清缴期后(非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应计 未计事项的处理在会计上对于汇算清缴后(非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上年度应计未计事项,应按照准则进行处理而税法规 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应提未提扣除项目不 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

即对于汇算清缴期后上年度的应计 未计费用不允许在任何年度扣除税务机关对于不列、少 列等应计未计收入,造成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视为 偷税并在发现当期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加收滞纳金,数 额较大的将追究刑事责任例5、2009年6月20日,税务机关在对顺风公司(一般纳 税人)进行汇算清缴检查中,发现2008年11月份变卖一 笔下脚料收入5 . 85万元未入账,但其成本已计入主营业 务成本;7月购入一条生产线计入了固定资产,但少提折旧 3万元解析:1、下脚料变卖收入5.85万元,属于增值税的含税收 入应先补征销项税额0.85万元计入查补当月(2009年6 月),同时将5.85万元含税收入换算成不含税收入5万元, 计入查补当年(2009年)的应纳税所得额补缴增值税:借:其他应收款或者银行存款585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0000 补缴所得税: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2500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12500 (50000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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