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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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资料汕头市达濠建筑总公司年 月 日XXXX工程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管理小组组 长:XXX(项目经理)副组长: XXX组 员:XXX、XXX、XXX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情况,工程技术部、质安部、财务部、材料部等应同时到场组成现场处理小组进行应急处理。工程技术部:协助做好现场劳资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积极引导农民工通过诉讼等正常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负责召集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到场,协助调查核实,责成支付农民工工资。协助项目经理对突发事件处置和恢复生产秩序。财

2、务部:负责调查核实欠薪事实及数额,责令欠薪单位立即支付。协助做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农民工工资核实工作,责令用工单位立即支付农民工工资。质安部: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及时了解并报告用人单位欠薪情况。负责维持现场秩序,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必要时拨打报警电话。材料部:负责宣传、教育并引导农民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项目部 年 月 日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各分公司及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施工企业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

3、社会的高度出发,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下属的各分公司、项目部及劳务分包单位。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为加强公司及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管理,公司成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公司管生产副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各分公司负责人 成 员:相关科室人员及项目经理第五条 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领导工作小组。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制订本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具体方案及实施细则。项目经理部必须定专人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工作人。财务部门必须定专人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第六条 各分

4、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监督管辖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并将该工作纳入驻地日常管理之中。第三章 管理职责第七条 施工单位是农民工用工主体单位,是劳动合同签订唯一甲方,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全面负责与之形成关系的农民工的用工管理。第八条 分公司与项目部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负监管职责。第四章 监管办法第九条 在工地醒目的位置,设立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告示牌。明确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及各级责任人。第十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施工单位按照制式合同,与农民工签定有工合同,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及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内容。项目经理、施工作业班组、劳务分包单位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

5、得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第十一条 各施工单位制订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具体要点如下:1、施工单位必须对使用的农民工建册管理,随时掌握农民的数量,项目经理部必须直接管理施工现场的农民工,不得通过“包工头”代管;2、施工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应根据工班上报的考勤表或产品计件表,按双方签订的合同,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编号),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每月按排项目经理部农民工管理专职财务人员,根据工资支付表将工资发放至本人并签名,或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通过“包工头”代发。3、每期计量支付时施工单位应将有上期各月农民工签字的工资表上报统驻地办核查,否则不得

6、进行计量支付。4、若当月农民工工资发放发生举报并经调查属实,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期计量支付,直至问题解决。5、农民工签字的工资支付表应保存至交工验收后备查。第十二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加强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日常检查,组织分公司、项目部定期对农民工人数、工资标准、工资兑付等情况进行检查,随时掌握分公司、项目部农民工数量和工资发放情况。第十三条 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为保证农民工工资的正常支付,按合同规定,在收到中标通过书后签宁合同协议前,应向业主提交承包人杜绝转包、违法分包和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承诺,在每期支付报表中扣除当期支付金额的2%,作为承包人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保证金。2、施工单位拖

7、欠农民工工资而又为未用其他办法兑付农民工工资,相关部门将有权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3、在交工验收42天后,施工单位已全部付清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将全部反还施工单位。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第十四条 农民工工资发生拖欠采用的保障措施1、动用当期支付工程款兑付拖欠农民工工资;2、若当期工程支付款不足或没有计量,相关部门将启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农民工工资。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处理1、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对相关驻地办通报批评;2、将施工单位的情况反映给当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建议进行行政处罚。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农

8、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司工程项目部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为保证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对所属农民工按照工种进行登记造册,充分掌握农民工实际情况,杜绝工资管理中的欺瞒现象发生; 二. 在施工作业区内醒目位置公布举报联系电话; 三. 想方设法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四. 公司每月组织计划、工程、财务等部门,直接对项目部所完成的工程量精确验工计价,当场监督对农民工工资的发放,随后对务工的民工进行现场调查,

9、对拖欠情况进行监督解决; 五. 在与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协议时,应明确对该公司与农民工劳动合同、工资标准、发放情况、社会保险等权益保障的监督; 六. 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标准未约定或者不明确的,按照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支付。 七.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抵付。 八. 项目部应当每月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按照约定工资结算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每月预付工资,预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余额部分到工资结算周期满时一次结清,并足额支付。 九. 项目部应当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将农民工工资拨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10、代发。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的,应当与银行签订委托代发工资协议,受委托银行应当按时将农民工工资拨到其个人账户,农民工持卡或存折支取工资。十. 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应当编制工资发放表,载明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的姓名、支付的明细项目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事项,办理工资支付的签收手续,并将工资支付记录保存两年以上。 十一. 项目部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农民工说明情况,同时就工资支付时间与工会或农民工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 日。超过30 日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视为无故拖欠工资行为。 十二. 项目部应当在施工工地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每月工资支付

11、情况、每次工资结算情况,公示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和电话号码。 十三. 项目部与农民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付清农民工工资和相关费用。工资计发到解除劳动关系之日。十四. 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项目部按承建工程合同价款的3 分别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工期超过1 年的,可按年度工程预算的3 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专项用于该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垫付。工资保障金包含在工程总造价内,从应付工程款中列支。 十五. 实行农民工工资监督员制度。公司指派或者农民工民主推选1 一2 名工资监督员,工资监督员负责向公司反馈工资发放情况,并及时通报有关部

12、门。 十六. 任何部门或个人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公司举报: (一)未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的; (二)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标准支付农民工工资的; (三)工资支付标准约定不明确时,项目部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 (四)项目部未按期按标准预付农民工工资的; (五)项目部未按期与农民工结算并足额支付剩余工资的; (六)其它影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形的。 十七. 施工单位拖欠工程款未按期完成清欠或者发生新的拖欠,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限期整改并对相关负责人给予纪律处分。 十八.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工程项目部: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对农民工

13、工资的支付作如下郑重承诺: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省、市有关农民工工资文件精神以及合同文件等有关规定,并按相关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依法和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2、保证如期、足额支付工资,并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3、按劳务合同约定标准支付农民工工资,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4、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等行为,除按有关合同条款接受罚款外,并由我单位承担因此而引发的法律、经济等一切责任。承诺人(签名): 项目章:日期:年月日XX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编制人: (职务) 项目技术负责人 审核人: (职务) 项目经理 审批人

14、: (职务) 公司技术负责人 汕头市达濠建筑总公司 年 月 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为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工资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工程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一、 工作原则坚持以项目部为主,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坚持预防为主,纠防结合,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减少和避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确保社会稳定。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 工程区域内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包括:1、罢工、停工、怠慢事件;2、围堵项目部办公室、场区交通要道事件;3、群殴、致人重伤或死亡事件;4、自杀、自残等恶性事件;5、造成农民工生活困难、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6、其他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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