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方的过错如何界定-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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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违约方的过错如何界定-法律常识合同违约方的过错如何界定 合同违约方的过错怎么界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可得利益损失之赔偿】 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主张赔偿可得利益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主张,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九条、本解释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进行认定。第三十条 【混合过错规那么】 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也有过错,违约方主张扣减相应的损失赔偿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十一条 【损益相抵规那么】 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违约而获有利益,违约方主张从损失赔偿额中扣除该

2、局部利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合同订立后,当事人的成心违约实际上是对自己允诺的违反,当事人的过失违约也是对他人权利没有尽到注意义务。无论是成心还是过失违约,违约后果的形成都介入了违约方的主观因素,违约方应对其主观因素介入以后的违约后果承当责任,承当责任的范围也应受其主观心理状态变化以后的预见的限制方为公平。而在违约方没有过错的情形下,违约方履行合同的心理状态没有变化,违约后果的发生与违约方的主观因素没有联系,故违约方的赔偿责任仍应受限于订约时的预见即可。由于在一般情形下,随着信息占有量的增加,违约方在违约时所可预见到的损失范围往往要大于订约时,而在违约方主观上对违约行为存有过错的情形下,再让

3、违约方承当的赔偿责任受限于订约时的预见,这种限制,无疑是为违约方提供了一次不当的保护,而对于守约方来说,那么极为不公平。因此,要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平,就要最精确地实现违约行为与违约责任的连接,在过错违约的情形下,违约责任的范围受限于违约时的预见而不是订约时的预见。因此,我国的可预见规那么应当区分违约方的主观是否存在过错,主观上对违约的发生没有过错的,违约赔偿应以订约时的预见为限,而主观上对违约的发生有过错的,那么应以违约时的预见作为确定赔偿范围的依据。也许有人会担忧,我国合同法中一般情况下的归责原那么是严格责任,而不是过错责任,在违约损害赔偿的领域要因违约方有无过错而有所区别,这会不会有冲突呢这

4、种担忧完全是没有必要的,严格责任的归责原那么适用于违约责任是否成立的领域,在确定承当违约责任后,仅在具体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上才有过错与否的区别,这二者适用位阶、场景不同,功能的侧重点不同,故并不冲突。而且,无论有无过错均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成立,也不影响是否承当损害赔偿责任,有无过错的区别只表达在计算具体损失范围数额上的差异。也可以说,正是在违约责任是否成立的问题上采取了严格责任,才有可能在损害赔偿领域作出过错与否的区分,严格责任的归责原那么为在损害赔偿领域区分过错与否提供了条件,在损害赔偿时区别对待又软化了严格责任对所有违约行为在处理后果上等量齐观、不加区分的僵硬立场,校正了其在实现正义目标

5、中可能出现的偏差,这二者完全是协调一致地努力实现公平正义。合同过错举证责任的分配如何将过错影响赔偿范围的机制引入到可预见规那么中且又能便利高效地操作适用呢我们认为,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借助举证责任分配这一工具。按照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理,当事人主张有利于己方的事实的,应当就该事实承当举证责任。在因过错之有无影响限制范围之大小的情况下,其应举证内容当然包括己方过错之有无。另外,按照举证责任分配中的危险领域说,应以待证事实属哪一方当事人控制的危险领域为标准,决定举证责任的分担,即当事人应对其所能控制的危险领域中的事实负举证责任。在违约损害赔偿领域,违约方的主观心态、预见范围属违约方所能控制的危险领域

6、,违约方更易于了解违约的相关原因事实,更接近这方面的证据,因此应由违约方对其主观上有无过错等相关事实承当举证责任。将主观上有无过错的举证责任分配给违约方有两种情形,一种即要求违约方举证证明己方存在过错,一种是要求违约方举证证明己方无过错。由于举证证明己方过错的结果首先给自己带来道义和名誉上的不利影响,其次往往还将使自己在经济上承当更重的责任。因此,让违约方举证证明自己的过错有违理性人趋利避害的本性,也不利于刺激违约方积极完成举证推进诉讼进程。为提高违约方举证的积极性,在这里,我们需要变换一下举证立场,以举证使其受益来促进违约方举证。笔者所主张的方法就是以过错推定为前提,使违约方承当其无过错的举

7、证责任。即在法条中采过错推定方式,在违约责任成立、违约损害事实出现后,法律通过立即推定违约方具有过错,使其承当违约时可预见的范围内的赔偿责任,而违约方为减轻自己的赔偿责任,扩大限制的范围,就会积极举出反证,证明违约系己方认识和意志以外的因素造成,己方无过错,从而只负担其订约时的预见范围内的赔偿责任。对于违约方来讲,举证证明自己有过错和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在证明难易程度上相当,但其后果却是一个对己有利、一个对己有害,当然是对违约方有利的后果更能促进其积极举证。当事人的积极举证使得案件事实最大限度的复原,更有利于法官作出公平正义的裁决,该规那么在实践中也就能获得更好的司法效果。合同违约方的过错怎么界定对合同违约方过错行为界定知识还有不懂的地方,就应该要及时去了解清楚,才能防止产生各种麻烦。关于合同违约方的过错界定或是对方违约要去追究责任,这时建议你在线咨询网律师提供好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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