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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改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公司改、扩建等技术改造项目或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简称技改项目)安全管 理,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安全、消防、职业卫生及环保法规、标准等要求,特制 订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内所有技改项目的“三同时”管理和安全监督管 理。3 规范性引用文件3.1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 20031346 号3.2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2 月 1 日施行)3.3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2 年 6 月 1 日施行)3.4 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20
2、09 年3.5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53 号)3.6 卫生部关于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法监发 2003135 号)3.7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条例(公安部令第 106 号)3.8 辽宁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 229 号)4 术语和定义技改项目是指在公司范围内,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等,对 生产设施及相应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更新,以达到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量、质 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降低能源和原材料消耗,搞好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 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经济或社会效益等目的的投资活动。包括技术更新、技术创 新、技术开发
3、、设备更新及新技术的引进及应用等。5 职责5.1 安环部5.1.1 负责制定、修订本制度,并监督实施;5.1.2 负责组织技改项目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和安全监 督管理;5.1.3 负责监督技改项目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相关设备设施的建设、检 测、检验;5.1.4 负责配合政府部门的专项检测、检查;5.1.5 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评价机构、设计院的对外联络协调、沟通;5.1.6 负责落实技改项目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相关设备设施竣工验收相 关工作。5.2 技术优化部5.2.1 负责对工艺技改项目的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技术方案论证和项目可行性评估;5.2.2 负责对工艺技
4、改项目的技术方案提出补充、完善意见;5.2.3 负责组织各部门落实工艺技改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工作;5.2.4 负责工艺技改项目技术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5.2.5 负责协调解决技改项目在试运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5.2.6 负责召集各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对工艺技改项目进行现场联合验收, 并完成书面的技改项目完工验收意见;5.2.7 负责组织制定工艺技改项目操作规程;5.2.8 协助完成技改项目三同时手续办理。5.3 设备部5.3.1 负责对设备技改项目的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技术方案论证和项目可行性评估;5.3.2 负责对设备技改项目的技术方案提出补充、完善意见;5.3.3 负责组织各部门落
5、实设备技改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工作;5.3.4 负责设备技改项目技术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5.3.5 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单机、联动调试;5.3.6 负责协调解决技改项目在试运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5.3.7 负责召集各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对设备技改项目进行现场联合验收, 并完成书面的技改项目完工验收意见;5.3.8 负责组织制定设备技改项目操作规程;5.3.9 协助完成技改项目三同时手续办理。5.4 其他专业主管部门5.4.1 负责对本专业技改项目的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技术方案论证和项目可行性 评估;5.4.2 负责对本专业技改项目的技术方案提出补充、完善意见;5.4.3 负责组织各
6、部门落实本专业技改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工作;5.4.4 负责本专业技改项目技术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5.4.5 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单机、联动调试;5.4.6 负责协调解决技改项目在试运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5.4.7 负责召集各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对本专业技改项目进行现场联合验 收,并完成书面的技改项目完工验收意见;5.4.8 负责组织制定本专业技改项目操作规程;5.4.9 协助完成技改项目三同时手续办理。5.5 技改车间(部门)5.5.1 负责本车间(部门)技改项目的申请,经主管部门及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 组织实施;5.5.2 负责编制技改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经板块负责人审核后,
7、报安环部备 案;5.5.3 负责技改项目作业期间安全管理,严禁违章作业;5.5.4 负责对技改项目承包商进行安全培训、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建立相关记 录;5.5.5 负责组织编制技改项目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并进行岗位培训;5.5.6 配合专业部门对设计文件审查及各项设施的安装、调试、检测、检验工作;5.5.7 负责组织技改项目的开工条件审查,试生产及项目验收工作;5.5.8 负责配合技改项目“三同时”相关手续办理工作。6 管理要求6.1 技改项目申报6.1.1 项目改造车间(部门)根据需求、技术等,结合公司的总体规划和综合能 力,填写技改项目申请表(参见附件 1),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技改项目
8、申请。6.1.2 项目改造车间(部门)的上级主管部门接到技改项目申请后,组织、协调 项目可行性调研,通过可行性调研后,形成书面的技改项目申请报告。6.1.3 技改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的主要内容:1)对项目现状(技术参数、技术能力等)进行分析,指出存在的不足或缺陷阐 述技改的理由、根据或必要性。2)比较完整的、初步的技改方案:a)技改项目的总体内容介绍。包括准备对什么部位(工序)实施改造,如何进行改造,是部分改造还是全部更新,新增内容等;b)技改项目的总体设计、总系统图,设备平面布图,工艺流程图委外加工或外购部件技术图,以及相关技术说明等文件或图纸;c)计划采用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以
9、及提出这些要求的 技术根据;d)技改项目的设备、材料计划清单;e)技改项目施工的时间节点计划;f)关于安全、环保要求的符合情况。3)技改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生产、产品质量以及其他单位的影响的评估。4)技改项目预期达到的目标或指标、效益或效果。6.1.4 技改项目申请报告,由项目改造车间(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经板块负 责人签署批准意见后,与技改项目申请表一并提交专业主管部门。6.2 技改项目可行性评估6.2.1 专业主管部门接到技改项目申请报告后,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技改项目 申请报告的审查。6.2.2 未通过审查,但又确有必要的,专业主管部门将技改项目申请报告退回项 目提出车间,补充、修改完
10、善后,再次提交。6.2.3 确无必要或暂时不具备条件实施的技改项目,由专业主管部门下达项目终 止通知书,并将技改项目申请报告返还项目提出车间(部门),项目自动终止。6.2.4 通过审查的技改项目申请报告,由专业主管部门负责召集公司各部门、各 专业技术人员,对技改项目申请报告进行技术方案论证和项目可行性评估。必要 时可向公司外专家咨询或请公司外专家来公司参与技术方案论证和项目可行性 评估。6.2.5 在技术方案论证过程中,需要对技改项目申请报告中提出的技改方案进一 步地补充、完善、修订、修正。6.2.6 根据技术方案论证和项目可行性评估结果分别出具书面的技改项目实施方 案和项目计划评估报告。6.
11、2.7 技改项目实施方案除包含技改项目申请报告中的内容外,还应包括:1)技改项目管理组织结构:项目负责人、承包商、工程监理、外协单位、项 目所在车间、技术、设备、安全等部门及职责;2)人员分工及安排;3)资源调配;4)编制详尽的施工网络节点计划表;5)工程机械费用、外协施工费用预算;6)项目施工质量、技术标准及其控制;7)制定技改项目试运行方案,规定项目试运行期限等。6.2.8 项目计划评估报告的内容主要为:1)项目现状分析是否真实、可信;2)技术方案设计思路是否正确;3)技改项目预期达到的目标或指标效益效果是否可行;4)成本控制方案、进度控制计划经费使用及采购计划是否合理等。6.2.9 专业
12、主管部门在公司规定时间内,将技改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计划评估报 告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核。6.3 技改项目的审批6.3.1 技改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计划评估报告通过公司专业分管领导审核,签署 审核意见后,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批。6.3.2 对于未通过总经理审批的技改项目,根据批示终止技改项目,由专业主管 部门下达项目终止通知书到项目提出车间(部门),并将该项目形成的相关文件、 资料、记录存档。6.3.3 对于通过总经理批准的技改项目,专业主管部门下达技改项目实施方案, 督促技改车间严格按照技改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工作。6.4 技改项目建设6.4.1 技改项目车间是技改项目的实施责任主体,对整个技改项目
13、实施期间的安 全工作负责;6.4.2 车间对技改项目承包商进行安全培训、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建立相关记录;6.4.3 车间组织编制技改项目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并进行岗位培训;6.4.4 车间应配合专业部门对设计文件审查及各项设施的安装、调试、检测、检 验工作;6.4.5 车间组织技改项目的开工条件审查,试生产及项目验收工作;6.4.6 对技改项目进行审查,确保技改项目手续依法合规;6.4.7 专业主管部门应对技改项目建设期间进行监督检查,做好检查记录。6.5 技改项目的试运行6.5.1 技改项目完工后,专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单机、联动 调试。6.5.2 技改项目完成单机、联动
14、调试后,交由技改项目车间(部门)试运行,试运 行由技改项目车间(部门)的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技改项目车间(部门)负责按 照技改项目试运行方案,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技改项目试运行工作,并按要求及时、 准确地上报有关过程数据。6.5.3 试运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专业主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解决。6.5.4 试运行结束 3 个工作日以内,技改项目车间(部门)的上级主管部门向技 术部提交书面的试运行总结报告,对技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提出验收申请。6.6 技改项目的验收6.6.1 专业主管部门自接到试运行总结报告和验收申请之日起,在 5 个工作日以 内召集各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对技改项目进行现场联合验收,并
15、完成书面 的技改项目完工验收意见(参见附件 4),上报公司领导。6.6.2 技改项目完工验收一般应包括:1)技改项目达到的目标或指标、效益或效果评价;2)设计技术指标、性能的符合性评价;3)生产、工艺符合性评价;4)安全、环保方面符合性的评价;5)选用材料,设备适用性的评价;6)部件的通用性和标准化程度的评价;7)对技改项目施工质量进行评价等。6.6.3 技改项目通过验收后,正式移交给项目车间(部门)投入使用。6.6.4 项目使用后专业主管部门应及时制定新工艺新设备安全作业程和工艺操作 规程,并组织新工艺、新设备安全作业规程和工艺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员工必 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6.6.5 涉及政府行政许可的技改项目,由安环部负责对外联络沟通,并进行办理, 涉及专业部门、技改车间的应全力配合完成。7 相关文件7.1 HLPC/GL-007-028-2018(A/0)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8 相关记录8.1 HLPC/GL-007-081-JL.001 (A/0 )技改项目申请表8.2 HLPC/GL-007-081-JL.002 (A/0)技改项目审批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