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财产保险诈骗犯罪的研讨

上传人:夏** 文档编号:420577672 上传时间:2022-10-04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3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对财产保险诈骗犯罪的研讨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对财产保险诈骗犯罪的研讨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对财产保险诈骗犯罪的研讨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对财产保险诈骗犯罪的研讨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对财产保险诈骗犯罪的研讨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对财产保险诈骗犯罪的研讨》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对财产保险诈骗犯罪的研讨(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n 更多资料请访问.(.)更多公司学院:./Shop/中小公司管理全能版183套讲座+89700份资料./Shop/40.shtml总经理、高层管理49套讲座+16388份资料./Shop/38.shtml中层管理学院46套讲座+6020份资料./Shop/39.shtml国学智慧、易经46套讲座./Shop/41.shtml人力资源学院56套讲座+27123份资料./Shop/44.shtml各阶段员工培训学院77套讲座+ 324份资料./Shop/49.shtml员工管理公司学院67套讲座+ 8720份资料./Shop/42.shtml工厂生产管理学院52套讲座+ 13920份资料./Sh

2、op/43.shtml财务管理学院53套讲座+ 17945份资料./Shop/45.shtml销售经理学院56套讲座+ 14350份资料./Shop/46.shtml销售人员培训学院72套讲座+ 4879份资料./Shop/47.shtml对财产保险诈骗犯罪的探讨方赛仁 发布时间:-07-19 综观国内外保险业,以骗取保险赔款为目的的保险诈骗犯罪是普遍存在的。国内国内保险业自80年代恢复开办以来,在开放搞活的的市场经济大潮中,呈不断发展、日渐繁华之势,但在这发展与繁华的背后,隐含着一组不和谐的音符,那就是浮现了大量的保险诈骗犯罪现象。据有关部门记录,国内保险索赔案中,有30%以上的案件带有欺诈

3、性。北京保监局4月份发布的记录数字表白,我市车险市场的保险诈骗犯罪呈上升趋势。据在京各财险公司的保守估计,约有20%的车险赔款属于欺诈,在至的4年间,骗赔导致的保险损失约有13亿余元。目前的状况也不容乐观,甚至超过了此前。因此,保险诈骗犯罪成为了国内金融领域中发生得最频繁和最严重的犯罪,业已构成对保险业健康发展的重大威胁。本文试就国内财产保险领域的保险诈骗犯罪的诱因、特点及防备措施谈几点浅见。一、犯罪诱因保险诈骗犯罪也同其她犯罪同样,有导致其发生的一系列因素,总结起来,大体有如下某些:1、社会犯罪率呈上升趋势。国内政府奉行的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改革政策,的确起到了在较短的时间内搞活经济的作用,

4、收到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市场经济的繁华,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其副作用,使人们的观念发生了变化,某些人的道德浮现了危机,导致一切向钱看,觉得金钱是万能的,只有弄到了钱,才算有本领,才算不枉过毕生,至于采用何种手段,倒不重要。这样,自然就会有某些人走上犯罪道路,事实上,国内的刑事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和民事补偿案件均呈逐年上升之势,因此,作为刑事犯罪一种分支的保险诈骗犯罪居高不下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2、保险条款欠完善。目前,各财产公司开发出来的保险产品种类诸多,条款也不少,能否保证每个险种条款的一条一款均是精确合理、无懈可击呢?这固然是做不到的,不少条款,在人们对其仔细推敲的时候,便会发现漏洞,被

5、保险人正是运用某些保险条款的不完善,想方设法骗取赔款。社会上有一种传言:保险条款60%是为保险公司辩护的;30%是模棱两可,可作任意解释的;尚有10%的条款是自相矛盾的。固然,这种传言发自群众,未必十分精确和有据可考,但至少也可证明一种问题,百姓对现行的保险条款不十分赞赏,条款可信度也不是很高。想发保险财的人,又怎么会放弃运用这属于保险人自身的单薄环节去做做文章呢?3、保险人管理较混乱,实务操作不严谨。国内财产保险公司通过对自身的不断完善,在业务管理和实务操作上虽获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状况也不十分令人乐观,不少公司存在的问题还不少,我们如果不承认这一点,就是在做掩耳盗铃的蠢事。这样说,并非讲我们

6、没有制定制度,事实上制度制定得诸多,文献也下得不少,会也开得不少,就是执行不力,没有贯彻到位,归根结底落入了“形式主义”的俗套。如机动车辆承保时必须查验“三证”,要验车,然后收费签单,这是业内人士人人皆知的常识。但严格照此去做就难了,为了完毕保费,大都是捡到篮子里的就是菜,只要听到有车要投保,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立即签单承保,甚至于条件可以放宽到容许保费一拖再拖。这样,问题就来了,有先出险后投保的,有将报废车辆驶下悬崖的总之,五花八门,应有尽有。4、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存在一种微妙关系。基层公司的重要任务是她创收保费,近年来虽然倡导按保费和利润两条线同步考核,事实上还是重保费轻利润,即缺少效益意识,

7、这也许是本来国有保险公司长期粗放经营留下的病根。基层公司为了收保费,业务员可以不吃饭,不睡觉,可以忍辱负重,不计得失,但即便这样,仍然收效甚微。有什么好措施呢?经济不景气,公司一种接一种倒闭,但措施终归是有的,任务究竟也是要完毕的,那就是由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存在一种互相运用的微妙关系,彼此知晓,心照不宣。你准时交纳保险费,在补偿的时候,我少挤点“水”,多放点“血”,你开个价,我固然不会说“不”。作为出险保户,是单位也好,是个人也罢,索赔数额大一点,这是司空见惯的事(但若是制假骗赔、数额巨大,那性质就变了,如果保险人还能通融,那只能说是吃里扒外、内外勾结、合伙诈骗,决不能称之“以赔促保”)。

8、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这种微妙关系致使某些保户骗赔发展到肆无忌惮的地步。5、保险从业人员部分素质不高。有的公司在对外宣传时常常号称是历史最悠久,资金最雄厚,队伍最强大,但决不能被这一标语冲昏了头,而应苏醒地结识到,虽然员工队伍中的具有大中专文化限度的人占了不小的比重,拥有中级职称、高档职称的人也不少,但并非可以说自己的员工队伍就是高素质的队伍了。目前的状况是,有些连事故调查报告也写不清,赔款也计算不对,甚至连一种算术式子也列不准的人也长期在业务岗位工作。这种人连起码的技能都不具有,更不用说通过阅览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及其她会计报表去识破人家做的“手脚”了。如果让这种人去解决赔案,被骗了肯定还蒙在鼓里。

9、至于政治素质低的人就更危险了,以赔谋私、权钱交易是她们的拿手戏。保险员工素质不高,事实上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滋生犯罪念头、产生犯罪行为的土壤,为她们最后实行犯罪发明了条件。二、犯罪特点1、犯罪主体具有智能型特点。西德夫莱堡一种犯罪学研究团队研究表白:大部分保险犯罪分子,均有较高的受教育限度,并且有相称高比例的人从事某些商业活动。这一结论在国内也同样能得到印证。不少保险业内人士也对保险犯罪,特别是保险诈骗犯罪作过认真分析归纳,犯罪的体现形式不外乎伪造现场、虚增损失等六种,而要通过采用这些行为达到骗赔的目的,无一不需充足发挥“聪颖才智”,并且,这种人在行骗前必须吃透保险条款,有些对保险条款精神的领略限

10、度决不亚于保险从业人员,或许还超过保险从业人员,没有一定文化层次的人是主线做不到的。智能型犯罪具有反侦察能力的特点,她们往往将整个犯罪过程部署得周全缜密、天衣无缝,颇具欺骗性,让人很难识破,因此,这种犯罪成功率相称高。2、犯罪手段具有多样性的特点。保险诈骗犯罪的手段因人而异,因险种而异,可谓多种多样,令人难以招架,但经研究归类,发生在我们身边常有的手段重要是伪造现场、张冠李戴、虚增险损、人为造险、险后投保、内外勾结,基层公司对所发生的诈骗案件进行了记录,虚增险损的占30%,伪造现场、人为造险的占40%,险后投保的占20%,其她占10%。不管犯罪分子多么狡猾,有经验的保险理赔人员总是可以揭发出真

11、相来的。由于尽管有那么多的伪装,但事实上只也许导致发生两种状况:一种是主线没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凭空诈骗保险赔款;一种是发生了保险责任事故,虚报扩大损失,诈骗额外非法赔款。3、犯罪危害成果具有双重性的特点。保险诈骗犯罪的危害成果有别于其她类型犯罪的危害成果,那就是具有双重性的特点,比一般的犯罪危害成果要严重得多。所谓双重性是指,保险诈骗犯罪既损害了作为保险人的保险公司的利益,又导致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危害了人们对的的思想意识和道德观念。一件保险诈骗得逞后来,诈骗者骗取了保险公司不应支付的巨额赔款,保险公司遭受经济损失,这无疑将影响和威胁到公司的稳健经营,影响和威胁到对其她出险保户的正常赔款支付。此

12、外,若诈骗得逞,时过境迁后,诈骗者也许自己将诈骗通过向人(如亲友)简介、炫耀,也也许有知情者传扬,这样一来,社会上就有越来越多的人懂得这种事,如果无人查处,就等于向人们发出公示,向社会作出暗示:保险公司的钱不要白不要,谁诈得到谁有本领,谁诈不到谁没本领。可想而知,谁也不会老诚实实凭实际损失清单去保险公司索赔了。这样,将导致人们理念的错乱,是非观念的颠倒和道德的沦丧,目前,社会上有那么多人都想得到保险公司根据条款主线不能给付的赔款,就是较好的例证。三、防备措施针对目前国内财产保险领域浮现的严重的保险诈骗犯罪现象,我们不妨采用如下某些防备措施,以控制或减少犯罪。1、严格执行业已制定的各项业务管理制

13、度。近年来,各保险公司纷纷制定了一系列保险业务管理制度及实务操作规程,这些规章制度只要真正付诸实行,能全面地规范保险承保与理赔等工作环节的一系列行为,使保险步入稳健经营的轨道。目前,大多数保险公司都能做到照章行事,以制治司,内控严密,管理有序,业务迅速发展,但是遗憾的是,有个别公司的制度只是写在纸上或挂在墙上,制度与工作相脱节,只做做样子,搞搞形式,主线不予贯彻。这样,工作中便漏洞百出,给保险犯罪以可乘之机。这方面的教训是深刻的,我们应当坚决克服这个毛病,真正使制度成为工作的行为规范,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决不要做那种自欺欺人的事。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员工“两个素质”。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是相辅相

14、成的,同步也是不可取代的,如果只有过硬的业务素质而没有合格的政治素质,在理赔过程中就会热衷于索拿卡要,一看到有利可图,便将一切准则、道德抛于脑后,拼命地追逐那些蝇头小利,这又怎能保证不参与里应外合的犯罪活动呢?相反,如果思想素质过硬,而业务一窍不通,那么,不应赔的赔了,自己还不懂得怎么回事,诈骗者骗了钱,不仅不感谢保险公司,还会反过来讥笑保险公司的员工低能。因此,要建设好保险公司的员工队伍,就是要提高员工的两个素质。3、调节基层公司业务考核指标。目前,基层公司的考核措施不太统一,尽管大多数公司明确规定两项考核指标,一项是保费,一项是赔付率,将两项指标与职工个人工资奖金挂钩,但实际运作起来还是只

15、有一项,那就是保费指标,在年终重要还是考核保费,将赔付率指标放在一边。人们因此形成了一种观念:只有保费没完毕才算没完毕任务,而几乎没有人觉得保费完毕了,而赔付率指标超过了控制原则,利润浮现了赤字,这也叫做没完毕任务。这样势必导致重保费轻效益的局面,违背商业化保险公司的运作规律。更为严重的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因长期在“保”与“赔”上做文章,从“以赔促保”发展到“通融赔付”,从“通融赔付”再发展到赤裸裸地诈骗保险赔款,损公司之利,饱个人之囊。试想,如果公司考核业绩是以利润为主或兼顾利润与保费两项指标,那又怎么会浮现这种现象呢?4、协助社会搞好普法宣传。保险法已颁布了,并且还进行了修订,颁布了新的保险法,但社会上尚有许多人对此比较陌生,有的主线不懂得尚有什么“保险法”,这阐明在有的地方,法制宣传工作尚未跟上,与保险业发展的规定不相适应。如果老百姓能在一定限度上领略保险法的精神实质或基本内容,那么,保险诈骗犯罪无疑将大大减少,或者说至少不会增长这样快。但是,我们应当明白,保险法的宣传要与其她法律的宣传同步进行,互相配合,只有人们总的法律意识提高了,道德修养增强了,才干有效地遏制保险诈骗犯罪。5、严惩罪犯,不姑息迁就。大多数保险从业人员或多或少存在这样一种心理,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