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受伤工伤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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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手指受伤工伤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在一些特殊的环境中工作是非常容易受伤的,比如一些生产化的车间,每天都是和冰冷的机器打交道,有时候精神状态不 好,就很容易导致意外的发生,造成工伤,所以从事这方面工作的员工一定要小心,那么关于手指受伤工伤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在一些特殊的环境中工作是非常容易受伤的,比如一些生产化的车间,每天都是和冰冷的机器打交道,有时候精神状态不 好,就很容易导致意外的发生,造成工伤,所以从事这方面工作的员工一定要小心,那么关于手指受伤工伤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一、手指受伤工伤鉴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200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

2、等级评定标准B. I 分级系列b) 二级1) 重度智能损伤;2) 三肢瘫肌力 3 级;3) 偏瘫肌力 2 级;4) 截瘫肌力 2 级;5) 双手全肌瘫肌力 3 级;6) 完全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7) 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 80% ,伴有四肢大关节中 3 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全面部瘢痕痕或植皮伴有重度毁容;9) 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10) 双下肢高位缺失;11) 双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2) 双膝双踝僵直于非功能位;13) 双膝以上缺失;14) 双膝、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15) 同侧上、下肢瘢痕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16) 四肢大关节(肩、髋、膝、肘)中四个以上关节

3、功能完全丧失者;17)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 0.02 ,或视野 8% (或半径 5) ;18 )无吞咽功能,完全依赖胃管进食;19 )双侧上领骨完全缺损;20 )双侧下领骨完全缺损;c) 三级1) 精神病性症状表现为危险或冲动行为者、2) 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3) 重度癫痫;4) 偏瘫肌力 3 级;5) 截瘫肌力 3 级;6) 双足全肌瘫肌力 2 级;7) 中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8 )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两项及两项以上者;9) 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 70% ,伴有四肢大关节中 2 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10 )面部瘢痕或植皮 2/3 并有中度毁

4、容;11) 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12) 双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13 )一侧肘上缺失;14 )一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拇指对掌功能丧失;15) 双髋、双膝关节中,有一个关节缺失或无功能及另一关节伸屈活动达不到 0 9 者;16 )一侧髋、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17) 非同侧腕上、踝上缺失;1s) 非同侧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d )四级1 )中度智能损伤;2 )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社交能力者;3 )单肢瘫肌力 2 级;4 )双手部分肌瘫肌力 2 级,5 )一手全肌瘫肌力 2 级;6 )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7 )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 60

5、% ,四肢大关节中 1 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9 )面部瘢痕或植皮 1/2 并有轻度毁容;10 )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11 )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部分功能丧失;12) 一侧膝以下缺失,另一侧前足缺失;13) 一侧膝以上缺失;14) 一侧踝以下缺失,另一足畸形行走困难;15 )双膝以下缺失或无功能;e) 五级1) 癫痛中度;2) 四肢瘫肌力 4 级;3) 单肢瘫肌力 3 级;4) 双手部分肌瘫肌力 3 级;5) 一手全肌瘫肌力 3 级;6) 双足全肌瘫肌力 3 级;7) 完全运动性失语;8 )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一项者;9) 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10

6、 )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 50% ,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11) 面部瘢痕或植皮 1/3 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12) 脊柱骨折后遗 30 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13) 一侧前臂缺失;14 )一手功能完全丧失;15) 肩、肘、腕关节之一功能完全丧失;16) 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17) 一手拇指无功能,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丧失;18) 双前足缺失或双前足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19) 双跟骨足底软组织缺损瘢痕形成,反复破溃;20 )一髋(或一膝)功能完全丧失;21) 一侧膝以下缺失;72) 慢性重度磷中毒;73) 重度手臂振动病。f) 六级1

7、) 轻度智能损伤;2) 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3) 三肢瘫肌力 4 级;4) 截瘫双下肢肌力 4 级伴轻度排尿障碍;5) 双手全肌瘫肌力 4 级;6) 双足部分肌瘫肌力 2 级;7) 单足全肌瘫肌力 2 级;8 )轻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13) 撕脱伤后头皮缺失 1/5 以上;14 )脊柱骨折后遗小于 30 畸形伴根性神经痛(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15) 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16) 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17) 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18 )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19) 一侧踝以下缺失;20) 一侧踝关节

8、畸形,功能完全丧失;21) 下肢骨折成角畸形 15 ,并有肢体短缩 4 cm 以上;22 )一前足缺失,另一足仅残留拇趾;23 )一前足缺失,另一足除拇趾外, 2 5 趾畸形,功能丧失;24) 一足功能丧失,另一足部分功能丧失;25) 一髋或一膝关节伸屈活动达不到 0 90 者;26) 单侧跟骨足底软组织缺损瘢痕形成,反复破溃;71) 减压性骨坏死 期;72) 中度手臂振动病;g )七级1) 偏瘫肌力 4 级;2) 截瘫肌力 4 级;3) 单手部分肌瘫肌力 3 级;4) 双足部分肌瘫肌力 3 级,5) 单足全肌瘫肌力 3 级,6) 中毒性周围神经病重度感觉障碍;7) 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和

9、失认等具有一项者;8 )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二项者;9) 烧伤后颅骨全层缺损 30 cm2 (注: 2 为平方),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 10 cm2 (注: 2 为平方) ;10) 颈部瘢痕孪缩,影响颈部活动;11 )全身瘢痕面积 30%;12 )面部瘢痕、异物或植皮伴色素改变占面部的 10 %以上;13 )女性两侧乳房部分缺损;14 )骨盆骨折后遗产道狭窄(未育者);15) 骨盆骨折严重移位,症状明显者;16 )一拇指指间关节离断;17 )一拇指指间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18 )一手除拇指外,其他 2 3 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19) 一手除拇指外,其他 2 3 指(含食指)近侧指间

10、关节功能丧失;20) 肩、肘、腕关节之一损伤后活动度未达功能位者;21 )一足 1 5 趾缺失;22 )一足除拇趾外,其他四趾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23 )一前足缺失;24 )四肢大关节人工关节术后,基本能生活自理;25) 四肢大关节创伤性关节炎,长期反复积液;26 )下肢伤后短缩 2 cm ,但 3 cm 者;h )八级1) 人格改变;2) 单肢体瘫肌力 4 级,3) 单手全肌瘫肌力 4 级;4) 双手部分肌瘫肌力 4 级;5) 双足部分肌瘫肌力 4 级,6) 单足部分肌瘫肌力 3 级;7) 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15) 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总体高度减少 1/2 以上者;16) 一手除

11、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17) 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18) 一足拇趾缺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缺失;19 )一足拇趾畸形,功能完全丧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畸形;20 )一足除拇趾外,其他三趾缺失;21) 因开放骨折感染形成慢性骨髓炎,反复发作者;22) 四肢大关节创伤性关节炎,无积液;72) 减压性骨坏死 II 期;73) 轻度手臂振动病;i )九级1) 癫痫轻度;2) 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3) 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4 )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5) 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6) 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7) 符合中

12、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8 )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9) 颈部瘢痕畸形,不影响活动;10 )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 5% ;11 )面部有 8 cm2 (注: 2 为平方)或三处以上 1 cm2 (注: 2 为平方)的瘢痕,12) 两个以上横突骨折后遗腰痛;13 )三个节段脊柱内固定术;14) 脊椎压缩前缘高度 50 cm2 (注: 2 为平方),并有明显瘢痕;9) 手掌、足掌植皮面积 30 %者;10 )除拇指外,余 3 4 指末节缺失;11) 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14) 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15 )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 II 度及 度以上者;手指受伤工伤鉴定标准,手指受伤在工伤鉴定的标准中属于十级工伤,但是还有分程度,如果是拇指受伤,那么就不是十级的伤残标准,除了拇指意外的所有手指受伤都可以到十级伤残,十级对于工伤保险待遇也能够享受到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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