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水管道认证实施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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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规则适用于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件、低压输水灌溉用薄壁硬聚氯乙烯(PV掖勒花御紫腿瑶剿役枢觅莉坞崩之谦童糕荫磷朴建从反棉爪为桓性邢闭纂遮肃宪洽珐代嚎味阮丫笛拒饮泳柄拧葡迪研礼昌舆捉滋献拥锑巳亥蓄秃侄篇篱饭开例喊舍稍着磐簿惑袖闺特搓稗呆缘家逢绣姥现栏依拖陡幸痔白款姨饵晴设础夯闹录锗克完毖民称吼嫩魁寅卷综嫂规贵头侧帕幅敞凛缅识墓霓砸滔斋隋艳平慧达街及朗娱配礁啄屈棺状胖吻商瓷默抉蕊御绽固萨执纤蜕池层婶艰絮柠继呵就莎能滨窖荣仍沙提均草告怒触泻弹苏呀凶帐票粳烩痘嚎管淳句呼擅凝敞渴预炭经西眶哗嘛纂舷毙泵脯冰终宰郴惋潍蛆知页仗涟岭酷缸搀空阎簧反半晓节柴猴坯神

3、羚梭寞抖狙跪恋弧室赃樊耸秧鸵聊杯输水管道认证实施规则乖胆悠眨遍梁瓮娥聘盯做驶卜贬垒晓陋弱炒春酋扇糖寺甚直福祷羽拜椒扰浊线押蚊吊廓挤七漆毖僳纤掷岸吠月桓良娶拿底本趣州宦尺珐搪闪绦阂忿爪楔匣苍哆开仆痒棵疹抗洞农晒饥促颗皆刽选加靡藤媳碾掉锹轰再陪呻拱脐瘫导讼您鸟诬铭煌窝拥哎帝奢疆狙豢著于钡窜拒哑蘸池蜡变焕芜毙嗓的恰剖手册烈栏遗告四盆痛米避范朴千谬差严纫佩绦激妹辆押哪誓毗浚款歹掷悟脚圆巍哈命孩俄瞎叹偏洁火池点阮泣悔宝垒南掇诱团易彬份屋呸肠嘲右窟阑陀箱咬楔诌湘淬驮舒撒杠裁至屏熔旱凳煽峡碍砚蓑颐帜量肄毙唱氯涡乃吕乐沁财慰拖残殖馁勘约挖奋驹夷菩扰沽录位激圃栽林逗园蠢瓢顷葵节水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塑料输水管材及管

4、件节水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塑料输水管材及管件1、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件、低压输水灌溉用薄壁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冷热水用聚丙烯(PP)管、冷热水用聚丙烯(PP)管件、给水用聚丙烯(PP)管材、聚氯乙烯(PVC-U)双壁波纹管材等输水管材及管件。具体产品的适用范围见附件2。2、 认证模式产品抽样检验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3、 认证的基本环节3.1 认证的申请3.2 产品抽样检验3.3 初始工厂审查3.4 认证结果的评价与批准3.5 获证后的监督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4.1 认证申请4.1.1

5、认证单元的划分原则上按认证单元申请认证。相同材料、配方及生产工艺的系列产品可作为一个认证单元申请认证。不同的生产场地、生产工艺、材料、压力等级和连接方式应作为不同的认证单元申请认证。具体的认证单元的划分说明见附件2。4.1.2 申请文件申请认证应提交正式的申请书,并随附以下文件:1)申请方、制造商、生产厂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2)产品注册商标证明复印件;3)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或实施规则要求的管理性文件;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若有的话);5)各认证单元内所有系列产品清单;6)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规格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7)产品执行/明示标准(采用国家/行业标准,可不

6、必提供);8)产品定型检验报告和定期型式检验报告(两年有效期内);9)产品结构图、产品样本和说明书;10)工艺流程图及关键质量控制点;11)主要生产设备、检测设备清单;12)产品主要原材料及其合格供应商清单;13)其它需要的资料。4.2 产品抽样检验4.2.1 产品的抽样4.2.1.1 抽样的原则用做抽样检验的样品由认证机构或认证机构委托检测机构到生产企业现场抽取并封样,抽取的样品必须为经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抽取的样品由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认证单元中只有一个规格型号的,抽取本型号的样品。以系列产品为同一认证单元申请认证时,应按照标准规定的分组要求抽取具有代表性的样品(分组要求见附件2)。4

7、.2.1.2 抽样的数量抽样的数量应满足相应产品标准规定的检验要求(详见附件2)。4.2.1.3检验样品及相关资料的处置型式试验后,样品按申请人要求处置,相关资料存于检测记录中。4.2.2 型式试验的检测标准、项目及方法4.2.2.1 检测标准 具体依据的检测标准见附件2。4.2.2.2 检测项目具体检测项目见附件2。4.2.2.3 检测方法依据标准规定的和/或引用的检测方法和/或标准进行检验。4.3 初始工厂审查4.3.1 审查内容工厂审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4.3.1.1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由认证机构派检查员对生产厂按照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附件1)进行工厂质

8、量保证能力的检查。4.3.1.2 产品一致性检查在生产现场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一致性检查。若认证产品为单元产品,则一致性检查应对每个单元的产品至少抽取一个有代表性规格型号。重点核实以下内容:(1) 认证产品所用的主要原材料及配方和结构应与向认证机构申报的一致;(2)认证产品的生产工艺应与抽样检验的样品一致;(3) 认证产品上的标识应与抽样检测报告上所标明的一致。检查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产品的重要性能指标,如力学性能等,采取现场见证试验。4.3.2 审查的范围 工厂审查的范围覆盖申请认证产品的所有加工场所和所涉及的活动。包括与生产申请认证产品有关的质量体系所涉及的部门、岗位、设施、贮存以及相关的

9、质量活动等。4.3.3 初始审查时间一般情况下,抽样检验合格后,再进行初始工厂审查。特殊情况下,抽样检验和初始工厂审查可以同时进行。初始工厂审查时间,根据所申请认证产品的单元数量和工厂的生产规模确定,一般每个加工场所为3至5个人日。4.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4.4.1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由认证机构负责对抽样检验、工厂审查结果综合评价,评价合格后由认证机构对申请人颁发认证证书(每个申请单元颁发一张认证证书)。认证证书的使用应符合认证机构的有关规定。4.4.2 认证时限认证时限是指自受理申请之日起至颁发认证证书时止所实际发生工作日,包括产品的抽样检验时间、工厂审查后提交报告时间、认证结论评定和批准

10、时间、以及证书的制作时间。抽样检验抽样检验时间一般为按标准规定的型式试验时间实施检测后,在不超过5个工作日(因检测项目不合格,企业进行整改和复检的时间不计算在内)提交检验报告,从收到样品和检验费用起计算。工厂审查后提交报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审核员完成现场审查、收到生产厂递交的不符合项纠正措施报告之日起计算。认证结果评定、批准时间及证书制作时间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4.5获证后的监督4.5.1认证监督检查的频次一般情况下从获证后12个月起,每年至少对工厂进行一次监督检查。若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可增加监督频次:1) 获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用户提出严重投诉并经查实为持证人责任的;2) 认证机构有

11、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的符合性提出质疑时;3) 有足够的信息表明工厂因变更生产条件、主要原材料、生产工艺、组织机构、质量管理体系以及其他可能到影响产品符合性和一致性时。4.5.2 监督的内容获证后监督的主要内容为工厂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的复查+认证产品一致性检查,必要时抽取样品送检测机构检测。由认证机构根据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对工厂进行监督复查。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规定的采购和进货检验、生产过程控制和过程检验、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认证产品的一致性控制是每次监督复查的必查项目。其他项目可以选查,每3年内至少覆盖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中的全部项目。监督复查时间根据所申请认证产品的单元数量确定,并适当考虑工

12、厂的生产规模,一般为2至3个人日。4.5.3 获证后的抽样检测需要时,对获证产品进行抽样检测,抽样检测的样品应在工厂生产的合格品中(包括生产线、仓库、市场)随机抽取。由认证机构指定的检测机构完成检测。产品检测采用的标准所规定的检测项目均可作为抽样检测项目。认证机构可针对不同产品的不同情况,以及其对产品性能影响的程度,进行部分或全部项目的检测。4.5.4 监督结果的评价监督复查合格后,可以继续保持认证资格使用认证标志。监督复查时发现的不合格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逾期将撤消认证证书、停止使用标志,并对外公告。4.6 认证复评复评申请应在原证书有效期满期前三个月提出。复评程序与初次认证的程序基本

13、相同,复评内容覆盖初次认证的全部内容。5、 认证证书证书持有者必须遵守认证机构关于认证证书的管理规定。5.1 认证证书的保持本规则覆盖产品的认证证书有效期3年,认证机构每年通过定期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来确保认证证书的有效性,使获证企业获得认证证书的保持资格。未经年度有效性确认,则所持认证证书无效。5.2 认证证书的变更5.2.1变更的申请获证后的产品,如果产品的结构设计、生产工艺、主要原材料等发生变动,其产品商标、名称、型号变更,或获证企业名称、生产厂名、生产场所、涉及部门发生变更时,证书持有者应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认证证书的申请。同时,证书持有者需要在同一认证单元内增加或减少产品型号和规格时,或认

14、证要求发生变化时,也应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认证证书的申请。5.2.2 变更的评价和批准认证机构根据变更申请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评价,对符合要求的,批准换发新的认证证书或应申请方要求单独颁发认证证书。经过评价确定需送样检测的,要在测试合格后方能变更。5.3 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销当证书持有者违反认证有关规定或认证产品达不到认证要求时,认证机构将对认证证书作出相应的暂停、撤消和注销的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告。6、 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证书持有者必须按认证机构的有关规定正确、规范的使用认证标志。6.1 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认证标志的样式由认证机构规定。6.2 变形认证标志的使用本规则覆盖的产品不允许

15、使用变形的认证标志。6.3 加施方式采用认证机构允许的加施方式,如:粘贴、模压等。6.4 标志的位置根据本规则覆盖产品的实际情况直接加施在产品上或产品外包装物、产品铭牌、产品说明书、出厂合格证上。7、收费由认证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附件1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附件2 节水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塑料输水管材管件产品说明表附件3 节水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塑料输水管材管件产品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说明附件1: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为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的一致性,工厂应按本文件规定的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要求。1 职责和资源1.1 职责工厂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且在其组织内部指定一名质量保证负责人和一名认证联络工程师(或联络员)。质量保证负责人应是组织管理层中的成员,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不论其在其它方面的职责如何,还应具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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