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市政道路人行道及绿化工程招标(内容详细,工程量清单)

上传人:汽*** 文档编号:417772535 上传时间:2023-12-05 格式:DOC 页数:137 大小:1.02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浙江市政道路人行道及绿化工程招标(内容详细,工程量清单)_第1页
第1页 / 共137页
浙江市政道路人行道及绿化工程招标(内容详细,工程量清单)_第2页
第2页 / 共137页
浙江市政道路人行道及绿化工程招标(内容详细,工程量清单)_第3页
第3页 / 共137页
浙江市政道路人行道及绿化工程招标(内容详细,工程量清单)_第4页
第4页 / 共137页
浙江市政道路人行道及绿化工程招标(内容详细,工程量清单)_第5页
第5页 / 共13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浙江市政道路人行道及绿化工程招标(内容详细,工程量清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浙江市政道路人行道及绿化工程招标(内容详细,工程量清单)(13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兴科路人行道及绿化工程(九都路-红岩路)招标编号:NBGODOZB115002招标文件招 标 人:宁海县科技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盖章)招标代理人: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时 间:二一五年一月11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1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 总则162. 招标文件183. 投标文件194. 投标235. 开标246. 评标257. 合同授予25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69. 纪律和监督2610 中标承诺2711 违约责任2713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2714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7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表31第三章 评标办法32评标办法前附表331. 评标方法3

2、62. 评审标准363. 评标程序36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9第一部分 协 议 书40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45工程质量保修书71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85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96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130第八章 图纸131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一章 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15GC060007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1工程名称:兴科路人行道及绿化工程(九都路-红岩路) 1.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宁海县科技工业园区内。建设规模:全长679.20M,人行道面积4602.32M2,绿化面积4561M2。工程造价约293.5458万元,资金来源自筹。招标工期 90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

3、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1.3招标内容:人行道、绿化等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1.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1月19日9时。二、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2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2.3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人可独立投标,也可由不同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

4、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2.4.1非联合体投标人县外企业须按宁建2012159号、宁建2012197号文件(详见“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2.4.2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县外企业须按宁建2012197号文件(详见“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联合体成员为县外

5、企业须按宁建2012159号文件(详见“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联合体成员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联合体双方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2.5投标人配备的项目经理须符合下列条件:2.5.1具备园林绿化专业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2.5.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项目负责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并具有宁海县建设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工作手册。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2.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2.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01月19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如有行

7、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在宁海县检察院查询的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三、开标时间和地点3.1开标时间:2015年 2 月 9 日 14 时 00 分3.2 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五、招标文件获取2015年 1 月19 日9:30 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网页下方下载。六、投标保证金:1、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2、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3、银行帐号

8、:397520010400102074、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5、截止时间:2015年 2 月 9 日 13:00 时前实际到账。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缴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审核,咨询电话:65131823。七、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海县科技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北斗北路221号联系人: 王乐联系电话:0574-65258348招标代理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学勉路1号金融中心2号楼11层1100室联系人

9、:黄银耀联系电话/传真:0574-65323936投标人须知第1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宁海县科技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北斗北路221号联系人:王乐联系电话: 0574-652583481.1.3招标代理人名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学勉路1号金融中心2号楼11层1100室联系人:黄银耀联系电话/传真:0574-653239361.1.4项目名称兴科路人行道及绿化工程(九都路-红岩路) 1.1.5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宁海县科技工业园区内1.1.6建设规模全长679.20M,人行道面积46

10、02.32M2,绿化面积4561M21.1.7工程造价2935458元1.1.8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1.1.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2.1合同形式单价合同1.2.2资金来源自筹1.3.1招标内容人行道、绿化等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2月(以开工报告为准)1.3.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1.3.4安全要求合格。1.3.5工程类别人行道工程按市政道路三类工程取费,绿化工程按单独绿化三类工程取费,弹性费率取中值,相应费率按浙建站计(2013)64号文件调整,民工工伤保险费按甬发改投资20145

11、40号通知调整。1.3.6报价要求上限2700621元;下限2583203元(均含本数)1.4.1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3、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人可独立投标,也可由不同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

12、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4、非联合体投标人县外企业须按宁建2012159号、宁建2012197号文件(详见“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5、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县外企业须按宁建2012197号文件(详见“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联合体成员为县外企业须按宁建2012159号文件(详见“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联合

13、体成员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联合体双方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6、投标人配备的项目经理须符合下列条件:6.1具备园林绿化专业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6.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项目负责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并具有宁海县建设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工作手册。项目

14、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1.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9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建设地点踏勘,以便对该工程整体状况有较多了解,并结合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认真做好投标工作。1.10招标文件的质疑投标人在2015年1月23日16时30分前对招标文件或踏勘现场后有疑问的,均可以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