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式:卷烟应纳消费税 =销售额 ×比例税率 + 销售数量 ×定额税率,注意,没有销售额则要计算组成计税价格,不同的情况,组成计税价格不一样核心记住公式复合计税(白酒、卷烟) :应纳税额 =销售额 * 比例税率+销售数量 * 单位税额,这个是知道销售额的前提A. 进口环节卷烟的计算每条进口卷烟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1- 比例税率 36%)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 组成计税价格(用适用税率重新计算 36%或 56%)×消费税税率 36%或 56%【例题·计算题】某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公司, 2010 年 1 月从国外进口卷烟 200 箱(每箱 250 条,每条 200 支),支付买价 1500000 元,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 20000 元,保险费 8000 元,假定进口卷烟关税税率20%,计算该批卷烟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金额答案及解析】( 1)关税完税价格 =1500000+20000+8000=1528000(元)关税 =1528000×20%=305600(元)(2)每条进口卷烟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 =[(1528000+305600)÷(200×250)+0.6 ]÷(1-36%)=37.272/(1-36%)=58.24 (元)< 70 元 适用 36%的税率(3)进口卷烟应纳消费税 =150×200+(1528000+305600+150×200)÷( 1-36%)× 36%=30000+1048275=1078275(元)。
2) 卷烟批发环节适用 5%的消费税税率应纳消费税 =销售额*0.5(3) 委托加工 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如果受托方有同类应税消费品售价的,则按照受托方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售价计税;没有同类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复合计税办法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 –卷烟组成计税价格 =(材料成本 +加工费 +委托加工数量 * 定额税额) /( 1- 比例税率);,则应纳消费税 =组价 * 税率 +定额税率 * 数量( 4)自产卷烟用于其他用途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1、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缴纳消费税;例:卷烟厂将自产的烟丝移送用于生产卷烟的,移送环节不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销售卷烟时才征税;2、用于其它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其它方面指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计税价格 =(成本 +利润 +自产自用数量 * 定额税率) / (1- 比例税率)例题:某烟厂(一般纳税人)2009 年 8 月外购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为8,5 万元,本月生产卷烟领用 80%,本期销售卷烟 20 箱,取得不含税收入 197 万元,该烟厂本月应纳消费税:注: 1 箱 =250 条=,1 条=10 包,1 包=20 支。
① 定适用的税率: 1970000/ (20*50000)=1.97 元 / 支*200支=394 元/ 条, >70 元/ 条的标准,故适用 56%的税率标准;② 纳消费税额 =19700000*56%+150*20/10000③ 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卷烟应纳消费税中可扣除消耗的外购烟丝对应的已纳消费税 =② -85000/17%*30%*80%;个人所得税、计算题1、 公民马某月工资收入 3700 元,年末一次性领取年终资金2000 元,请计算这笔收入的应纳税额答案:应纳税额=[3700-3500] ×3%+2000*0.3=66(元)13、某纳税人某月取得工资、薪金收入4500元,该月还取得一次稿酬收入2000元,请问如何计算该月应纳税所得额?答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4500—3500)×3%(税率) =30元,稿酬所得应纳税额: ( 2000—800)× 20%(税率)×( 1—30%)=168 元该纳税人本月总共应纳个人所得税198 元16、小李为某单位司机,从本单位取得收入分别为:工资 3000元,奖金为 1500 元,出车补助 200 元,独生子女补贴 20 元,托儿费 30 元,副食补贴 50 元,单位无食堂补助 150 元,问:李某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089 号文件规定,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费补助等不属于本人工资、 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故李某应纳个人所得税:[ ( 3000+1500+200+50+150)— 3550] × 3%=40.517. 陈某写了一本小说, 出版后出版社付给他稿费 12000 元。
由于这本小说畅销,出版社加印了一批,加印后又付给陈某 4000元稿酬请问陈某应该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稿酬所得适用 20%的比例税率, 并按应纳税额减征 30%每次所得不超过 4000 元的,减除费用 800 元; 4000 元以上的,减除费用 20%陈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2000+4000)× (1 —20%)× 20%*(1— 30%)=1972 元18. 写了一篇长篇报告文学,先由报刊进行了连载,获得稿酬9000 元,后由某出版社出书,取得稿酬 15000 元问李某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 [1994]089号文件规定: 个人的同一作品在其连载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故李某应纳个人所得税: 9000×(1— 20%)×20%×(1— 30%) =1008 元; 15000×( 1— 20%)× 20%( 1—30%)=1680元;应纳税额 =1008+1680=2688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