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与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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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权与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 1、成立要件和保持要件不同。除签订抵押合同外,抵押权的成立原则上以抵押登记为条件。抵押权的成立不以抵押物的交付为条件。抵押权的保持也不以抵押权人占有抵押物为条件。2、标的物有所不同。 有的人为了给生意筹集资金,会将名下的房产抵押出去,从金额机构或者个人那里拿到一笔贷款。双方建立借贷关系后,债权人就享有抵押权,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导致违约后,债权人有权处置抵押物。那么,质权与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小编通过下面这篇文章告诉大家。一、质权与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1、成立要件和保持要件不同。除签订抵押合同外,抵押权的成立原则上以抵押登记为条件。抵押权的成立不以抵押物的交付为条件

2、。抵押权的保持也不以抵押权人占有抵押物为条件。经登记成立的抵押权,以抵押登记记载的存在为其保持的条件,注销登记即意味着登记的抵押权不复存在。质权的成立与保持则与抵押权不同。质权的成立,除签订质押合同外,须出质人依质押合同的约定将质物交债权人占有。仅订立质押合同而不依质押合同的约定移转质物的占有于债权人,不能成立质权。质权人参质物占有的继续也是保持质权的条件,质权人丧失对质物的占有,即引起质权的消灭。2、标的物有所不同。抵押权的标的物为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和动产;质权的标的物为动产和除不动产用益物权外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抵押权一质权两种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在动产上有

3、交叉。于动产上成立的担保物权究竟为抵押权或质权,以债权人是否占有标的物为区别。二、质权的特点包括哪些?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质权也具有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物上请求权。质权独有的特征是:1、质权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和权利,而不能是不动产。2、质权是以债权人占有质物为要件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出质人移交质押的财产占有为成立要件,也以债权人占有质押财产为存续要件,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注意:质押与抵押的最根本的区别是是否转移占有。质押为转移占有的担保物权,而抵押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质押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所占有的动产或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综上所述,抵押权的成立以双方办理抵押登记为条件,而质权必须要债务人转移抵押物,同时,抵押权对象是动产,而质权是针对除了动产之外的其它财产权利的,比如知识产权、债权等。这些就是质权与抵押权的区别。拥有抵押权的一方,在对方违约后可以行使该项权利,对抵押物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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