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0/T××——××××DBICS 13·260K09重 庆 市 地 方 标 准 DB50/T××——××××煤矿防雷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protection against lighting of colliery (报批稿)××××-××-××发布 ××××-××-××实施发布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cl借鉴15前言本标准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重庆市气象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重庆市防雷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李家启 覃彬全 秦健 陈宏 任艳 李建平 刘俊 林涛Ⅰ目 次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规定 25 运输系统 26 通信与安全监控系统 47 管道系统 48 输配电系统 59 电气设备系统 510露天堆场 711地面建筑 7附录A(规范性附录)爆炸火灾危险环境分区 8附录B(规范性附录)民用爆炸危险场所建筑物防雷类别确定 12附录C(规范性附录)防雷区的划分 14附录D(规范性附录)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分级 15Ⅱ煤矿防雷技术规范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防雷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运输系统、通信及安全监控系统、管道系统、输配电系统、电气设备系统、露天堆场以及地面建筑的防雷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生产煤矿的防雷工程建设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订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正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50057-94(2000年版)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74-2002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7-2003 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规范GB50089-1998 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56-200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343-2004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设计规范DB 50/214-2006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防雷装置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LPS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它连接导体的总合3.2 共用接地系统Common earthing system将各部分防雷装置、建筑物金属构件、低压配电保护线(PE)、等电位连接带、设备保护地、屏蔽体接地、防静电接地及接地装置等连接在一起的接地系统。
3.3 等电位连接Equipotential bonding,bonding将分开的装置、诸导电物体用等电位连接导体或电涌保护器连接起来以减小雷电流在它们之间产生的电位差3.4电涌保护器Surge protective device,SPD目的在于限制瞬态过电压和分走电涌电流的器件它至少含有一非线性元件3.5防雷区Lightning protection zone,LPZ需要规定和控制雷击电磁环境的那些区3.6接触网Contact network沿电气化铁路架设的供电网路,由承力索、吊弦和接能导线等组成3.7管道系统Pipeline system 指进出井口的各种金属管道及其附属的长金属物3.8总接地网 Main earthing pole用导体将所有应连接的接地装置连成的1个接地系统3.9局部接地极 Local earthing pole在集中或单个装有电气设备(包括连接动力铠装电缆的接线盒)的地点单独埋设的接地极3.10瓦斯Gas矿井中主要由煤层气构成的以甲烷为主的有害气体有时单独指甲烷4 基本规定4 基本规定4.1煤矿企业必须根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与防雷技术规范要求,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煤矿特点等的基础上设计和安装相应防雷装置,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4.2煤矿的防雷工程应与煤矿建设中的设计、施工、投入生产和使用实现三同时,其设计、施工必须由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4.3煤矿防雷设计应根据被保护物的重要性、使用性质及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及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情况,按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划分建筑物及其设施的防雷类别4.4煤矿防雷工程建设应根据防雷类别进行设计和施工,并在不同阶段进行防雷安全评估和监督检查,确保防雷隐蔽工程符合相关技术要求4.5防雷装置投入使用后,应将以下资料纳入防雷工程档案管理:a)防雷装置的设计、安装、隐蔽工程图纸资料;b)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c)设计评价技术资料;d)隐蔽工程分段验收检测资料e)竣工验收检测报告技术资料4.6煤矿防雷安全应定期检查、评估,并做好防雷装置的维护4.6.1每年雷雨季节来临前,煤矿企业应主动向当地法定防雷技术机构申报防雷安全检测其中,对于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每半年检测一次具有防雷安全检测资质的煤矿企业应主动向当地防雷技术机构申请抽检4.6.2煤矿企业应根据《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DB50/214定期开展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并建立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确保防雷安全。
4.6.3煤矿企业应加强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4.7煤矿发生雷电灾害后,企业应及时向气象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灾情,并积极协助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和鉴定工作4.8雷雨天气来临时,煤矿应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5 运输系统5.1轨道接地5.1.1轨道接地可分为井口外、井口内接地装置两部分5.1.2井口外接地装置应沿井口两侧敷设,井内接地装置距离井口不应小于3m5.1.3应在远离井口轨道绝缘段200m处采取接地技术处理,当轨道长度小于200m时,应在轨道末端采取接地技术处理5.2轨道绝缘5.2.1轨道铁轨在距离井口5m处及以外应选定至少2个自然接头,串入绝缘轨段,每个绝缘轨段长度不应小于3cm5.2.2串入绝缘轨段的铁轨接头夹板、螺丝杆、帽,都应选用适当厚度的绝缘衬垫、套管、垫圈5.2.3绝缘段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电机车、列车的总长度5.2.4两相邻绝缘段之间的铁轨与轨枕之间,必须加绝缘垫,保证轨、地之间的良好绝缘5.2.5用作电流回路的轨道与不作电流回路的轨道之间必须绝缘5.3电气化铁路轨道 电气化铁路轨道应符合以下要求:a)轨端连接处(轨缝)电阻应不超过3m长同型钢轨的电阻值b)两平行钢轨之间,每隔200m要连接1根断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其他等效电阻的导线;多条线路平行敷设时,每隔400m互相连接1次。
c)平行钢轨之间连接必须牢固,连接后线路的电阻应与同长度的、断面为50mm2的铜电线电阻值相等;用扁钢材连接时,截面不应小于60×6mm25.4架线电机车轨道架线电机车运行的轨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两平行钢轨之间,每隔50m应连接1根断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其他具有等效电阻的导线b)线路上钢轨接缝处,必须用导线或采用轨缝焊接工艺加以连接连接后每个接缝处的过渡电阻,不得大于表1规定: 表1 钢轨接缝处的过渡电阻表钢轨材型(kg/m)过渡电阻(Ω)150.00027180.00024220.00021240.00020300.00019330.00018380.00017430.00016c)不回电的轨道与架线电机车回电轨道之间,必须加以绝缘第一绝缘点设在2种轨道的连接处;第二绝缘点设在不回电的轨道上,其与第一绝缘点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1列车的长度绝缘点必须保持可靠绝缘5.5固定带式输送机地面采用固定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应符合下列要求:a)固定带式输送机及其金属防护罩或防雨棚等金属物体应进行防雷抗静电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b)供配电线路应全线采用直接埋地敷设或敷设于室内,有金属外皮的应将电缆金属外皮接到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
5.6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应符合下列要求:a)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b)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和抗静电性必须符合有关规定5.7接触网5.7.1接触网防雷装置应在以下部位安装:a)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与接触网连接处b)机车库进口处c)井口d)电机车运输线路上每个独立区段内e)雷电活动强烈地区,采场的接触网与分支线的连接处、高压电气设备与架空线连接处防雷装置宜采用角型放电间隙,接地线应接在钢轨上5.7.2接触网防雷装置地线应接在单轨道电路回流钢轨上,或接在双轨道电路轭流变压器中性点上,且便于检查5.7.3接触网的电杆(金属杆及钢筋混凝土杆)上所有金属结构支撑,以及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5m以内的其他金属结构物均应接地,接地线接在轨道上自动闭塞的区段,接地线应通过火花间隙接在轨道上6 通信与安全监控系统6.1煤矿户外通信与安全监控设备应处在接闪器保护范围之内,设备外壳及接闪器的接地电阻应符合现行国家防雷标准6.2煤矿工业场地及居住区内的通信线路宜采用直埋电缆线路或通信管道电缆线路直埋电缆线路,宜采用钢带铠装通信电缆管道电缆线路宜采用全塑通信电缆。
沿带式传输机架敷设的通信电缆应采用钢带铠装通信电缆采用封闭式电缆桥架时,可采用全塑电缆6.3通信与安全监控系统的信号控制线输出、输入端口应设置信号浪涌保护器;路进出建筑物直击雷非防护区(LPZ0A)或直击雷防护区(LPZ0B)与第一防护区(LPZ1)交界处应装设与电子器件耐压水平相适应的信号浪涌保护器6.4通信与安全监控的防雷接地网的布置与接地电阻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要求6.5运输信号系统应与井下电力线路分开敷设;运输信号控制室设于井下时,运输调度室与信号设备室宜设在同一硐室内;井下运输信号系统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应符合具体要求的有关规定6.6通信与安全监控系统供电线路的电源端应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相适应的电源浪涌保护器,且接地阻值应与设备要求一致7 管道系统7.1金属管道接地可分为井外、井内接地装置两部分井外部分接地装置应沿井口两边敷设,井内部分接地装置距离井口不应小于3m7.2地面各种金属管道在各防雷区的界面处应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7.3露天架空引入(出)井口的金属管道,应每隔25m左右接地一次,并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2处的良好的集中接地,接地阻值不宜大于20Ω。
并宜利用金属支架或钢筋混凝土支架的焊接、绑扎钢筋网作为引下线,其钢筋混凝土基础宜作为接地装置7.4埋地或地沟内敷设的金属管道,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