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施工风险提示及综合预警、响应、消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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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风险技术管理体系支持性文件-交通工程建设施工风险提示及综合预警、响应、消警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施工安全风险监控的风险提示、综合预警、消 警及其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其及时、有序和高效,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主要针对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工程建设相关参建单位,各相关 单位可遵照执行。第三条 施工过程中当判断可能出现预警状态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 监测单位等相关监控单位在信息分析、报送的同时,应及时组织分析,加强监测、巡 视,及时进行先期风险处置。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四条 施工安全预警、消警及其信息报送主要实行三层管理机制,即由交通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

2、团公司)监控管理中心、建设事业总部监控管理分中心和现 场实施层(第三方监测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组成。第五条 报送信息包括风险提示信息(异常数据、巡视问题)、综合预警信息(黄 色、橙色、红色综合预警)。第六条 风险提示是指现场施工存在不安全风险因素(监测方面、巡视方面等) 但尚未达到综合预警级别的一种工程风险状态。现场施工处于风险提示状态时,参建 各方应引起重视,分析风险提示原因,必要时采取措施控制并消除现场风险。风险提 示包括异常数据和巡视问题两个类别:(一)异常数据:指现场监测中出现的数据超出控制值或监测数据值偏离预期、 数据变化规律不符合安全施工状态的情况;(二)巡视问题:指现场施

3、工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或风险预兆等问题,具体识别 标准参见“巡视风险提示表”。第七条 综合预警是指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参与各方的监测、巡查信息,并通过 现场核查、综合分析、参建各方会商和专家论证等,及时综合判定出工程风险不安全 状态而进行的警报。综合预警按严重程度由小到大分为三级:黄色综合预警、橙色综 合预警和红色综合预警。可参考以下标准进行判定。(一)黄色综合预警:工程存在安全风险或不安全状态,且该状态较长时间未得 到处理或消除;(二)橙色综合预警:存在较严重安全风险,且出现危险征兆,风险有继续扩大 趋势,需采取处理措施;(三)红色综合预警:出现严重危险征兆或险情,风险不可控,需立即采取措施 和

4、启动应急预案。第八条 现场监控实施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及提 交预警建议,作为监控管理分中心预警分析的参考。第九条 监控管理分中心依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开展工作,第三方监测单位除承担 监测、巡视工作外,还是监控管理分中心的咨询机构,根据监测成果及现场巡视情况, 提交风险提示、预警建议等,协助完成预警、消警等工作。第十条 监控管理中心依托专门的监控评估咨询单位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咨 询机构通过信息平台分析、现场巡查和专家组的力量等,提交风险提示、预警建议, 协助监控管理中心完成预警、消警等工作。第十一条 风险提示由参建各方在风险管理过程中及时发现及时发布。第十二条 综合预警由

5、参建各方提出综合预警建议,由集团公司或建设事业总部 审核确认后发布。其中,黄色综合预警的发布主体是建设事业总部主管安全的副总经 理;橙色综合预警的发布主体是集团公司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经理;红色综合预警的 发布主体是集团公司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第十三条 监控管理中心负责综合预警的备案。第三章 风险提示信息报送第十四条 各参建方在安全风险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风险提示信息应在信息平台 中及时发布。第十五条 监控评估咨询单位及时汇总参建各方发布的风险提示信息,并结合现 场具体情况综合分析,及时更新工点安仝风险状态。第十六条 对于因监测异常数据引起的风险提示,由第三方监测单位提请监理单 位召开异常数据分析会

6、,分析异常数据产生的原因,提出风险处置措施建议。第十七条 对于因现场巡视问题引起的风险提示,由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 风险,参建各方及时跟踪,必要时由监理单位召开风险提示分析会议,分析巡视问题 产生的原因,判断现场安仝状态,提出风险处置措施建议。第十八条 风险提示的相关整改情况应及时在平台中反馈。第四章 综合预警建议信息报送第十九条 黄色、橙色综合预警建议信息报送(一)日常监控工作中判断可能出现黄色、橙色综合预警状态的预警建议时。总 体报送流程见图 1。图 1 黄色、橙色预警信息总体报送流程(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于发现黄色、橙色综合预警时应立 即通过信息平台或书面形式上报监

7、控评估咨询单位,监控评估咨询单位经判断确认后 以预警建议形式报送监控管理中心审查,监控评估咨询单位发现黄色、橙色综合预警 时直接将预警建议报告报送监控管理中心,根据预警级别不同分别由建设事业总部 (黄色)和质量安仝监督管理部(橙色)发布综合预警,必要时以书面形式反馈各相 关单位。(三)各参建单位在预警建议或综合预警判定中,可告知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共 同参与预警判定与分析。第二十条 红色综合预警建议信息报送(一)安仝风险监控工作中判断可能出现红色综合预警状态或发生突发风险事件 的预警建议时。其报送流程见图 2。集团公司领导,必要时政府有关主管部门I X决策、组织处理;如发生突发风险事件监控管理中

8、心、集团分管领导i红色i.111!红1 1红色; 预警右L红色预 警建议预警建议色1预第三方监1警测单位+监理单位.一*L 1红色预红色警建议预警I加强监控、I如判定为监督检查等J红色预警I 红I 色I 预I 警 警 I红色 预警施工单位监控管理中心(监控评估咨询单位)设计单位图 2 红色预警快报总体报送流程(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于发现红色综合预警时立即以有效、 快捷方式上报监控管理中心,同时告知设计单位,以加强技术沟通和共同预警分析。 监控管理中心(监控评估咨询单位)判断为红色综合预警时立即上报集团公司分管领 导,如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同时上报集团公司领导,必要时应上报政府有关

9、主管部门。监控评估咨询单位发现红色综合预警时立即以有效快捷方式上报监控管理中心。(三)监控管理中心领导及集团分管领导自收到红色预警建议后,2 小时内进行 综合判定,确认为红色综合预警时应立即通过信息平台发布红色综合预警消息,并以 快捷、有效方式立即通知各相关监控单位和设计单位。(四)对可能发生突发风险事件,监控管理中心应在1 小时内进行判定,如判定 确实可能发生突发风险事件,应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以快捷、有 效方式立即通知各相关单位。第五章 综合预警签发第二十一条 经各方判断为综合预警时,建设事业总部主管安全副总经理、集团 公司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总经理、集团公司主管安全副总经理

10、分别负责黄色、橙色、 红色综合预警的最终签发工作。第二十二条 各监控实施层应根据预警级别及风险工程等级的不同,安排不同层 级的部门、领导予以响应。各层的部门、领导发出的指令动作和处理建议由相应的作 业层通过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录入和记录。第六章 综合预警的响应第二十三条 黄色综合预警后的响应(一)黄色综合预警发布后要求响应的领导:1. 施工单位:标段项目经理、工区项目经理、总工;2.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3. 勘察、设计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4. 第三方监测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5. 监控评估咨询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6. 建设事业总部:质量安全管理部经理、工程管理部经理;7. 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

11、:监督主管。(二)相关单位及人员应于平台发布黄色综合预警信息后 1天内进行响应,并参 与综合预警分析及处理。(三)黄色综合预警发布后的预警处理:集团公司建设事业总部质量安全管理部组织召开警情分析会议,集团公司建设事 业总部主管安全副总经理主持,监理单位监督实施风险处理。施工单位、第三方监测 单位加强监测和巡视,监理单位加强巡视、监管,监控管理分中心加强协调和督察。第二十四条 橙色综合预警后的响应(一)橙色综合预警发布后要求响应的领导:1. 施工单位:标段项目经理、总工、工区经理、总工;2.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3. 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负责人;4. 第三方监测单位:项目经理

12、、项目技术负责人;5. 监控评估咨询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6. 建设事业总部: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7. 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副总经理;8. 总工程师办公室:副主任。(二)相关单位及人员应于平台发布橙色综合预警信息后 1天内进行响应,并参 与预警处理。(三)橙色综合预警发布后的预警处理:集团公司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组织警情分析会议,集团公司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 总经理主持并组织实施风险处理。施工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加强监测和巡视,监理 单位加强巡视、监管,监控评估咨询单位加强巡视,监控管理中心、监控管理分中心 加强协调和督察。第二十五条 红色综合预警后的响应(一)红色综合预警发布后要求响应

13、的领导:1. 施工单位:标段项目经理、总工、工区项目经理、总工、片区主管领导、集团 公司总经理(一级风险工程和突发风险事件);2.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总监代表、监理单位主管领导、主要领导(特级风险和 突发事件);3. 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单位主管领导、主要领导(一 级风险工程和突发风险事件);4. 第三方监测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第三方监测单位主管领导、 主要领导(一级风险工程和突发风险事件);5. 监控评估咨询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6. 建设事业总部:总经理;7. 质量安仝监督管理部:总经理;8. 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二)相关单位及人员应于

14、收到红色综合预警信息后 2小时内进行响应,并参与 预警处理。对一级风险工程和突发风险事件,应于收到预警信息后 1 小时内进行响应。(三)红色综合预警发布后的预警处理:集团公司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2小时内组织专家论证。集团公司主管安仝副总经理主持并组织实施风险处理。施工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加强监测和巡视, 监理单位加强巡视、监管。监控管理中心、监控管理分中心、监控评估咨询单位加强 现场跟踪。第七章 综合预警的消警及消警信息报送第二十六条 在风险处理结束后,施工单位应提出消警建议报告,并根据预警级 别的不同征求不同层级的监控或管理单位审核或意见后消警。消警判定及报送的总体 流程见图3第二十七

15、条 黄、橙色综合预警的消警:由施工单位上报消警申请,监理审核确 定后,书面报监控管理分中心,由监控管理分中心复审后上报监控管理中心,监控管 理中心终审后,黄、橙色综合预警消警分别上报建设事业总部、质量安仝监督管理部 批准后方可发布消警信息,监控管理分中心负责通知各预警响应单位。第二十八条 红色预警的消警:由施工单位上报消警申请,监理单位初审,第三 方监测单位复核后,总监主持召开现场红色消警会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 位、勘察设计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监控评估咨询单位参加,各方同意消警后,方 可对警情闭合,监理单位撰写会议纪要。消警申请由集团公司主管安仝副总经理批准 后方可发布消警信息,监控管理分中心负责通知各预警响应单位。第二十九条 递交消警申请报告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以下文件(一)警情分析会会议纪要;(二)施工方、第三方的监测数据报告;(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附整改落实情况的现场照片;(四)消警申请单。集团公司(红)质量安 管理部(橙)建设事业总部(黄)批准同意; 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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