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药业企业制度15篇 目录 药业企业考勤制度 **药业考勤制度 1.公司实行每周工作5天,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2.打卡规定 2.1员工每天上下班和外出须打卡每天上午上、下班和下午上、下班由员工本人分别打卡;工作时间离开公司应得到部门领导同意 2.2员工不得代他人打卡,凡代他人打卡者:初次代打卡,扣除双方薪金各200元;再次代他人打卡,除作上述处罚外,薪金予以下调100元 3.迟到早退 3.1每月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的3分钟)一次给予口头批评 3.2每月迟到一次以上,迟到或早退3分钟以上、15分钟(含)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钟以上、2小时(含)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 3.3当月累计迟到三次者,视同旷工半天 4.旷工 以下情况,一律视为旷工: 4.1无故缺勤2小时以上 4.2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岗者(包括续假未获批准)。
4.3经查实以虚假理由请假并获批准而不上班的 4.4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4.5旷工时间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5个工作日,不足0.5个工作日以0.5个工作日计 4.6对旷工的处理: 4.6.1旷工期间劳动报酬及其他福利待遇不予发放 4.6.2每旷工0.5个工作日,当月薪金降100元 4.6.3旷工连续超过2个工作日,或全月旷工累计达3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6个工作日者,公司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请假规定 5.1员工如有私事或生病可以请事假或病假,职员请病(伤)假、事假须依相关规定履行休假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 5.2请病(事)假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后15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病假应于上班后第一天内,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二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 5.3 因公参加社会活动、赴外地出差,依公司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视为正常出勤 5.4普通员工请事假不超过一天(含)的,由部门经理批准(经理请假需经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一天、3天以内(含)的,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须经总经理同意。
5.5办理请假手续时,首先应填写请假条,找分管领导办理审批签字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6.医疗期 6.5.1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十二个月的医疗期 6.5.2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十年以上的为九个月;十五年以上的为十二个月 7.婚假 7.1职工结婚可享受5天的婚假,晚婚者另按规定增加晚婚假7天(含公休日) 7.2 婚假期间一切待遇不变 7.3请婚假人员须填写请假报告,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7.4婚假原则上应于结婚后半年内一次性休完 8.丧假 8.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死亡,可以享受5天丧假(含公休日)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去世,可以享受3天丧假 8.2请假人需填写请假报告,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9.生育假期 9.1女职工产假为3个月 9.2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24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晚婚晚育者,另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30天. 9.3晚婚晚育给予男职工护理假10 天。
9.4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药业企业印鉴证照管理制度 **药业印鉴证照管理制度 1.目 的 为了规范公司印鉴证照的使用,加强对印鉴证照的管理,保证印鉴证照的使用符合公司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各分子公司应制定细则报总公司批准后执行 3.权责说明 3.1公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等由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由分管领导指定专人保管 3.2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4.印鉴保管 4.1公司印鉴及各部门印鉴必须加锁保管,不能随意放置 4.2印鉴不准出室,原则上严禁外借,特殊情况须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带章外出 4.3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事故,视情况追究保管人和用印人的责任 5.印鉴使用 5.1印鉴使用由用印人填写用印申请表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后用印各部门印章的使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即可否则,印鉴管理人应拒绝用印 5.2印鉴保管人应在印鉴使用登记表上记录文件名称、页数、份数、申请盖章部门、经办人、日期等用印事项。
印鉴管理人应保留1份用印文件原件,按公司规定送办公室存档 5.3不得开具盖有印鉴的空白介绍信、证明或者在未写字的页面上加盖印鉴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由分管领导书面同意,领用后必须报告使用情况并将复印件返回印鉴保管人存查未使用的必须交还印鉴保管人 5.4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证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等,须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5.5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必须专章专用,严禁混合代用 5.6在不影响公司声誉,不会给公司带来任何可能的损失的情况下,经分管领导同意,可为公司员工出具的证明、介绍信、申请等材料加盖公章 5.7已通过审批的合同凭合同审批表盖章 5.8总公司人员需加盖各分子公司印鉴仍按本制度执行 6.证照使用 6.1证照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及公司规定,严禁外借 6.2证照原件原则上不得带出公司,如遇特殊情况需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并在办好借用手续后方可借出,用后必须及时归还 6.3证照复印件的使用:必须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印证照,并在证照复印件上盖'仅限于*****使用'条章,写明用途。
7.附则 7.1 本规定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7.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7.3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附: 药业企业聘用及任免制度 **药业聘用及任免制度 1、 聘用制度: 1.1试用期满的员工,需要填写《转正申请表》,并经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评定后(部门经理级人员需经总经理评定),方可视为转正 1.2人力资源部应在接到经批准的《转正申请表》的第一时间口头通知转正员工 1.3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2、任免制度: 2.1当公司某个管理职位出现空缺时,可提升或任用表现突出且具备一定管理能力的员工,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员将有机会获得晋升和发展 2.1.1符合职位的资质要求,并有愿望担任此项工作 2.1.2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能力,以创造出优秀的业绩 2.1.3主动积极,敬业诚信,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1.4具有全局观念,了解公司的战略,并获得同事的高度信任 2.1.5相同条件下,有派驻边艰地区工作经历的员工享有优先晋升权。
2.2任免程序: 2.2.1总公司部门经理级人员的任免由分管领导建议,经人力资源部考察后,报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2.2.2分子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的任免由子公司总经理批准,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2.2.3分子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的任免由子公司总经理建议,经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考察后,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 药业企业奖惩制度 **药业奖惩制度 一.奖励 1、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嘉奖: 1.1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1.2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1.3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1.4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1.5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秀者 2、予以记功: 2.1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2.2对生产技术或管理体制建议改进,经采纳实行,卓有成效者 2.3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2.4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2.5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2.6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者 2.7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着者 3、予以记大功: 3.1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为公司取得显着效益者 3.2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3.3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畏困难,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3.4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4、奖励的标准: 4.1嘉奖一次,奖励200元 4.2记功一次,奖励500元 4.3记大功一次,奖励1000元 5、公司另行设立的主要奖励项目: 5.1公司金奖:由公司组织评选的最高年度奖项,授予优异职员 5.2年度专业成就奖:以公司内各个系统的工作环节为基础,每年由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组织在每个业务系统内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和体系由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制定 5.3 敬业奉献奖:对在公司服务满10年(含)以上,工作成绩优异,未曾旷工或有劣迹记载的职员的奖励 5.4 各分子公司自行组织评选的优秀职员奖 二.惩罚 1、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不同,予以批评教育、口头警告: 1.1 在办公区域内吸烟者。
1.2不服从直接上级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1.3不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胸牌者 1.4未经批准私自带人参观办公区或生产区,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1.5不按规定保持办公桌上的整洁,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者 1.6在工作场所或交通车上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者 2、以下行为予以书面警告、通报批评: 2.1未经允许,擅自离岗,怠误工作者 2.2损坏公司财物,情节轻微者 2.3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闹、吵架,妨碍他人工作者 2.4工作时间上网聊天(外部网)、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者 2.5口头警告的违纪行为,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 3、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记过,并记入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