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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无欠薪各项制度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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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无欠薪各项制度的相关内容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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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无欠薪”各项制度的相关内容一、 实行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设立专户的银行应签订《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监管协议》(参考文本详见附件1 )二、 实行分包单位 (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委托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应签订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 (参考文本详见附件2 ) 三、 工程竣工验收后, 项目部提供各班组农民工工资支付完结证明(应注明:该项目本班组农民工工资已全部结清) ,支付完结证明应由各班组长、项目经理签字确认(涉及项目分包单位的由班组长、分包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到项目部)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各班组农民工工资支付完结证明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在施工现场对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不少于 30 天的公示(详见附件3 ) 公示无异议的, 在工程竣工验收 6 个月以后, 施工总承包单位会同建设单位向区住建局、 区人力社保局提交专户撤销申请 (详见附件4)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经区住建局和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提交至设立专户的银行,办理销户手续四、 农民工进场时,用人单位要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版本参照 《浙江省建设领域简易劳动合同》 (示范文本详见附件5 ) ,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各执一份。

五、 配合银行书面告知持卡农民工由他人代理银行卡的风险等,农民工本人应签订《领取工资承诺书》 (详见附件6 ) 附件1: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监管协议(参考文本)甲方(建设单位):乙方(施工总承包单位):丙方(银 行):根据《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于印发杭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无欠薪”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杭建市〔2018〕161号)等文件精神,为保证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 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资金专款专用及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甲、 乙双方委托丙方为本项目专户资金监管人, 为项目专户资金提供监督 管理,并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等服务甲、乙、丙三方 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第一章专户设立及监督管理第一条专户的设立乙方须在丙方处设立 公司项目工资专户,用于项目工程农民工工资的发放,不得擅自动用专户资金第二条专户的监督管理工程建设期间,丙方负责对专户资金进行监督管理丙方需根 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办理资金支付第二章监管职责、期限第三条 丙方作为受托银行,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设立专户,监管托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二)及时安装考勤监管软件,提供开办工资发放卡,租赁人脸 识别考勤设备,协助工资专管员录入相关信息等服务。

三)及时向甲、乙双方提供受托资金流向信息,并将相关的数 据信息提供给区住建局、区人力社保局等相关部门第四条协议期限丙方对专户内资金履行监督职责的期限自资金划入受托监管账 户之日起至收到甲方、乙方、行业 主管部门开具的 关于撤销 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函”为止第三章资金托管应提供的资料第五条 乙方须向丙方提供《建设项目工资性工程款与其他工程 款分账管理协议》和经乙方审核盖章后的每月农民工工资发放清单及 电子文档第四章托管资金收付第六条受托资金存入根据《建设项目工资性工程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协议》约 定,甲方每月将工资性工程进度款划入约定的托管账户,丙方确认资 金到账后对账户资金履行管理职责第七条受托资金拨付乙方委托丙方代发农民工工资,代发的农民工个人银行卡申请资 料由乙方提供,其真实性由乙方负责每月 —日前,乙方负责将审核 盖章后的农民工工资清单报丙方 每月—日前,由丙方根据人脸识别 考勤设备采集的数据审核后,将专户内的资金直接代发至农民工本 人农民工工资清单要素的齐全性、真实性及准确性由乙方负责每 笔银行代发工资流水清单上都应体现专户名称及账号第八条农民工工资监管专户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一旦该工程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经管辖该工程的相关主管部门核实后,出具相关证明,丙方直接从乙方设立的“工资专户”余额中划拨款项,用于支付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同时乙方不超过10 个工作日内补足该部分工资款第五章 协议生效与终止第九条 本协议经甲、 乙、 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或 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丙方全额解付该托管资金后,该协议 终止第六章 违约责任和免责条件第十条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 甲方未及时拨付工资性工程款, 乙 方提供虚假资料挪用、套用资金的,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第十一条丙方未按照协议约定的支付条件办理资金支付而形成的直接损失, 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专户出现被国家有权机关冻结、扣划的,丙方不承担责任,但丙方应及时向有关单位、部门报告第十二条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该方的责任任何一方遭到不可抗力时, 应及时通知其他方, 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不可抗力影响的证明,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其他方损失的扩大和保护资金的完整第七章 其 他第十三条 除法律、 法规规定, 以及因本工程专户资金托管业务的需要和三方特别约定外, 未经三方同意, 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向外提供涉及甲、乙、丙方商业秘密的资料第十四条 协议的变更本协议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中任何一方需要变更协议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注: 本协议为参考文本,在此基础上,协议三方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补充 )附件2: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参考文本)甲方(施工总承包单位):乙方(项目分包单位):工程名称:根据《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于印发杭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无欠薪”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杭建市〔2018〕161号)等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 就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事宜协议如下:一、甲方承诺按分包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分包工程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工程款被拖欠或未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质量缺陷等理由拒付 农民工工资二、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农民工工资,承诺每月按时将农民工本人、 班组长、本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农民工工资发放清单上报甲方 审核,隶属乙方的农民工实名登记、劳动合同、工资金额、农民工个 人银行卡申请资料等信息真实性由乙方负责三、农民工工资应按月支付,按月支付的农民工工资作为甲方分 包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并从中扣除。

四、农民工工资发放及考勤1 .农民工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应将进场人员信息(包括与农民工 签订的劳动合同、农民工的身份信息、人脸信息、培训情况、职业技 能、从业记录、党员信息等)进行登记造册,注明工种、所在班组、 工资标准等,并上报甲方,甲方应及时核对并录入信息,没有上报的视为未进入施工现场2 .甲方委派工资专管员 每天组织农民工上下工考勤, 每月汇总审核乙方提交的台帐乙方授权 为施工现场 劳务负责人代表其签字,编制本单位农民工花名册、考勤表、工资发 放清单,并每月提交甲方审核五、违约责任施工期间,如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按下列方式处理:1 .甲方未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其无条件支付所欠农民 工工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乙方伪造出勤信息、提供虚假身份信息套取、高估冒算农民工 工资的,经核实,高估冒算超出费用,甲方按 倍向乙方收 回,从剩余分包工程款中直接扣除3 .任何一方未履行承诺,对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年 月 日(注:本协议为参考文本,在此基础上,协议双方可根据工程的 具体情况进行补充。

附件3: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公示由 公司承建的 工程于 年 月 日竣工验收,工程已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如有疑异,请在 30日内与公司劳务负责人联系:公司劳务负责人: ,: (公章)年 月 日附件4:关于撤销 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函银行:现同意 工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账号)予以撤销,账户内的 剩余资金划拨至 账户,账号为,请贵行办理相关手续特此致函建设单位(盖章):施工总承包单位(盖章):年 月日区人力社保局(盖章)区住建局(盖章):年 月日(注:本函一式五份,区住建局、区人力社保局,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设立专户的银行各留存一份附件5:合同编号:项目班组浙江省建设领域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黏贴乙方身份证件)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办公地址:联系: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籍住址:现住址:联系: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建设领域工程施 工作业特点,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1. 固定期限:自 年___月__日起至 年___月__日止2.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自 年___月 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乙 方 同 意 在 甲 方 市 县 ( 市 、 区 )项目部_ 岗位 (工种) 工作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变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甲方统筹安排乙方工作时间, 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合理安排乙方休息时间乙方按时完成双方约定的工作数量, 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遵守甲方和有关部门的用工实名管理制度,及时核对考勤和工资结算记录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甲方应当在乙方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乙方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作业,应当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持证上岗甲方应当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 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管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 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四、劳动报酬以项目部用工实名管理台账为基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工 作岗位(工种),乙方工资按第种形式计酬并按时支付:(一)计日工(即“点工”):甲方按日工资■元(以实际考 勤天数核算)或按月工资元的标准于每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一个月工资。

二)包清工(即“包工”):1 .乙方完成约定工作量且双方当月应当予以核算的, 甲方按日工 资■元(以实际考勤天数核算)或按月工资 元的标准于每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一个月工资2 .因工程增(减)量增(减)项、安全生产、施 工进度和施工质量 等因素,双方当月无法予以核算的工作量,甲 方每个月核算一次,并于核算后■天内足额支付给乙方乙方完成前款计日工、包清工所对应的约定工作量外,完成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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