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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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青海省农牧区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为确保我省今年农牧区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工作 的顺利实施,提高我省农牧区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 率,降低死亡率,提高广大妇女健康水平,根据妇幼重大公共 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工作目标()总目标通过宣传、健康教育和为项目地区3564岁农村妇女进 行宫颈癌、乳腺癌检查等方式,提高宫颈癌、乳腺癌早诊早治 率,降低死亡率,探索建立以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区域医 疗资源整合、全社会参与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防治模式和协 作机制,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逐步提高广大农村妇 女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二) 具

2、体目标1、2014年内对129000名农村妇女开展宫颈癌的检查, 对56000名农村妇女开展乳腺癌的检查。2、提高检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承担农村妇女 宫颈癌、乳腺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3、宣传妇女生殖保健知识,提高妇女生殖健康保健水平, 项目地区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防治知识知晓率和健康教育 覆盖率达75%以上。4、加强项目地区县、乡两级医疗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探索建立适合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服务模式。5、建立全省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可疑病例转诊、重点疾 病防治绿色通道。6、加强信息资料管理,逐步建立全省农村妇女宫颈癌、 乳腺癌检查信息库。二、项目范围及目标人群(

3、一)国家级项目县大通县、湟中县、湟源县、平安县、乐都县、互助县、民 和县、化隆县、循化县、门源县、海晏县、刚察县、共和县、 贵德县、贵南县、同仁县、尖扎县、格尔木市、都兰县、乌兰 县、玛沁县3564岁农牧区妇女。(二)省级项目县城东区、城中区、城西区、城北区、祁连县、兴海县、同 德县、河南县、泽库县、德令哈市、天峻县、班玛县、甘德县、 久治县、玛多县、达日县、玉树县、称多县、杂多县、治多县、 囊谦县、曲麻莱县3564岁农牧区妇女。(具体分县任务数见 附表1 )三、工作内容(一)宫颈癌检查初步检查(一级检查):包括妇科检查、宫颈脱落细胞巴 氏检查或醋酸染色检查/液基细胞检查。阴道镜检查(二级检查

4、):对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或醋 酸染色检查/液基细胞检查结果可疑者或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 查,检查人数为初步检查人数的9%。组织病理学诊断(三级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 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检查人数为阴道镜检查人数的50%。初步检查工作由县(市、区)级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和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或县(市、区)级医院完成。阴道镜检查 及组织病理学检查工作县级有能力承担的,由县级医疗保健机 构完成;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无能力承担的,由各县自行联系省 卫生计生委确定的省、州(市)级医疗保健机构(即省妇幼保 健院、省妇女儿童医院、省第五人民医院、省红十字医院、西 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宁市妇幼保健院

5、、海南州人民医院、海 北州人民医院、黄南州人民医院、海西州人民医院、果洛州人 民医院)协助完成检查工作。(二)乳腺癌检查临床检查(一级检查):对受检妇女进行乳腺视诊、触诊 检查。彩超检查(二级检查):对乳腺临床检查可疑者和高危人 群进行乳腺彩超检查,检查人数为临床检查人数的35%。钼靶X线检查(三级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可疑或异常 者,进行钼靶X线检查,检查人数为初步检查人数的45%。临床检查工作由县(市、区)级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和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或县(市、区)级医院完成。彩超及钼靶 X线检查工作县级有能力承担的,由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完成; 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无能力承担的,由各县自行联系省卫

6、生计生 委确定的省级医疗机构协助完成检查工作。(三)人员培训为确保农牧区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质量,需对项目地区相 关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其中,县级项目管理及技术 人员师资培训由省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实施;县、乡两级技术 人员培训工作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1、管理人员培训内容项目管理方法、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制 度和具体要求等,如项目工作计划、信息上报和相关要求,财 务管理的要求等)。2、医疗技术人员培训内容宫颈癌的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病理、临床检查方法 及诊断标准等)。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涂片方法和要点、TBS分类方法、 醋酸染色检查/液基细胞检查、阴道镜等检

7、查的操作方法、注意 事项、诊断标准及组织病理学的诊断标准、检查报告填写要求 等。乳腺癌的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病理、临床检查方法 及诊断标准等)。乳腺钼靶X线、彩超检查、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影像标 准、检查报告填写要求等。(四)检查流程1、宫颈癌检查县(市、区)级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 心)或县(市、区)级医院负责对受检妇女进行妇科盆腔检查、 阴道/宫颈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和宫颈脱落细 胞巴氏检查涂片染色及液基细胞检查报告,并填写相关个案登 记表,对检查岀的可疑或阳性病例进行登记,并通知可疑和阳 性者到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阴道镜检查。县(市、区)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

8、构负责对宫颈细胞学检 查及宫颈醋酸染色检查/液基细胞检查结果为可疑或阳性的妇 女提供阴道镜检查,对阴道镜检查可疑或阳性者进行组织病理 学检查,并将阴道镜和病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同时将检查结 果反馈至县(市、区)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 中心),使其完成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的填写,县(市、区) 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将检查结果 反馈给辖区内受检对象,并督促确诊患者进行进一步治疗。县(市、区)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负责对可疑 或确诊患者进行追访,并将追访结果记录在个案登记表内。2、乳腺癌检查县(市、区)级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 心)负责对受检妇女进

9、行乳腺的视诊和触诊,填写“乳腺临床 检查表”,并通知高危人群及手诊结果可疑或阳性者到指定医 疗卫生机构进行乳腺彩超检查。县(市、区)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对高危人群及手 诊结果可疑或阳性者的妇女提供乳腺彩超检查,对乳腺彩超检 查可疑或阳性者进行钼靶X线检查,并将乳腺彩超和钼靶X 线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同时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县(市、区)妇 幼保健院(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使其完成个案登 记表相关内容的填写,县(市、区)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和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将检查结果反馈给辖区内受检对象, 并督促确诊患者进行进一步治疗。县(市、区)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负责对可疑 或确诊患者进

10、行追访,并将追访结果记录在个案登记表内。(五)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医务人员在开展检查工作的同时,要通过举办健康教育讲 座、面对面宣讲等方式,使广大妇女了解宫颈癌、乳腺癌检查 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配合和接受检查。同时,要广泛宣传妇 女妇科常见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 力。(六)建立信息系统对所有检查对象填写相关卡(表),建立个人健康档案资 料,检查机构要将所有检查病例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初步 建立我省宫颈癌、乳腺癌信息资料库。检查工作完成后,各项 目地区要对工作完成情况、疾病分类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岀防 治建议与对策,由各州(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撰写书面 分析报告上报省卫生计

11、生委妇幼处。四、组织与实施(一)组织领导1、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农村妇女 “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负责组织制定 妇女“两癌”检查工作方案;组织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指导项 目质控工作;指定专业机构负责项目地区信息数据的收集、整 理、分析、核实;组织实施省级项目活动,及时下达国家级活 动安排。2、省妇联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做好项目的组织动员和宣传 工作,两部门密切合作,建立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共同推进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实施。3、县级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农村 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确保项目的顺 利实

12、施。(二)各项目工作承担机构要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分别 制定所负责地区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计划和流程,认真做 好本地区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并做好相关信息资料的收 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县(市、区)级妇幼保健院(妇幼保 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对检查岀的可疑或阳性病例进行登 记,负责对可疑或确诊患者进行追访,完成本地区项目工作报 告。省妇幼保健院负责全省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信息资料的汇 总、整理、分析,完成省级项目工作报告。(三)承担“两癌”检查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基本要 求1. 承担农牧区妇女“两癌”检查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须经 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后才能开展相关项目工作。2

13、. 承担农牧区妇女“两癌”检查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具备 相应的诊治能力和仪器设备。3. 从事检查工作的医疗技术人员须具备医师资质并经培 训、考核合格。五、质量控制与绩效评估(一)项目地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定期对辖区内承担 “两癌”检查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质控,规范操作流程,复 核检查结果,并提岀改进措施。(二)省妇幼保健院负责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两癌”检查 工作进行督导及质量控制,对并提岀改进措施。(三)质控标准及方法宫颈细胞学质控:阳性涂片按20%抽查阴性涂片按5-10% 抽查,抽取涂片全部由专家复核。妇科质控:检查现场的消毒隔离状况,观察所有妇科检查 人员的操作程序及卡册填写情况,现场复

14、核5-10%的检查妇女, 诊断结果符合率达到80%。乳腺彩超质控:观察所有超声医生的操作,专家抽取质控 当日5%-10%的检查妇女现场复核诊断结果符合率达到80%。可疑病例追访:对检查中发现的可疑病例进行追访,追访 率达到90%。数据质控:随机抽取1-5%的各类表册进行检查及复核, 错漏项小于5%,完整率要达到95%O六、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农牧区妇女“两癌”检查工作,可以有效提高“两癌”的 早期诊断率和早期治疗率,保障和增进妇女健康,促进家庭幸 福、社会和谐,是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各级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各医疗保健机构要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 性的认识,把实施农牧区

15、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作为关注民生一 项重要的工作内容抓紧抓好,要成立以主管局长为组长的农牧 区妇女“两癌”检查项目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 切实维护和保障妇女应享有的健康权益。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尽 快制定工作计划,做好妇产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检验科 等相关科室的协调工作,做好人员组织、工作协调等工作,确 保筛查工作有序开展。(二)严格考核评估,确保工作质量各检查工作承担机构要制定考评细则,定期对检查总体工 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召开工作例会,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 决,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如期完成。省卫生计生委将定期对承担 检查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检查、指导,针对存在的问题提 岀整改意见

16、,及时交流总结农牧区妇女“两癌”筛查工作的经验。(三)及时报送项目信息农牧区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信息以县(市、区)为单位, 采用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直报系统报送。报送内容 分为月报及季度报表。其中,月报表应于次月10日前由各项 目县(市、区)及所在州(市)完成信息录入、审核及上报工 作;季度报表于每年2月10日、5月10日、8月10日、11月 10日前分别完成上一季度报表的信息录入、审核及上报工作, 由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审核后上报国家级项目管理单位。附件:1.2014年农牧区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任务分配表附件12014年农牧区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任务分配表地区项目名称工作内容一级检查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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