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环节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分析

上传人:工**** 文档编号:411317255 上传时间:2022-08-31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3.6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开标环节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分析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开标环节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分析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开标环节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分析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开标环节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分析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开标环节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分析》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开标环节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分析(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开标环节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分析摘要:开标现场是招投标程序中最为公开的环节,也是招投标法律法规“三公”原 则中公开原则的重要体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公开的信息全部在评 标前的开标现场向投标人陈述和解释清楚,以充分满足和尊重他们的知情权。基 于此,本文针对开标会议环节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探讨出了应对措施。 关键词:开标环节;常见问题;应对措施 引言公开招标之所以成为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关键是其最能体现出政府采购的 “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开标是招标方式的特有环节,也是最能体 现政府采购公开、公平的环节,更是供应商唯一能够相互了解投标信息的环节。 由于在此环节中开标一览表中

2、的信息都必须当场公开,一旦出现问题,如果处理 不当,很容易引发供应商的质疑。笔者特别总结出在开标环节中易遇到的问题, 并提出处理方法。1 问题一: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某招标代理机构在正式开标前,请采购人的纪检部门代表检查各投标文件的 密封情况,并当场向各投标人公布了检查结果,各投标人对检查结果均无异议。 中标结果公布后,有供应商质疑,认为纪检部门代表无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 况,该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的开标程序有问题,中标结果应作无效处理。处理:维持原中标结果。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18 号令) 第四十条规定: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

3、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 员当众拆封。该规定中并没有明确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必须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 的代表,或者公证机构检查,并未禁止纪检部门代表或其他人员检查投标文件。 因此,纪检部门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从采购程序上而言,并没有问题。笔者认为,无论是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公证机构,还是纪检部门代表 以及其他人员,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结束、宣布检查结果后,招标代理机 构最好能主动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如果投标人对检查结果有异议,可以当场提出, 重新检查,否则视同检查结果有效。2 问题二:未单独递交、错误递交开标一览表 例一:某供应商在递交投

4、标文件时,未单独递交开标一览表,而是将其与投 标文件装订在一起,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例二:某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单独将应装有开标一览表的小信封 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但在打开小信封唱标时,发现信封中并没有开标一览表, 而只有投标函,没有开标要求的信息,但该投标人现场澄清说其开标一览表在投 标文件中。处理:对照招标文件,看其中是否规定开标一览表必须单独封装,如有规定 则认定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不再唱标;如未作规定,则该供应商的 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唱标时可打开投标文件正本,直接唱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 内容。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开标时尚未涉及到评标环节,但开标环节出现的问题构 成评审

5、环节的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应将问题提交给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按 上述处理意见出具书面结论。对于例二还需指出的是,在工程招项目标时,有些 招标文件中就没有规定需要开标一览表,而是经常用投标函代替开标一览表,所 以要特别留意招标文件的规定。处理依据:18 号令第五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 签署、盖章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3 问题三:开标一览表缺少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公章唱标时,常见的投标人递交的开标一览表中出现的相关问题有四种情形:一 是加盖了公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二是没有加盖公章,但有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

6、三是既没有加盖公章,又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的签字;四是没有加盖公章,而是加盖了合同专用章。处理:开标时,不管出现以上哪种情形,都应直接唱标。在评审时,要特别 注意“和”和“或”的关系:如招标文件中规定,开标一览表上必须加盖公章和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则有以上4 种情形的投标文件都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如 招标文件中规定,开标一览表上必须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则 出现第1种、第2 种情形的开标一览表,其投标文件应为有效投标,而出现第3 种、第 4 种情形的开标一览表,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处理依据:18 号令第五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 签署、盖章的,应

7、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4 问题四:开标一览表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报这一问题分为两种情形:一是供应商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格式与招标文件规定 的格式不一致;二是开标一览表填报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不相符。处理:开标时,直接按照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在评审时,按下列方式 处理:对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开标一览表填报的格式和内容是否必须完全按照招 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报,如有规定,则有以上情形的投标文件均按照无效投标处 理;如没有明确规定为“必须”,则其投标文件应为有效投标。处理依据:18 号令第五十六条第四项规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 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应当在资格性、符

8、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建议在制作招标文件时,对于开标一览表的填报可以要求投标人参照招标文 件中的格式,内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这样既可以提高招标的成功率,避 免质疑,又可以体现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保证所有投标人公布信息的一致性 5 问题五:开标报价出现大小写不一致,如何唱标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四十一条的规定,开标时投 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 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 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金额汇总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 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

9、,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 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十 九条也做了类似规定。在开标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该如实唱标(按开 标一览表唱),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核实其投标报价。同时,在启动评标专家评 审会议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醒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应客观对待这些“不 一致”,切实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氛围。6 问题六:投标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投标人递交的开标一览表中,由于自身原因,填报的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 一致,如:招标文件要求买2 台,投标人只报了1 台。 处理:开标时,直接按照开标一览表中内容唱标。评标委员会在进行符合性

10、审查 时,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处理依据:18 号令第五十六条第四项规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 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 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 性变更。尽管招标文件不是要约,但对要约的内容进行了限制。因此不符合招标 文件实质要求的,应作为无效要约处理。7 问题七:分包号填报错误在同一标号有多个分包的情况下,投标人将分包号填写错误,如:准备参加 分包三的投标,结果将开标一览表中的分包号填写成分包二,其他内容均按照分 包三的

11、要求进行填报。处理:开标时,直接按照开标一览表中内容唱标。评审时,由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澄清和纠 正。如投标人同意纠正,可以按照纠正后正确的分包参加评审;如投标人拒绝纠 正,则该分包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但不影响其参加的其他分包的评审。需要注意 的是,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还应当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内容不可超出 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处理依据:18 号令第五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 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 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8 其他问题或者异议类似这些问题:如个别投标单位报

12、价过低,是否低于成本价?个别单位的投 标保证金金额过低?个别投标单位未拿到此项目的授权等等。此类问题,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不予以回答,对投标人的此类“异议”应这样回 应:“我们记录在案且将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判断”即可,而不能越权或代行评标 后当场答复,应该交由评标委员会处理。同时,对于开标以外的异议(如对开标 前事项的异议)应告知投标人另行提出,开标现场不予答复。按照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被拒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对开标提出异议, 告知其可按照有关规定提出意见、反映问题或者投诉。开标仅仅是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重要信息,对于投标文件的效力以 及响应程度的评审,都是由评标委员会在

13、评标环节解决。开标时仅记录开标情况 无权对投标文件内容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评判,对于投标人提出的关于投标文件实 质性内容的异议不作评判,也无权答复。在开标现场,异议的提出和答复原则上口头进行,需书面记录并经双方签字 确认后存档。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开标异议的提出和答复都必须在开标现 场进行,开标程序结束后或者离开开标现场再提出异议或答复异议都是不合法和 无效的。结束语评标开始后应该对投标文件中详细报价表的价格进行复算,确保评标价格准 确无误,对于结果不一致的根据招标文件进行修正或否决其投标,进行修正的要 得到投标人的确认,维护招投标各方的利益。参考文献1 浅谈质疑和投诉J.毕云霞.?农场经济管

14、理.?2007 (06)2 处理招投标异议与投诉的常见问题与思考J.吴莹.?中国招标.?2017 (05)将注册资本金作为评分因素是否合理? J.冯君.?中国招标.?2012 (34) 招标人如何处理投标人之间的举报”J.陈贝力.?中国招标.?2008(02)5 投标人相互“举报”,招标人怎么处理? J. 刘畅.?中国招标.?2018(29)6 投标人相互“举报”,招标人怎么处理? J. 刘畅.?中国招标.?2018(33)7 招标代理实务风险规避浅谈J.张新,陆小军,熊红明,傅娟伟,沈世茜.?建设监 理.?2012(01)招标采购活动流标频发为哪般J.祝锡赟.?中国招标.?2016(31)招标代理实务风险规避浅谈J.张新,陆小军,熊红明,傅娟伟,沈世茜.?招标与投 标.?2015(12)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