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上半年社会稳定工作总结6篇与司法局上半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总结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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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局上半年社会稳定工作总结6篇与司法局上半年重点工作完毕状况总结汇编司法局上半年社会稳定工作总结6篇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的部署和规定,我局充足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动社会稳定各项工作的全面贯彻,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今年我局被省司法厅记集体二等功一次,被市司法局评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被县委、县政府授予“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文明单位”、“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包村联户活动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一、构建“一八三四一”工作模式,着力提高社会矛盾化解水平,为增进社会的长治久安提供保障。积极贯彻县委、县府制定下发的有关健全完善

2、“大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意见,全面建立起了“三调联动、多调对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和“一八三四一”工作模式,切实提高了社会矛盾化解效能,增进了基层社会稳定。“一”是实现“一种目的”:发挥“三调联动”及“多调对接”的整体效能,构建纵向覆盖县、镇、村、横向覆盖各部门、各行业的调解组织网络,实现定纷止争。“八”是建立“八个对接联动机制”:根据目前实际,县级重点先行建立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刑事和解、治安调解、交通事故调解、法律援助调解、信访调解、医患纠纷调解、劳资纠纷调解八个对接联动机制,分别设立专门机构和办事窗口,成立调委会和工作队伍。在多发易发矛盾纠纷的住建、卫生、教育、交

3、通、国土、民政、人社等成立了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与人民调解的对接联动,保证逐渐实现行业调解组织全覆盖。“三”是贯彻“三项基本任务”:一是实现“三调联动”,实现非诉调解与司法活动的无缝对接;二是诉调、检调、公调、援调、信调、医调、交调、劳调等“多调对接”,实现规范化的专业调解组织全覆盖;三是县、镇两级分别成立人民调解中心和“大调解”受理调处(指挥)中心,搭建起调解对接的中心枢纽和专业的调解平台。“四”是坚持“四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途径将其化解,实现息诉罢访。二是坚持统一领导,协调一致的原则。充足发挥党政主导作用,协调节合各方调

4、解力量,搭建调解平台,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三是坚持引导调解与当事人自愿调解相结合的原则。四是坚持依法公正原则。“一”是建立起一支党政主导、扎根群众、覆盖基层和各行各业的调解队伍。“三调联动、多调对接”大调解工作机制和“一八三四一”工作模式的构建充足整合了各类调解资源优势,畅通了群众诉求体现渠道,极大地提高了社会矛盾化解效能。今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多种社会矛盾纠纷1656件,矛盾纠纷调处率100%,调解成功1652件,调处成功率达99.8%。在排查化解的1656起矛盾纠纷中,其中邻里纠纷435件,约占总数的26.3;婚姻家庭纠纷430件,约占总数的26.0;山林土地纠纷

5、116件,约占总数的7.0;房屋宅基地纠纷151件,约占总数的9.1;合同纠纷168件,约占总数的10.1;其他纠纷356件,约占总数的21.5%。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老式型矛盾纠纷仍占主导地位;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山林土地纠纷共981件,占矛盾纠纷总数的59.2%;这些老式型纠纷具有常用性、多发性等特点,其成因复杂、分布广泛、容易激化。二、以规范教育学习管理形式为突破点,创新工作模式,认真做“两类”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努力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发生。坚持管理和帮扶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新工作模式,夯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安顿帮教工作,获得了良好效果。一是切实提高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制定下发了XX年社区

6、矫正工作意见,并积极抓好贯彻,规范社区矫正人员社会调查、居住地审查、法律文书及人员交接等工作,保证了与社区服刑人员无缝衔接。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人身危险性级别评估,贯彻好分级处遇规定,增进了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的提高。实行社区矫正人员统一学习制度,按照社区矫正实行措施规定和社区矫正人员思想实际,编写了社区矫正人员教育学习教案,统一学习内容、统一学习形式、统一授学时间,目前,已编写教案12份,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50场次,收到了良好的学习教育效果。二是积极做好安顿帮教工作。完善监所与基层帮教组织间的信息沟通机制,规范刑释解教人员移送衔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

7、查和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加强过渡性安顿基地建设,妥善安顿重点对象特别是“三无”人员。协调民政、人社等部门,贯彻社会保障、临时救济、技能培训、就业指引和心理征询措施,增进刑释解教人员顺利融入社会。目前,我县既有刑释解教人员1082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为1040人,解除劳教人员为42人。今年上半年,新接受刑释解教人员168人。我县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共接受社区矫正人员1199人,解除社区矫正677人,既有社区矫正人员522人。其中管制1人、缓刑469人、假释49人、被暂予监外执行3人。三、以“六五”普法中期督查为契机,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奠定法治基本。

8、注重摸索普法工作新思路、新理念,健全机制,创新形式,精心打造法治文化品牌,夯实推动“普、治、创”工作,为社会稳定工作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创新普法内容和形式。运用消费者权益日、“防灾减灾日”、助残日等多种宣传日,依托县电视台普法栏目,重点宣传了宪法及与社会和谐稳定密切有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了生态环保、征地拆迁、土地流转、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法律法规。县电视台民生在线、百姓茶馆栏目,说法明理,协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涉法问题,方言栏目百姓剧由一般百姓表演现实生活中的涉法小故事,现已播出近30期;结合群众工作日,全县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10多次,环绕群众关怀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依

9、法治理活动近200次,扩大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群众基本。充足发挥我县地区文化优势,打造特色法治文化品牌,今年已编演法治文艺节目近100场次,全县中小学设立法制长廊70多处,法制图书40多万册。我县依托文化优势,推动法治建设的先进做法被省普法办法治通讯刊登推广。二是稳步推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检查督导工作。召开了法治建设工作推动会议,制定下发了XX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XX年法治建设工作考核措施、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告知,组织开展全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检查督导工作,总结经验,查找局限性,制定完善工作措施,圆满完毕了全市“六五”普法检查督导工作。四、环绕提高服务中心能力,有效发挥法律服务

10、的职能作用,为增进基层社会稳定保驾护航。一是努力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环绕招商引资和“转调创”等中心工作,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托政府和公司法律顾问,为政府部门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公司依法经营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进一步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农村全覆盖”和“一村一法律顾问”工程,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协助群众解决医疗、养老、教育等民生方面的法律问题;组织引导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引导群众依法合理体现利益诉求。今年以来,全县法律服务人员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1200多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XX多万元,参与解决重大群体性纠纷10多起,办理公证事项725件,办理

11、法律援助案件212件;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240件,鉴定文书采信率达到96%以上。二是建立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制定下发了县司法局有关做好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方案,实现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有效对接,互相配合、优势互补,节省了成本,以便了群众,提高了纠纷化解效能,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目前,已受理人民调解援助案件11件。我局积极发挥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在增进了基层社会稳定,但仍然存在某些问题和局限性:一是“一八三四一”大调解工作模式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调解工作效能需要进一步强化;二是由于特殊人群数量不断增多、管理难度加大、部门合力发挥欠充足

12、、经费局限性等因素制约,导致特殊人群管理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制约了工作效能的进一步提高;三是普法宣传方式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个别法律服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与基层群众法律需求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下步工作中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依托“一八三四一”的大调解工作模式,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进一步夯实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继续做好常规性排查化解基本上,结合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专项排查活动,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以及重点人、重点事、重点上访对象进行集中排查化解。(二)加强部门间协调联系,做好“两类”人员衔接管理工作。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联系,对刑释

13、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特别是外出务工及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两类”人员实行重点帮教、重点管控。加强对出狱(所)后直接流散于社会、不落户或人户分离以及“三假”(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人员的查寻力度。对“两类”人员定期排查、走访,杜绝浮现脱管、漏管现象。(三)进一步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动依法治国”活动,实现“法律六进”活动制度化、常态化,不断增强全民法律意识。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进一步开展法治创立活动,全面提高社会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四)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服务业的管理,进一步推动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继续推动法律服务工作向基层延伸、向农村延伸,向社区延伸,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

14、益。第二篇今年以来,根据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全县政法维稳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以工作创新为抓手,环绕全市“一七四一”目的任务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发挥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全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获得新的成效。一、以构建“一八三四一”工作模式为切入点,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着力提高社会矛盾化解水平积极贯彻省厅、市局有关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及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规定,县委、县府制定下发的有关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意见,依托县、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成立了县、镇两级人民调解中心和县、镇两级社会矛盾受理调处(指挥)中心,全面建立起了“三调联动

15、、多调对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和“一八三四一”工作模式。“一”是实现“一种目的”:发挥“三调联动”及“多调对接”的整体效能,构建纵向覆盖县、镇、村、横向覆盖各部门、各行业的调解组织网络,实现定纷止争。“八”是建立“八个对接联动机制”:根据目前实际,县级重点先行建立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刑事和解、治安调解、交通事故调解、法律援助调解、信访调解、医患纠纷调解、劳资纠纷调解八个对接联动机制。分别设立“诉调对接”专门机构,成立调委会和工作队伍,在县中心设立办事窗口。贯彻县委、县政府有关进一步加强平安建设的意见精神,在多发易发矛盾纠纷的住建、卫生、教育、交通、国土、民政、人社等成立了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

16、委员会,加强与人民调解的对接联动,保证逐渐实现行业调解组织全覆盖。“三”是贯彻“三项基本任务”:一是实现“三调联动”,实现非诉调解与司法活动的无缝对接;二是诉调、检调、公调、援调、信调、医调、交调、劳调等“多调对接”,实现规范化的专业调解组织全覆盖;三是县、镇两级分别成立人民调解中心和“大调解”受理调处(指挥)中心,搭建起调解对接的中心枢纽和专业的调解平台。“四”是坚持“四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途径将其化解,实现息诉罢访。二是坚持统一领导,协调一致的原则。充足发挥党政主导作用,协调节合各方调解力量,搭建调解平台,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三是坚持引导调解与当事人自愿调解相结合的原则。四是坚持依法公正原则。“一”是建立一支“第三方调解队伍”:分专职和兼职两类配齐配强中心调解人员,专职人员由有关行业和部门派驻中心的窗口办事人员构成;兼职人员从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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