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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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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知识问答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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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问答1.什么是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答: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机关、团队、公司事业组织、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合适的工种和岗位2.为什么要实行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答:实行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国家保障残疾人合法劳动权益的一项政策法规根据国内《宪法》、《劳动法》、《残疾人保障法》、《山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省政府令第137号),以及《山西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财务管理措施》等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安排残疾人就业,保证残疾人与健全人共同享有平等合法劳动权益,保障残疾人的生存与发展3.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根据是什么?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条规定:“国家推动各单位吸取残疾人就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组织、指引工作机关、团队、公司事业组织、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合适的工种和岗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状况规定具体比例2)《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合适的工种、岗位。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状况规定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职工人数内3)《山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第四条规定:“我省行政辖区内的机关、团队、公司(含中央部署、外省市驻我省的公司、外商投资公司、私营公司、个体经济组织)、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均按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拟定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4.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要遵循哪些原则?答: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必须遵守如下原则:(1)择优录取的原则2)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3)就近就业的原则4)就业为主,收保障金为辅的原则5.如何查询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有关政策法规?答:用人单位可以登录县(市、区)残联网站查询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有关法规政策,也可以通过查询或到县(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征询县(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备有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有关法规、政策文献和宣传资料,免费向各用人单位发放6.如何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答:国务院批准实行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及配套实行方案规定,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必须抓好如下几项工作:(1)建立、健全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

2)做好基本记录工作,全面调查和掌握残疾人的就业和社会用工状况3)根据国家和省、市法律、法规,制定好贯彻贯彻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配套措施4)要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的宣传5)要切实做好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能力建设6)实行百万残疾人就业工程,切实贯彻按比例就业政策,增进更多残疾人在各类用人单位按比例就业7.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有哪些重要意义?答:就业是民生之本,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1)有助于残疾人实现平等的就业权利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使残疾人与健全人同样,有机会通过劳动发明价值,为社会做出奉献,使自身获得发展2)有助于形成公正、公平、和谐、友爱的社会关系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既是依法履行社会责任,也是体现社会对残疾人的特殊关爱;是依法行政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机统一;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客观规定3)有助于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进一步增进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劳动就业的客观规律,已经逐渐成为拓展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渠道之一4)有助于残疾人改善状况,融入社会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可以从主线上协助残疾人提高生活水平,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5)有助于建立关爱残疾人的长效机制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可以推动残疾人就业、培训和劳动保障有关法规政策的出台,在制度和机制上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安顿一人,稳定一家,和谐一片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工作,对于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展示人权保障形象,更具有现实的意义8.在实行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按比例就业应以安排简介残疾人就业为最后目的,既要避免浮现社会各单位分散按比例把残疾人养起来的状况又要避免只收费不安顿残疾人就业状况的发生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要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同步,要把单位制定录取残疾职工的筹划一并交给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在实行按比例就业的工作中,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增进理解,向政府、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阐明实行按比例就业的重要意义,阐明残疾人生活和就业的现状,呼吁全社会共同肩负起这份责任要教育残疾人转变观念,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竞争能力,爱惜就业机会9.哪些单位应当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答:根据《山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我省行政辖区内的机关、团队、公司(含中央部属、外省市驻我省的公司、外商投资公司、私营公司、个体经济组织)、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均按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拟定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因此,我市辖区内的机关、团队、各类公司、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都应当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10.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的单位应做哪些工作?答:各单位应认真、如实地填报《晋都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状况年审表》,如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应积极安顿残疾人就业,或准时、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所安顿的残疾人应予办理国家规定的多种录取手续和保险,并接受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审核和监督11.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就业的残疾人应具有哪些条件?答:(1)具有本晋城户口;(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3)符合就业年龄段;(4)与其她单位无劳动关系;(5)办理了招用手续、签订了劳动(聘任)合同;(6)按规定参与了社会保险;(7)根据残疾人残疾限度安排合适的工种和岗位(8)月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原则12.用人单位如何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答:但凡在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范畴的单位,不管是安排还是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都应当持《山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或《晋都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状况年审表》和本单位上年职工总数的证明,到注册地的各县(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

安排了残疾人就业的单位,还应持残疾人职工的如下材料:(1)《单位安顿就业残疾人员花名表》;(2)《身份证》正、背面复印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4)单位依法与安顿就业的残疾人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合同;(5)上年12月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顿的每位残疾职工实际支付了不低于所在县(市、区)最低工资原则的工资;(6)参与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13.用人单位如何获得年审的有关表格?答:《山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晋都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状况年审表》和《单位安顿就业残疾人员花名表》可以从我市各县(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领取14.对不在规定期间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状况的单位如何解决?答:对逾期不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状况的单位,各县(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将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职工总数,按照其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核定其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根据《山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由地税部门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告知》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由财政部门扣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告知》等有关规定,对逾期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由地税部门代征、财政部门扣缴,并从逾期之日加收应缴金额的5‰的滞纳金。

滞纳金计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5.残疾军人和因工致残人员与否可计入残疾人就业比例?答:用人单位已安排的残疾军人和因工致残人员经鉴定符合国务院发布的《全国残疾人抽样原则》,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方可计入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6.虽从用人单位获得货币收入,但不在岗的残疾职工可否认定为按比例就业残疾人?答:按比例就业而非按比例供养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与离岗或无岗供养两者有着本质区别后者从表面上看是关怀照顾残疾人,实质是对残疾人劳动权利的剥夺,真正的目的是可逃避足额交纳保障金因此,不能计入比例17.安排残疾人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当承当什么责任?答:《残疾人就业条例》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8.为什么要对安排残疾人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山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的有关规定,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当按照实际差额人数和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原则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一方面,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自身就体现了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为主,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辅的原则。

另一方面,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对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依法采用的一种措施,突出了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第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重要对残疾人技能培训,扶持残疾人多渠道、多形式就业,以及改善残疾人就业的环境和条件予以资金支持,因此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也是对残疾人群体特殊关爱的体现第四,通过用法律、法规的手段,规定对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也是国际社会的一种通行做法19.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与否是残疾人就业的唯一渠道?答: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残疾人就业的主渠道,但不是唯一的渠道福利公司集中安顿残疾人就业应继续予以巩固,并做好在职残疾职工的稳定工作残疾人也应转变就业观念,积极参与竞争,政府对残疾人集体从业或个体经营予以鼓励、支持和扶持20.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与公司用工自主权与否有矛盾?答:国内的公司法规定:“公司有权根据法律和国务院规定录取、解雇职工”这就是,公司用工自主权是以有关法律和政令为规范的公司法、劳动法以及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公司转换经营机制条例》都规定,对残疾人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服从其规定。

有关这个问题,宪法明确指出:“国家和社会协助安排盲、聋、哑和其她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的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又明确规定:“机关、团队、公司事业组织、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合适的工种和岗位”可见这些法律和有关规定精神是一致的,是所有社会单位和全体公民必须遵守的国家规定每个单位录取一定比例的残疾人,但录取哪个残疾人,各单位有权通过考核决定,即有用工的自主权因此,这两者是不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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