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查报告汇编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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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自查报告汇编8篇企业自查报告汇编8篇随着人们自身素质提升,报告与我们的生活严密相连,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写起报告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搜集整理的企业自查报告8篇,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企业自查报告 篇1内蒙古高原杏仁露,地处鄂尔多斯市准格尔经济开发区。主要从事植物蛋白饮料和果蔬汁饮料的消费和销售,于 20xx年的8月8号成功换证。20xx年1月19日开发区质监分局工作人员到公司进展指导,现将公司目前情况自查汇报如下:一、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消费所用的主要原辅料有白糖、聚甘油脂肪酸酯、苹果酸、柠檬酸等,这些原辅料都是经过正规的渠道,从获得消费答应证的厂家购进,并附有出厂检验报

2、告,质量要求很严格,必须符合国家对该食品的卫生要求,并且相关资质材料有专人管理。严格的履行原辅料入厂的验收检验工作,设独立检验员负责该项工作。二、消费过程控制情况:我工作每天安排专人对厂区卫生进展清扫,保持厂区内环境整洁干净。定期对消费场所、设备、库房、进展清扫、消毒。保持在加工过程中与产品接触的一切设施、设备、环境的卫生,杜绝一切污染的可能。定期养护设备设施,每批产品消费前和消费完毕后,均对相关设施、设备进展清洗、消毒。消费人员的个人卫生,工作服帽的整洁情况,班班检查。工作人员洗刷、更换专用工作服后,经人员专用通道进入消费车间。验收合格的原料从原料专用通道进入消费设备。从原料到成品及成品库均

3、保持独立空间,没有穿插污染。三、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我公司装备了电子分析天平、台式电热恒温枯燥箱、酸度计、超干净化工作台、台式电热恒温培养箱等检验设备,具有检验所使用的辅助设备和化学试剂。检验人员经过内蒙古质量技术监视局培训,具有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放的检验资格证书。按照国家标准,对消费出的每个单元的每批产品进展检验,将检验的原始记录和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留存备查,对出厂的每批产品留样,并进展登记。四、不合格品的管理情况和不平安食品召回记录情况:我公司消费需要的各种原料均从合法、正规渠道购进,并索取相关的证件。严格按照产品消费工艺及?食品卫生法?的要求组织消费,未遇到购置不合格原料和出

4、现消费不平安食品的情况。五、食品标识标注情况:我公司消费的各个单元产品的包装上按照相关规定印有名称、规格、净含量、消费日期、产品标准代号,以及消费者的名称、地址、联络方式、消费答应证编号和QS标识以及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和产品的贮藏方式和保质期等相关信息。六、企业人员培训、体检情况:我公司所有和消费相关的人员均参加了体检,获得食品从业答应证书(安康证)。并定期参加企业组织的食品法律法规、食品平安知识、食品技术知识培训。七、我公司对消费平安非常重视,定期组织员工参加食品法律法规、食品平安知识、平安消费知识的培训与学习,加强员工的平安消费意识,确保消费的质量平安及人员设备平安。经过此次自查,我厂

5、根本符合食品消费企业落本质量平安主体责任的要求,进步了质量平安意识,杜绝了质量平安隐患。在此根底上,我厂建立了质量平安保证长效机制,为长期、持续地消费优质产品,打下了坚实根底。高原杏仁露20xx.01.19企业自查报告 篇2根据市局工作安排,我局于20xx年7月至9月开展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纳税评估企业需先进展自查。希望贵单位对此次工作给与高度重视,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自查20xx年度各项收入、各项本钱费用是否符合税法有关规定,其中自查重点如下:一、预缴申报方面(一)自查要点实行据实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实际利润

6、额的填报数据,与企业当期会计报表上载明的“利润总额数据进展比对,是否存在未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635号)第一条规定申报的情况。(二)政策规定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635号)第一条的规定,“实际利润额应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填报本期获得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出的预计利润额。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34号)第四条的

7、规定,对未按规定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施行细那么的有关规定进展处理。二、收入方面1、企业获得的各种收入须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展确认。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二条至二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假设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第875号)。2、不征税收入:(1)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折旧、摊销不得在税前扣除;(2)不征税收入不得填报为免税收入;(3)不征税收入不得作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4)不征税收入(即使作为应税收

8、入申报),其对应的研究开发费不得加计扣除;(5)软件消费企业获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未按规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消费的,不能确认为不征税收入;(6)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仅限于软件消费企业获得的,该软件消费企业须符合如下条件:获得软件企业证书,并在证书有效期内,且通过当年年审的;(7)软件消费企业获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且作为不征税收入填报的,假设获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不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获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做全额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要做纳税调增处理;假设获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研究开发支出

9、金额做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做纳税调增处理。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条例?第二十六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15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处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 8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假设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1号)第一条第(一)款。3、企业发生的视同销售行为应按规定进展税务处理。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

10、的通知?(国税函828号)第二条、第三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148号第三条第(八)款)。4、投资收益:(1)企业获得的投资收益不应作为计算企业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2)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获得的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满12个月获得的投资收益。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条例?第十七、八十三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假设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79号)第三、四、八条对于投资收益税务处理的相关规定。三、本钱

11、费用方面1、工资薪金:(1)国有性质企业的工资薪金不应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2)已计提尚未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不能税前扣除;(3)工资薪金的合理性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3号)第一条的规定;(4)工资薪金中不应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务费等费用;(5)工资薪金发放对象为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6)对于施行股权鼓励的企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7)已经实现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税收上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8)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

12、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规定标准的局部,必须进展纳税调整。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条例?第三十四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3号);?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42号)(该文件中与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收法律法规为准)。2、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1)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能超过税法允许扣除的限额;(2)职工福利费支出范围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3号)第三条规定;(3)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对象应为企业职工;(4)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

13、出中不应包括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支出费用;(5)企业20xx年以前按规定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20xx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上述福利费余额;(6)企业20xx年以前结余的职工福利费,改变用处的,应调整增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7)对于软件消费企业全额税前扣除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须可以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支出。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条例?第四十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3号)第三条、第四条;?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42号)(该文件与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

14、税法为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假设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98号)第四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假设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号)第四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假设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1号);?财政部国家开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科学技术部 商务部关于技术先进型效劳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63号)。3、利息支出:(1)企业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数额,须进展纳税调整;(2)企业向无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扣除;

15、(3)企业的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须按规定作纳税调整;(4)企业已计提但确实无法偿付的利息支出,须按税法规定计入当期应税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浪子注:此处可否推定为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但为支付的符合扣除标准的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条例?第三十八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12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77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312号)。4、资产损失:(1)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属于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前方能扣除的范围的,须获得税务机关的批复文件;(2)已作损失处理的资产,局部或全部收回的,须作纳税调整;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补偿的局部,须作纳税调整。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条例?第三十二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57号);?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方法?(国税发8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772号。5、其他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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