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外包合同(运输)

上传人:cl****1 文档编号:410664435 上传时间:2022-09-12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27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业务外包合同(运输)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业务外包合同(运输)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业务外包合同(运输)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业务外包合同(运输)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业务外包合同(运输)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业务外包合同(运输)》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业务外包合同(运输)(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合同编号:业务外包合同(邮件运输范本)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地址: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双方按照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共同信守。第一条双方声明(一)双方均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独立承担责任、 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二)乙方具有完成本合同项目的资质和能力, 资信状况不存在瑕疵, 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为经营手续完备、齐全的合法经营者。(三)乙方基于完成本合同项目聘用的员工, 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或者与之类似的关系, 乙方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

2、聘用的员工不得以甲方代理人、代表人、受托人、受雇人或者类似名义 /身份对外订立合同或者从事其他法律行为,乙方也不得以甲方的名义聘用员工、 对外承诺债务或提供担保, 否则乙方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第二条业务外包项目(一)根据工作需要, 甲方向乙方外包邮件运输工作, 乙方负责将甲方指定的邮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安全地运输到指定地点。(二)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三)运输工具为厢式封闭货运车辆。(四)运输邮件的线路、起运地点、到达地点、里程和运行时限:序号里程发车到达发车到达约定运线路班期地点时间时间行时长(公里)地点(五)承运价格1吨位容间序号线路里程车型(吨)( M3)计价 结算 整车方式 单价 价格

3、(六)承运期限序号线路承运期限1自年月日年月日2自年月日年月日3自年月日年月日4自年月日年月日5自年月日年月日6自年月日年月日第三条工作规范和标准(一)乙方从事本合同项目, 应当按照规定路由进行运输, 按照路单对邮件的数量、质量进行核对,准确交接,确保邮件安全。(二)甲方根据法律规定、国家 / 行业标准和业务管理需要,制定具体业务规范和标准(见附件),乙方应当按照工作规范、标准要求,保质保量交付工作成果。第四条费用标准和结算方式(一)甲方根据乙方提供工作成果的质量、 数量和结算标准, 经考核评估后支付外包服务费用。(二)甲方交于乙方的邮件运输路单原件作为承运结算的唯一凭证依据, 路单上应具有交

4、货人和接货人的签字。 乙方要将运输邮件签字路单原件按甲方要求妥善保管、汇总、装订,并于到达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上一周期发生的有效单据和运输清单统一交甲方。(三)以为结算周期,结算前,乙方将上一结算周期运输清单原件交甲方核对。甲方应于个工作日内核对完毕,通知乙方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正式发票后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账结算。(四)乙方的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行号:账号:上述账户信息如有变动,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应当提供业务需求、 操作规范及与完成本合同相关的文件、 资料;如有变动,应当及时告知乙方。(二)基于履行本合同的需要, 甲方对乙方完成

5、工作提供业务单式以及其他必要的协助。(三)甲方应当按照外包业务的完成情况向乙方支付外包服务费用。(四)甲方有权对乙方完成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考核评价和业务指导,对乙方提供的车辆不符合邮件运输安全条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车辆。2(五)当乙方调派的车型大于甲方需求车型时, 甲方有权要求按原有邮件的配载量装车后发车, 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 当乙方未按要求派车或调派的车型小于甲方需求的车型时, 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承担无法满足运能的相应责任。(六)当甲方邮件丢失、损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 间接损失、甲方向第三方赔偿的全部损失及甲方为此而支出的诉讼费、仲

6、裁费、律师费、公告费、公证费、查档费、差旅费等) ,并有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七)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需要调整本合同项目邮路运行路线、运行频次、运行时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临时改变邮件交接地点,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应保证在合同期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照、财务结算凭证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资质。(二)乙方依照双方约定工作标准、 数量、时限完成本合同项目的各项工作,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业务指导。(三)乙方提供的车辆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 车辆手续齐全, 具备符合邮件运输的防火、

7、防盗、防腐、防潮等配备要求;应当依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第三者商业责任险和赔付额不得低于 200 万元单车货物保险,并将货物保险保单原件交甲方验视, 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除双方单独约定外,乙方应保证邮件的单独运输,杜绝邮件和货物拼装。(四)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指定车型调派车辆, 在约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的装车地点并及时通知甲方。(五)乙方在按照甲方规定的路线进行邮件甩挂运输时, 不得使用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中国邮政自有车厢从事邮件运输以外的其他活动。(六)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限、路线完成运输任务,因故不能按时运达、需要变更运行线路以及在运输途中发生其他意外情况,乙方应迅速、 如实向

8、甲方反映情况。乙方在邮件运输过程中,有监护邮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七)运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行车费用和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八)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约定获得外包服务费用。(九)乙方有权拒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运输条件或包装破损的邮件。第七条员工管理(一)乙方选派的员工应当具有与完成本合同项目相适应的技能和资质, 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派驻员工的名册,如有变动应当提前 5 日以书面告知。(二)乙方应当通过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措施保证乙方员工遵守甲乙双方约定的与本合同项目有关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三)乙方应当对乙方员工进行职业道

9、德和业务技能教育、培训。(四)乙方员工在进行外包业务工作过程中如有损害甲方利益行为或者出现与进行本合同项目工作不相适应的情形, 甲方可以提前 5 日书面通知乙方进行调整、更换;但严重违反与本合同项目有关的规章制度以及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可以即时通知乙方调整、更换。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应当予以调整、更换,并妥善处理后续事宜。3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一)乙方应当遵守通信与信息安全、 生产安全等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建立安全保障实时应对机制,强化信息监测收集和安全防范措施。(二)乙方及其乙方员工不得隐匿、毁弃、冒领、倒卖、非法扣留、非法开拆邮件,禁止在作业过程中抛扔、 踩踏或者以

10、其他方式造成邮件损毁,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三)乙方承诺自身具备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的资格/ 条件,并严格遵守相关之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标准。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保障、 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信息报告等制度,强化员工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教育,使其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处置技能。依法为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并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和安全生产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四)乙方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及其有关规定,保证车辆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确保运输安全。(五)乙方承担邮件运输任

11、务车辆应当使用封闭厢式货车, 并须通过甲方审核,禁止累计行驶里程达到 60万公里以上或者使用年限达到 5年以上的车辆承担邮件干线运输任务, 乙方负责对车辆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 车辆出发前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六)依照有关规定配备车辆卫星监控系统。 在运邮过程中, 应配备符合中国邮政 GPS信息管理系统接口规范标准的 GPS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 GPS信息管理系统。(七)乙方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开展应急演练。 发生重大安全和服务阻断等突发事件后,乙方应当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时立即报告甲方。(八)甲方应当对乙方履行安全生产管理义务提供必要的协助。第九条转让和分包(一

12、)除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以转让、 分包或者类似的形式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二)乙方违反前述条款约定的,应当给付甲方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由于乙方违反前述条款约定对甲方造成损失的, 违约金不足补偿损失的,甲方保留继续追偿的权利。第十条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一)商业秘密,是指尚未对外披露的或公众尚未知悉的信息, 在本合同项下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外包工作方案、操作规程、客户名单、管理诀窍、人力资源管理资料、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各方企业其他内部信息及其各种形式的载体,例如会议记录、图纸、笔记、手册、图片、批文、草稿及其他文件资料等。非经甲方同意,

13、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 转让或许可在履行本合同项目知悉、 掌握的有关上述商业秘密信息。 除履行本合同需要以外, 未得到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商业性地利用上述规定的资料和信息。在未经合同双方的书面同意前, 任何一方不得就本合同的全部内容、 文本文件、员工信息向合同方以外的第三方公开展示。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履行完毕或解除而终止, 除非保密信息已经对外披露或已经为公众所知。(二)乙方保证不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允许、 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的商标、服务标志或标识和其他知识产权, 包括其中英文字、字样或其名称的一部分;4及与此相类似的商标、服务标志或标识、知识产权,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同意。(三)乙方保证其将经过甲方同意后取得的印有甲方 “中国邮政” ( 中英文 ) 的品牌名称、商标、服务商标或标识的文具、商业名片、广告、推广文字或其它物品及证件只用于本合同约定的业务。(四)双方同意,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和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的 3 年内,双方均不得使用在履行本项目过程中得到的对方商业秘密, 从事与对方有竞争性的业务,也不得以任何方式聘用对方在本合同项目中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