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上传人:夏** 文档编号:410662498 上传时间:2023-11-02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51.5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甲方: *有限公司乙方: 2013年 月 日,我与甲方签订了 工程施工合同,为认真履行合同,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各方的安全职责,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共同遵守: 一、甲方职责:1、 向乙方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及法律、法规,提供本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2、负责对乙方生产安全的监督管理,并检查乙方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的情况,及时纠正违规行为,督促限期整改。3、负责开展文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评比和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及时总结交流,奖优罚劣。 4、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甲方应及时答复项目部具体操作。5、施工过程中甲方实行公司、项目部、岗位员工三级监督检查制度。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6、向乙方及时传达上级、地方政府部门等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精神。 7、负责督促乙方对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8、督促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的生产保证体系,施工现场配备专职安全人员。9、负责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乙方发生的安全事故。二、乙方责任

3、及指标:1、乙方进场后严格执行现行的“一标准三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设工程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建筑施工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和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2、进场施工前,乙方应对其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类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定期安全检查与总结会议制度;(2

4、)各类设备、设备的安全验收制度;(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4)安全生产奖罚制度;(5)安全资料管理制度;(6)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7)各种技术操作规程及职责学习制度等。 3、施工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施工临时用电、脚手架及高处作业防护、施工机构与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检查、验收制度,对无验收手续或验收不合格的坚决不予使用。 4、乙方施工队负责人或临时班、组长是施工队伍的第一安全责任者,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负全责。同时乙方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定现场安全员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及技术措施。 5、乙方应在指定工作范围和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进行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

5、管理,不得违章作业和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如乙方有违章行为或违反甲方的管理规定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工作,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6、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应设围挡做封闭处理,围挡上挂设照明灯,引导夜间车辆行人出行;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7、乙方应做好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教育。 8、乙方应按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设置12名专职安全员,负责参与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活动及主持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建立安全台帐,必须保证施工现场有

6、跟班安全员。 10、乙方必须达到安全事故零伤亡的控制指标(含设备事故),一般事故频率控制在1以内。 1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12、乙方应建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和消除事故隐患与不安全因素,并有记录备查。 13、乙方必须编制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并逐级进行交底,并签字确认备查。 14、乙方必须严格做到安全文明施工,认真执行劳动保护条例,配备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保证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和佩戴,随时关注班组内工人的身体及心理、思想动态。 15、乙方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并对班组内新老职工

7、进行合理的搭配,对新职工起传、帮、带作用。班组人员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招用社会闲散人员或不明身份者充入班组,无“三证”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16、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并进行安全培训后方能上岗,禁止擅自操作其它工种的一切设备,支架(如接电、开机、拆架等等)。17、乙方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报告甲方和相关部门,并积极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8、根据建筑法四十八条的规定,对施工现场从事危险职业的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伤亡保险。 19、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本安全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生效

8、,至班组完工结算清楚并全部退场止。 甲方: 乙方: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二O一 年 月 日 附件一安全管理目标一、事故管理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为零;一般事故死亡率、重伤率为零;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95%以上,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90%以上;事故及时结案率100%。二、安全管理(1)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的安全措施的项目执行率达到90%。(2)施工现场每月组织2次由公司主管经理或项目经理组织的安全大检查。(3)施工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执行率达到100%。(4)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5)施工现场塔吊报检率达到100%,脚手架及高处防护作业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物料运输提

9、升设施验收合格率达到100%。(6)施工现场各类机械、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100%。三、安全教育工人岗前三级教育率达到90%,特种工人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附件二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细则一、安全生产制度1、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在生产计划、工作布置、检查工作、总结报告、评比方案中有无结合安全生产工作;2有无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建立内部自我约束机制;3、有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4、有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认真履行职责;5、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安全教育、消防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

10、立和落实情况;6、事故报告登记、调查、分析处理制度建立情况,对发生轻伤及以上(含急性中暑、中毒)的事故,有无报告、登记、调查、处理、建立事故档案,并做到“四不放过”;7有无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落实安措项目所需资金、实现期限和负责人,并建立验收制度;8、有无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设备、器材,并定期组织演习。二、安全教育1、对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的监督执行情况;2、对特殊工种人员的上岗培训及日常安全教育情况;3、对各级管理人员有无按规定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三、安全技术1、项目部有无完善安全操作规程;2、是否按规定对施工项目部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审批。四、安全检查1、有无定期对

11、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2、有无定期组织对工地的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施工机具等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对安全隐患有无及时处理;3、发现违纪违章现象,有无及时处理整改;4、对工地重要施工环节有无组织验收并定期进行检查、监控。附件三 奖励与惩罚一 对项目部及项目经理的奖惩(1)发生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由项目部对受害人进行全额经济补偿,并给予项目经理1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发生伤亡事故不及时报告的,对项目经理罚款1万元,隐瞒事故不报或阻碍调查的,罚款5万元;(2)发生经济损失事故,除项目部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0万元小于50万元者,罚项目经理5

12、000元;直接经济损失在50100万元之间者,罚项目经理2万元;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者,罚项目经理5万元; (3)项目完工无事故,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的,对取得市级文明工地的项目部,按照公司奖励办法进行奖励。二 对施工现场班组或员工奖惩1、班组或个人获得安全生产奖励时,所得奖励全归班组或个人。 2、对一般违犯操作规程行为的工人,将予以200-500元/次处罚。一个月内3次以上违规者予以辞退。 3、对于特殊工种工人违犯操作规程,将予200-500元/次处罚,三次以上违规者予以辞退。 4、施工班组应自觉做好“落手清工作”,及时清除建筑垃圾,若不听从施工人员指挥,处以200-500元/

13、次处罚,若影响下一工序进行的,视情节轻重予以200-1000元/次处罚。 5、施工人员及其他人员进入施工场地必须佩戴安全帽,进入现场应通过安全通道,否则给予当事人50元/次罚款。 6、物料提升机严禁乘人,乘坐者罚款200元,开机者同罚200元。 7、严禁私自接线、乱拉电线、烧电炉等。违反者,给予当事者罚款200元。 8、严禁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否则罚款200元,并自行清理干净。 9、高空作业,严禁向外、向下抛散杂物,如故意抛散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若发生安全事故,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10、不准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栏杆、竹篱板、安全网等;需拆除时,必须经过施工技术负责人同意,如有擅拆者,给予当事人罚款200元。 11、爱护现场公共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卫生器具、标识牌等),若有损坏,照价赔偿,故意损坏的,除赔偿损失外,并处500元罚款。 12、保护建筑产品(成品)人人有责,不得故意损坏,若有发现,除赔偿损失外,并罚款100-1000元,严重者清退出场,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13、要遵纪守法,如有发现偷窃工地公物者,予以加倍处罚(以偷窃实物价值的2-5倍罚款),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三 施工中,由于项目部管理不力出现的质量、安全事故,造成行业主管部门对集团公司的处罚,以及降低或取消企业资质、停业整顿、限制投标等一切损失,均由项目部承担,且项目经理负主要责任。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