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检维修安全管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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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检维修安全管理15篇 目录 关于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若干问题的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明确检维修作业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规范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程序,降低和消除检维修作业的事故风险,特对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若干问题做如下解读: 一、炼钢厂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的依据和标准 1、管理依据:本钢集团有限公司检维修安全管理规定、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检维修安全管理办法、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危险介质作业许可证安全管理规定、本钢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动火管理规定。 2、管理标准:本钢炼钢厂检维修安全管理规定、关于强化检维修安全管理的通知、炼钢厂检维修作业挂牌管理制度、炼钢

2、厂供、配电系统停、送电操作、联系确认制度、炼钢厂检维修作业安全指导书、炼钢厂危险介质作业审批制度、炼钢厂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炼钢厂动火管理规定。 二、 炼钢厂检维修作业的分类和安全管理实施步骤 1、作业分类: (1)计划性检修:根据设备管理、使用的经验,以及设备状况,制定设备检修计划,对设备、设施进行有组织、有准备、有安排的定期检修。例如转炉、铸机的日常检定修、炉役修、年修等。 (2)非计划性检修:设备设施的检查、调整作业以及生产运行前准备、故障性停机等临时性检维修和抢修等。 2、实施步骤: 检修前的安全告知、安全教育、安全条件满足、安全条件确认。检修过程中的安全措施落实、安全监护、安全

3、检查。 检修结束后的安全验收。 三、 炼钢厂检维修作业的责任主体和分工 1、责任主体:生产岗位人员、点检员和检修作业人员 2、责任分工: (1)生产岗位人员:负责检修前的安全条件满足、安全条件确认和检修后的安全验收。 (2)点检员:负责检修前的安全告知,安全条件确认和检修后的安全验收;负责督促和检查检修单位负责人是否对检修作业人员进行了检修前的安全教育和检修过程的安全监护及安全检查。同时对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危险作业负有现场安全监护、指导职责。 (3)检修作业人员:接受检修前的安全教育(由检修单位负责人进行)和安全条件确认、检修过程中的安全措施落实和安全监护。 四、炼钢厂检维修作业挂牌管理制度

4、的基本原则 1、两大主体、三方参与 两大主体:业主单位、检维修单位。 三方参与:生产操作方、设备点检方、检修作业方。 2、一板、四牌 一板:操作控制系统揭示板。 四牌:操作揭示牌、检修揭示牌、设备检修停电牌、设备运行停电牌。 3、两换牌、一例外 两换牌:检修作业开始前和结束后,分别进行操作揭示牌和检修揭示牌的互换。 一例外:由点检员、生产运行人员进行的设备设施检查、调整作业以及生产运行前准备、故障性停机等相关作业,不执行检修揭示牌和操作揭示牌互换制度。但必须根据作业情况,选择实施一级或二级停电操作,并相应挂检修停电牌或运行停电牌。 4、两级停电、一单二双 两级停电:根据检修设备的工艺技术性能,

5、选择实施一级或二级停电操作。 一单:一级停电,挂设备检修停电牌(检修单位) 二双:二级停电,挂设备检修停电牌(检修单位)和设备运行停电牌(业主单位) 五、炼钢厂检维修作业需要建立的台帐记录 操作控制系统揭示板换牌登记台帐 主控室停、送电挂牌登记台帐(一级停电) 主电室停、送电挂牌登记台帐(二级停电) 本钢炼钢厂供、配电系统停、送电操作、联系确认制度中所规定的相关联系反馈记录。 六、炼钢厂检维修作业安全指导书的适用范围 1、适用于计划性检维修中的主要设备设施检维修、重要部位设备设施检维修、存在交叉作业等较大风险的设备设施检维修。 2、危险介质停送作业在办理危险介质作业相关票证的同时,执行危险介质

6、停送作业联系确认单;受限空间作业执行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有关检测确认内容。 七、炼钢厂检维修作业安全指导书中检修安全条件确立的原则和范围 1、设备设施是否按照检修要求停机。 2、设备设施动力介质(水、电、风、气等)是否有效可靠切断。 3、上下工序相互关联设备设施、介质有无安全影响。 4、业主单位提供的安全装置、工器具是否安全可靠,符合安全要求。 5、业主单位提供的条件中有无可能导致检修人员被动伤害的其他因素。 八、炼钢厂检维修作业安全指导书中安全条件确认等级确立的基本原则 1、所有的检维修作业都必须进行检修安全条件的确认,但并不是所有的检维修作业都必须填写检维修作业安全指导书。(见炼钢厂检维修

7、作业安全指导书的适用范围) 2、不管是计划性检修,还是非计划性检修,检修安全条件确认等级至少应包括生产岗位人员、点检员和检修作业人员。(危险性较大作业及重要部位内设备设施的检维修作业需升级确认) 3、需升级确认的检维修作业项目,检修作业负责人即为检修单位安排的现场安全监护人,同点检员共同履行现场安全监护和安全检查职责。 4、检修安全条件需先满足,后确认、再签字。原则是逐级确认、逐级填写。 九、炼钢厂检维修作业安全指导书中的安全防范措施和检修安全条件之间的关系 1、安全防范措施和检修安全条件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共同点都是业主单位和检修单位针对检维修作业项目辨识出的危险源,共同制定并认可的控制手段

8、,都是来源并依托于标准化作业指导卡。不同之处在于,安全防范措施是业主单位要求检修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的,检修单位对因执行原因导致的事故负主要责任;而安全检修条件是检修单位要求业主单位必须满足和保证的,业主单位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而导致的事故负主要责任。业主单位和检修单位共同对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检修条件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确认,共同承担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的责任与风险。因此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检修条件只能互为补充,不能等同。 2、检修安全条件是确保检维修作业安全的重要手段。而检修安全条件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更是业主单位规避事故责任风险的根本保证,这一点是极其重要的,也是 5.18机械伤害

9、事故的教训之一。 十、炼钢厂检维修作业挂牌管理制度中的操作控制系统揭示板、一级或二级停电、检修揭示牌和停电牌三者的关系 1、操作控制系统揭示板只是对设备操作许可的一种揭示和提醒,由于是间接参与设备控制,因此只能算是检维修作业安全的初级保障。一级或二级停电是切断设备设施动力源的有效手段,由于其直接参与设备控制,因此可以说是检维修作业安全的高级保障。不管是初级保障,还是高级保障都需要进一步的确认,检修揭示牌和停电牌就起到这样的作用,只有三者配合,才能实现检维修作业安全的最终保障。 2、用操作控制系统揭示板来代替一级或二级停电是不可靠和明令禁止的;使用揭示板和实施一级或二级停电后不确认,不挂检修揭示

10、牌和停电牌,也是不可靠和明令禁止的。 检维修作业 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生产区域内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证检维修作业过程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检维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2管理职责 2.1设备部是检维修作业的归口管理部门。 2.2hse管理部对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2.3分厂、车间负责所辖范围内检维修作业的具体管理。 3管理流程 3.1装置停工检修安全管理 3.1.1装置停工检修,应成立检修指挥部,设备部、生产部、技术部、工程部、hse管理部、分厂(车间)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其成员要分工明确,并对

11、其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3.1.2检修指挥部组织装置所属单位、生产、技术、设备、hse管理及生产操作等人员共同对停工、工艺处理和开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制订装置开、停工方案,对员工进行培训,同时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交底。 3.1.3承担检修项目的施工单位,应按照项目所在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现场检查,对项目工艺和施工现场进行风险评价,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措施并明确责任,编制检修方案,在检修前5天报设备部、生产部、技术部、工程部、hse管理部审查合格,同时对检修人员进行培训后,方允许作业。 3.1.4外委的检维修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协议”。 3.1.5凡参加检维修的特

12、种作业人员都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否则不准作业。 3.1.6装置停工方案内容应包括: a)停工范围及停工程序; b)各物料、公用工程的流向及处理方法; c)工艺处理的方法及安全措施; d)装置的盲板流程图; e)必要时,对重点的反应器、加热炉、大机组等应制定单元停工方案; f)各项工作的标准及负责人; g)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削减措施和应急预案。 3.1.7装置停工,可燃液体物料要退出装置区或送到装置的罐区存放;可燃固体物料要运出装置区;非可燃物料如开工后需继续使用的应包装好,存放在不妨碍检修作业的区域。三废的排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不允许任意排放可燃、易爆、有毒有害

13、、有腐蚀性的介质。 3.1.8停工期间,装置按计划储存物料的设备、管道、容器的出入口必须加盲板与外界隔离,并挂上内存物料的警示牌,必要时划出警戒区并拦上警戒绳。同时应安排操作工定期巡检,防止发生跑料、冒料、超温、超压等现象。 3.1.9装置停工时,厂房通风设施,有毒、有害物质、三废的处理设施及火炬系统等应最后停运,防止有毒、有害物质不能及时处理而酿成事故。 3.1.10存有易爆、可燃、有毒有害、腐蚀性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在检修作业前,应进行相应的蒸汽吹扫、热水洗煮、中和、氮气置换或空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再含有残余物料。气体分析应符合:可燃气体浓度(液体蒸汽)不超过该物质与空气混合物爆炸下限10

14、%(体积),有毒气体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氧含量1821%(体积)。不进行检修作业的上述设备、容器、管道也应进行相应的工艺处理,以保证停工期间的安全。 3.1.11设备在工艺处理合格后需打开人孔时,其内部温度要降到40以下,压力要处于常压,设备上的人孔应从上至下依次打开。应先打开底部排空阀,确认内部不存有物料后,再打开底部人孔。打开人孔时,螺母应对角逐渐松动,并应有防止物料喷溅伤人和人孔盖螺栓伤人的措施。在清洗容器内少量可燃物料残渣时,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严禁用铁器敲击、碰撞。 3.1.12装置停工工艺处理结束后,装置区内生产污水系统及其它地下管道系统的井、口、池都要盖严封死,明沟、暗井、地面、平台及其设备、管道外表(保温层)的油污及可燃、有害物料都要清理干净,经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 3.1.13装置的氮气系统应由专人管理,防止与仪表风、工厂风互串。 3.1.14装置进入全面检修前,生产部组织设备部、hse管理部、分厂(车间)以及其他施工单位等部门逐项确认,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检修现场进行施工。 3.1.15验收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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