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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转弯半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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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转弯半径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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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车的最小转弯半径第一种说法:普通消防车 的转弯半径为9m,登高车的转弯半径为12m,一些特种车辆的转弯半径为16 ~ 20m 所以,消防车道转弯半径=普通消防车的转弯半径9m - 3m= 6m第二种说法:最新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006-12-01小转弯直径 10 米 ”,那么 消防车 转弯半径就是) P263 中写的是5m ~ 12 米“最大转弯直径24 米;最第三种说法:消防车道本身的宽度按照规范要求不小于 4 米,为了便于消防车辆通行,尽头式车道应设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小于 12 米*12 米,如果是环形车道,则应按道路设计转弯半径,转弯处的半径是 12 米,计算一下,如果道路宽度是 4 米,转弯处是直角,则直角顶部到弯道弧顶处大约是 10.6 米左右第四种说法:一、关于消防车道1、高层建筑四周应设置环形的消防车 道,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m ,当设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 可沿建筑的两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高层住宅可沿一条长边布置消防车道2、尽头式的消防车道,其回车场地一般小于15 ×15m 登高车的转弯半径为12m ,消防车道的内则转弯半径可利用(14m- 道宽)的方法进行校核。

3、消防车道与建筑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5m 4、消防车道应合理布置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的位置,避免消防车 供水与登高作业相冲突二、关于登高立面1 、高层的塔式建筑可留 1/4 周边作为消防登高立面,其他高层建筑至少应留有一长边,消防登高立面应有楼梯间或住户的室内阳台、主窗2、若登高面一侧的裙房,其建筑高度不大于5m ,且进深不大于4m 仍可作为消防登高面3、消防登高立面不宜设置大面积的玻璃幕墙三、关于登高车的操作场地1、登高场地可结合消防车道布置,与建筑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5m ,应在其登高面一侧整边布置 8m 宽的登高场地2 、上述布置确有困难时,可在其登高面范围内确定一块或若干块消防登高场地登高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15m× 8m (长 ×宽),其最外一点至建筑登高面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 15% 3 、设有坡道的登高场地,其坡道不应大于15% 4 、利用市政道路作为消防登高场地,其绿化、架空线路、电车网架等设施不得影响消防车的停靠和作业 第五种说法:3.1 消防车道 多层住宅的居住区、小区内宜设消防车道,车道宽度不应小于 3.5m ,转弯半径不应小于9m 高层住宅的周围应设有环形消防车道, 车道宽度不应小于 4.0m ,转弯半径不应小于 12m 。

当设环形车道确有困难时,高层商住楼、一类高层住宅应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二类高层住宅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布置消防车道3.1.3消防车 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尽端式消防车 道应设回车道或回车场地注:多层住宅回车场地不宜小于12m× 12m ;二类高层住宅回车场地不宜小于15m× 15m ;一类高层住宅及高层商住楼回车场地不宜小于18m × 18m 3.1.4联体的住宅群,当一个方向沿街的长度超过150m 或总长度超过 220m时,应设有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净宽不得小于1.2m(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大于80m 3.1.5消防车 道可结合绿化一并设计,但路基应能承受消防车的荷载,路面应确保消防车的通行3.2高层住宅应设置消防登高面3.2.1高层塔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长度不应小于住宅的1/4 周边长度3.2.2高层单元式、通廊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长度不应小于住宅的一个长边长度3.2.3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阳台、窗或公用楼梯;商住楼应在此范围内设有直通楼梯间的出口3.2.4消防登高面一侧不应设置不可开启的窗栅,不宜设计大面积的玻璃幕墙3.2.5消防登高面一侧不宜布置裙房,当布置裙房时,其进深不应大于4m ,高度不应影响消防车的登高施救。

3.2.6消防登高面一侧可利用消防车 道作为消防登高场地, 车道两侧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 m 与车道标高相同的夯实地面,车道内边距住宅外墙不宜小于5m ,且不宜超过 12m;当利用 消防车 道作为消防登高场地有困难时,消防登高面一侧也可结合消防车道设置不少于一块的夯实地面作为消防登高场地,其面积不应小于15m× 8m 消防登高场地的纵向坡度应控制在 8% 以内利用市政道路作为消防登高场地,其绿化、架空线路、电网架等设施不得影响消防车的停靠、操作延伸阅读高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疏散困难,扑救难度大高层建筑的灭火救援,除了建筑物必须具备较好的消防扑救面以外,还必须具备登高消防车进行操作的场地,确保消防队到达现场后能快速开展灭火救援工作因此,应对高层建筑的消防扑救面和扑救场地的设置予以重视1 设置消防扑救场地的必要性如果对高层建筑的消防扑救面和扑救场地考虑不周,火灾时消防车无法靠近主体建筑实施救援,将给火灾扑救和抢救人员带来很大的难题 1984 年 1 月 4 日,韩国釜山市一家旅馆发生火灾, 由于大楼总平面布置不合理, 周围都有裙房, 街道又狭窄, 交通拥挤,尽管消防队出动数十辆各种消防车,也无法靠近火场,只能进入狭窄的街道和旅馆大楼背面,进行人员抢救和灭火行动。

云梯车虽说能伸至楼顶,但没有适当位置供它停靠,消防队员只得从楼顶放下救生绳和绳梯,让直升飞机发挥营救人员的作用由此可见合理设置消防扑救面、消防扑救场地,对于火灾扑救具有重要作用2 扑救场地存在的问题近年来,我国城市建设发展迅速,高层建筑大量涌现为了有效地利用土地资源,或仅仅考虑建筑使用功能,一些高层建筑消防扑救面设置不合理,没有设置消防扑救场地,或者扑救场地管理不善,导致消防车到达火场后,无法有效展开灭火救援工作主要表现在:2.1 消防扑救面设置不合理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座高层建筑由较高的高层建筑和较低的高层建筑两部分组成,设计人员从建筑造型考虑,仅在较低的高层部分设置了扑救面,较高的高层没有考虑,由于较低的高层部分高度已大于 24m ,不再属于裙房,该设计没有违反《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关于扑救面一侧不能设置裙房的规定但该建筑的消防重点部位是在较高的高层部分,该部分一旦发生火灾,将无法得到有效的扑救一些单元式住宅的在一个单元三个边均设置消防扑救面,其他单元因商业网点的影响而未设置,其扑救面总长度虽然也满足规范要求,但由于各单元之间不连通,其他单元将超出登高消防车的保护范围,人员无法进入扑救面得到登高消防车的救援。

在 05 年对《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改以前,单元式住宅一般在十层及以上设置连廊,将两个单元的疏散楼梯连通起来规范修改后,将连廊设置位置提高至十八层以上,按每层高度 2.8 米计算,其高度为 50.4m 以下的人员不能从本单元进入另一单元,如果扑救面设置不合理,一些单元的人员将无法得到登高消防车的救援2.2 未设置消防扑救场地 高层建筑本身按照规范要求设置了消防扑救面,做到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在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 1/4 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 5.00m 、进深大于 4.00m 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的规定但在此扑救面一侧设有相邻建筑,其间距仅为规范规定的最小防火间距 4m(设有防火墙等措施)或 6m,在此狭小的空间显然不便于登高车展开作业高层建筑设置了消防扑救面,在此扑救面一侧为绿化场地,绿化场地上设置消防车道,由于规范中并未规定消防车道离建筑物的最远距离,因此消防车道甚至出现远离高层建筑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虽然没有违反规范要求,但往往难以满足实际灭火救援的需要由于建筑物没有考虑专门的扑救场地,一般消防车道也兼作消防扑救场地,停放消防车辆实施灭火。

这对于普通的消防车来说能够满足要求,但由于登高消防车对场地要求较高,消防车道一般难以满足要求,主要表现在:消防车道是消防车辆行驶的道路,《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 5.00m ,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大距离没有规定而登高消防车具有一定的工作范围,并且只有在离建筑物适当的距离才能达到其最大工作高度,如果消防车道离建筑物较远,将超出登高消防车工作范围,无法开展灭火救援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 4.00m,考虑的是消防车的行驶,登高消防车的支撑臂展开后将远大于 4.00m,道路两侧绿化带必须满足消防车支撑臂的支撑条件,而且一旦登高消防车在此停放,其他车辆将难以通行可见普通的消防车道难以满足登高消防车的操作要求,消防车道兼作时消防扑救场地时,必须满足消防扑救场地的要求2.3 消防扑救场地管理不善消防车道和扑救场地被其他车辆等占用,导致火灾发生时消防车辆无法进入设计时的预定场地展开灭火救援 09 年 3 月 18 日,位于青岛港澳大厦裙房平台上的一处临时建筑发生火灾, 12 辆消防车参与救火,但进入大楼院内的道路两旁停满了车,只有一辆消防车驶进大楼院内,其他消防车只能停在远离火场的公路上。

由于着火地点并不在大楼内部,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大的财产损失这次火灾暴露出消防车道和消防扑救场地被占用的现状,而且占用消防车道和消防扑救场地的车辆在消防车到达后很难进行疏散经调研,这种情况在繁华的高层建筑群里普遍存在3 举高消防车的主要技术参数和工作性能3.1 主要技术参数表一为举高消防车的主要技术参数表一 举高消防车主要技术参数另外,一些城市配备了特殊的大型消防车,如北京配备的 90m 登高平台车长 16m,总重达 48t ,最大工作高度达 90m;杭州配备了一辆世界最高的举高消防车,车长 16.3m ,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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