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学院网上竞价采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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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师范学院网上竞价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 本及规范网上竞价采购行为,保证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保 障各方合法权益,依据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及其 他与互联网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网上竞价是指通过高校仪器设备竞价网(以下简 称竞价系统)发布学校采购信息,接受会员(供应商)报价,价 格审批,网上公布采购结果等全过程活动的总称。网上竞价是招 标采购的补充形式,也是落实XX省“关于在省级预算单位实行 网上商城采购的通知的重要形式。第三条网上竞价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第二章适用范围及中标原则第四条网上竞价适用于以

2、下定型、标准统的货物和服务采购:(一)单项或同批预算5千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货物, 包括设备、材料、低值品、易耗品,其中:设备指办公、教学和 实验等需用的固定资产;材料指金属、非金属的各种原材料、燃料、试剂等;低值品指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用具设 备,如低值仪器仪表、工具量具、科教器具等;易耗品指玻璃器皿、元器件、零配件等。(二)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 的采购机制,可通过“非竞价类申购。(三)教学、科研用试剂耗材,可以选择网上竞价,也可以 通过XX大学低值易耗危化品综合管理系统进行采购。发布的采购信息必须包含明确的品牌(厂家)、型号(规格) 和相关配置、

3、技术指标等要求。没有明确规格、统标准,定做或 需查看实地确定安装情况的货物采购不适合采用竞价流程。第五条网上竞价一般应有3家或3家以上的供应商参与竞 价,如竞价时限截止后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未满3家,可根据具体 情况进行补充报价、直接初选、延长竞价时间等方式,并按相应 方式流程执行。第六条网上竞价的中标原则为兼顾信誉优先基础上的最低 价原则,即对供应商的选择由价格、供应商的信誉两个因素确定。第七条供应商信誉等级指在竞价系统内,由参与过该供应商 竞价活动的用户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进行评价 后综合形成的一个评定等级。对每单竞价中标的供应商,用户均 有一次评价机会。第八条退选是指申购用户不

4、选择所报价格最低价供应商,退 而选择所报价格次低的供应商。如申购用户退选,需详细填写退 选理由,并经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执行。用户退选需满足 下面条件之一:(一)最低价供应商应标不符合用户需求;(二)最低价供应商的服务、质量的综评“一般或低于 “一般。退选后,选择次低价应标公司,依次类推。第九条对因故作其他特殊选择的,申购用户应书面向采购管 理办公室充分说明其理由,经批准后方可执行。采购管理办公室 将在适当范围内公布用户选择的结果并将申请材料存档,以示公 平、公正、公开,并接受有关部门和个人的监督。第三章评价体系第十条申购用户有权利用竞价系统对每一家中标供应商的 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进行评

5、价,申购用户可多次改评,结果以 申购用户的最后评价为准。申购用户的评价结果将影响该中标供 应商的信誉等级的综合评价。第一条供应商有权对自己中标单的申购用户的付款、违约 等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记入该用户的申购记录。受供应商投诉经 核实的申购用户将按竞价系统规定进行处理。第四章申购用户网上竞价方法及原则第十二条校内申购用户经注册或分配账号后,即可通过采购 管理办公室主页进入网上竞价系统,具有网上申购、查询、初选、 打印下载资料、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等各种相关的权限,并可利 用网上竞价系统申购自己所需的货物。第十三条申购用户利用网上竞价系统申购货物和服务,应严 格执行有关政策、学校设备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有

6、关规定,维护学 校信誉和利益,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服从和配合学校竞 价系统管理人员共同完成网上竞价工作。第十四条申购用户应准确具体地填报申购单,申购单内容包 括申购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指标、具体配置、服务要求 和自报价等。凡属于XX省省级网上商城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货 物,用户必须先通过网上商城查询价格,作为自报价参与竞争; 其他货物按自行调研的价格,确定自报价。申购单内容是供应商 投标报价的依据,申购单填写的内容应真实有效,一经发布不得 随意更改。第十五条申购单经发布、供应商投标竞价、用户初选和采购 管理办公室确认后即视为网上竞价合约生效,由系统生成成交确 认书,并可由系统生成标准化

7、合同。申购用户单方面不执行已中 标的申购单属违约行为,应负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第十六条申购用户应做到货到验收合格后凭成交确认书付 款(一般应在验收合格后15天内付清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除 外)。第五章供应商网上竞价方法及原则第十七条申请加入网上竞价采购的投标供应商(以下简称供 应商)会员应当符合下面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 应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在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二)遵纪守法,规范经营,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纳税;(三)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和完善的技术保障;(四)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诚信记录;(五)具备上网条件。第十八条供应商网上注册后,必

8、须向采购管理办公室提交以 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二)说务登记证;(三)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四)相关的资质证书;(五)公司邮政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件地址;(六)法人代表授权书。第十九条凡符合条件、通过材料审核的供应商经网上注册并 通过资质认证后即可成为网上竞价系统的合法用户,具有参与网 上竞价、网上发布产品信息及查看高校竞价公告信息的权利和权 限。第二十条供应商应按申购用户填报的申购单内容的具体要 求准确投标,不能满足申购方要求需另报产品型号技术指标的, 要详细注明另报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技术指标、具体配置、服 务等。第二条供应商必须

9、保证投标价格自报价之日起15天内 有效。报价应包含税费、运输费、保险费和安装调试费等,开具 普通票据、增值税专用票据不得对申购用户加收投标价格之外的 其它费用(属私人自购的按其要求执行,有异议的必须注明)。第二十二条供应商所供应的货物等必须是符合规定与合同 要求的合格和优良产品,并履行与申购用户达成的售后服务承诺。第二十三条供应商必须承诺“后付款方式先送货上门到 的校区实验室、办公室等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待货到验收合 格后向申购用户收款。第二十四条申购单经发布、供应商投标竞价、用户初选和采 购管理办公室确认后即视为网上竞价合约生效,供应商单方面不 执行已中标的申购单属违约行为,应负由此引起的

10、一切后果。假设 供应商报价不严肃、恶意报价而影响竞价工作正常进行,将承担 相应责任,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特殊申购单的竞价资格条件和资质要求,以发布 的申购单备注中资格条件和资质要求为准。第二十六条供应商应严格管理自己的投标账号、密码,用其 投标即等同于供应商承诺服从本办法约定的所有条款。供应商同 时应对投标人员建立授权管理,假设投标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供 应商应及时更改密码,授权新投标人员,并跟踪落实已投标申购 单的执行情况。第二十七条供应商应负责及时对本单位信息进行维护更新, 凡涉及可能影响供应商资质或履约能力的重大事项,包括经营范 围变化,重大投资行为,主要资产抵押、出售

11、,信用、信贷等级 变化,重大合同纠纷,重大诉讼等,供应商应及时书面通知学校 采购管理办公室。第二十八条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学校采购管理办公室对供应 商资质材料的定期年审。第二十九条供应商有下面情形之一的,其报价无效,学校采 购管理办公室可视违规情节轻重给予暂停会员资格处理情节严 重的,将取消其终生会员资格,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网上竞价采购会员资格;(二)提供假冒伪劣及不合法产品进行网上竞标;(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或串通其他供应商,以及 对申购用户进行人身攻击;(四)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履约;(五)向申购用户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第六章采购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及操作

12、原则第三十条采购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申购用户的注册管 理、申购用户需求信息的审核与发布、供应商竞价结果的审核、 竞价系统的维护与管理等。第三一条采购管理办公室设置网上竞价采购审批管理员, 管理员应在维护学校利益的前提下,在网上竞价申购用户和供应 商之间保持中立。第三十二条采购管理办公室申购单信息发布管理员应做到:(一)校核申购单中货物名称、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指标 参数及售后服务要求等方面的准确性与合理性,使发布的需求信 息具有唯一性和可确定性,避免供应商报价产生歧义;(二)审核使用经费的合理性,包括经费来源、使用范围及 其落实情况;(三)审核、修改申购用户提交的截标时间,确保供应商完 成

13、竞价活动;(四)加强与申购用户的交流和沟通,审核后须与申购用户 沟通并经申购用户认可确认后方可发布。第三十三条对于截标后未有3家以上供应商报价的申购单, 管理员应及时与申购用户沟通,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补充报价、直 接初选、延长竞价等不同处理流程,并按相应流程处理方式执行。第三十四条管理员审批中标结果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对于申购用户初选结果符合中标原则的,可即审核通 过;(二)对于申购用户初选结果不符合中标原则的,且改选理 由不充分者,管理员应及时与用户沟通一致后,按中标原则选择 供应商;(三)当与申购用户协商不能一致时,管理员应将此情况提 交给采购管理办公室裁定执行。第三十五条采购管理办公室对出现的纠纷问题进行全面的 调查了解,按网上竞价的基本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最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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