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艺术、体育类作品和竞赛奖励认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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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艺术、体育类作品和竞赛奖励认定办法第一条艺术、体育专业是特殊专业,为鼓励相关专业教师创作优秀的艺术作品或指导艺术、体育专业学生参加高水平、高层次的比赛,参照学校科研奖励和科研工作量认定的相关规定,在XX大学艺术、体育类作品和竞赛奖励认定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特修订形成本办法。第二条艺术作品创作和指导艺术、体育专业学生参加比赛不是科研工作,但有助于艺术、体育专业的学科发展,其工作可在一定范围内视同科研工作。此类工作所取得的工作量,可用于折抵50%的额定科研工作量,另50%的额定科研工作量必须由科研成果所取得的科研工作量抵扣。第三条本办法所规定的艺术、体育类作品和竞赛奖励,仅限于艺术、体育专业

2、在编教师。第四条艺术作品按以下标准进行奖励:1.音乐舞蹈作品(1) 音乐舞蹈获奖作品在中宣部、教育部、文化部、广电总、级专业协会或电视台主办并定期举行的专业大赛上获表演奖、作品奖一等奖的,每项奖励10000元;获二等奖的,每项奖励5000元;获三等奖的,每项奖励3000元;获优秀奖的,每项奖励2000元。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广电等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或省级电视台及省级专业协会主办并定期举行的专业大赛上获表演奖、作品奖一等奖的,每项奖励3000元;获二等奖的,每项奖励1500元;获三等奖的,每项奖励800元。(2) 音像带、唱片、CD等个人音乐舞蹈专辑,由具备级出版社资质的出版社出版

3、发行的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奖励5000元;由省级音像出版社(公司)出版发行的,奖励3000 元。音乐舞蹈作品被音乐家音像出版社、唱片总公司、广播音像出版社收编,并以音像带、唱片、CD等形式出版发行的,奖励2000元;被省级音像出版社(公司)收编,并以音像带、唱片、CD等形式出版发行的,奖励1000元。(3) 音乐舞蹈作品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教育电视台等级传媒首次播出的,奖励5000元;在省级电视台、省级广播电台等省级传媒首次播出的,奖励3000元。同一作品在级传媒和省级传媒首次播出,不重复奖励。已按低标准进行过奖励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补足差额。(4) 文本型音乐作品文本型音乐作品在专业刊物上正

4、式发表,按作品发表的学术刊物等级参照论文奖励标准给予奖励;正式出版的个人文本型音乐作品集,参照学术专著奖励标准进行奖励;文本型音乐作品被其他作品集收编出版的,参照编著的奖励标准进行奖励;非本人作品的其他文本型音乐作品集不予奖励。同一作品不重复奖励,已按低标准进行过奖励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补足差额。2.美术类作品(1) 美术类作品参赛、参展参加法国沙龙展,威尼斯国际艺术双年展,德国设计双年展展出的作品或戛纳国际广告节、世界之星设计大赛、亚洲之星设计大赛获奖、为大型国际性活动(如奥运会、世博会、亚运会等)设计中标的标志及形象宣传作品,每件奖励50000元。在中宣部、教育部、文化部、广电总或级专业

5、协会主办并定期举行的大赛或专业展览会上获一等奖的作品,每件奖励10000元;获二等奖的作品,每件奖励5000元;获三等奖的作品,每件奖励3000元;获优秀奖的作品,每件奖励2000元;展览入选作品,每件奖励1000元。在华东设计大赛等专业比赛或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文化厅及省级专业协会主办并定期举行的大赛或专业展览会上获一等奖的作品,每件奖励3000元;获二等奖的作品,每件奖励1500元;获三等奖的作品,每件奖励800 元。(2) 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美术类作品,根据作品所占版面的大小,按以下公式确定奖励金额:相应等级论文奖励金额x版面系数二作品奖励金额整版插图,版面系数为1,二分之一版面,版

6、面系数为0.5,以此类推。(3) 正式出版的个人美术类作品集,根据作品集的印刷开本,折算成字数,参照学术专著奖励标准进行奖励;我校美术专业教师的美术类作品被其他作品集收录的,根据作品集的印刷开本,折算成字数,参照编著的奖励标准进行奖励;书法字贴、美术摄影技法教程以及非教师本人作品的其他各类作品集等出版物不予奖励。第五条艺术专业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以下各级专业大赛获奖的,奖励按下表标准计算:比赛类别获奖名次奖励金额定期举行并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国际性艺术专业比赛或专业展览会一等奖50000等奖等奖20000二堑迨等奖10000入围奖5000中宣部、教育部、文化部、广电总、级专业协会或电视台主办并定期

7、举行的专业大赛或一等奖5000二等奖等奖2500专业展览会二堑迨等奖1500优秀奖1000入围奖500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广电等有关省级主管部门、省级专业协会或省级电视台主办并定期举行的专业大赛或专业展览会一等奖1500一等奖等奖800二堑迨等奖400音乐舞蹈类大型艺术作品奖励金额在此表基础上提高50%。第六条体育专业教师担任教练员指导学生参加运动竞赛获奖的奖励按下表标准计算:比赛类别和等级获奖名次奖励金额(元/项)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体育林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亚运会等国际和洲际比赛第1名500002-3名200004-8名10000体育总或级单项协会定期举办的性大赛或大学

8、生运动会等第1名50002-3名30004-8名1500体育专业大学生基本功大赛、省级大型运动会或全省大学生运动会等第1名20002-3名1000第七条本办法所列各级艺术、体育比赛,由艺术学院、体育学院学术委员会提出具体赛事的比赛级别认定意见,报科研处审核。音乐舞蹈类大型作品认定标准由艺术学院学术委员会提出意见,并报科研处审核。艺术、体育指导学生参赛的指导老师名单,应在比赛开始前,由相关学院报科研处备案,若比赛颁发了指导老师奖或获奖证书上有指导老师姓名的,依据证书认定,获奖证书未明确指导老师的,依据相关学院提前上报的指导老师名单认定。第八条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第九条本办法自XXXX年1月1日起执行,原XXXX年11月30日发布的XX大学艺术、体育类作品和竞赛奖励认定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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