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管控规定为了加强公司财物安全管理,严格管控货物放行,确保生产秩序正常运行,特对物品管控作以下规定:1. 非本厂人员未经公司允许,禁止进入生产车间,确因工作需要进入车间的必须由公司经理级以上人员陪同2. 外来维修设备人员需进入生产车间的,必须由设备课组长级以上人员陪同方可进入车间3•所有进入生产车间人员禁止携带手提包和挎包,确因工作需要带包进入生产车间作业的人员,必须先同保安人员声明,事后严格检查4•未经许可严禁在生产区或车间进行摄像,拍照,严禁泄露公司商业机密行为5•所有人员外出必须自觉配合当值保安的查验工作,携带公物外出人员,必须开具《物品放行单》当值班保安必须严格检查所有外出车辆和人员6. —经发现违反上述物品管控规定之人员将严惩处理,携带公司物品外出未开具〈物品放行单〉将视为偷盗,处于1000元以上罚款窃取公司商业机密者处于10000元以上罚款,并送公安机关法办7. 公司全体员工有权监督违规行为,发现违规人员可向行政部进行举报,经查实属盗窃公司物品的,公司将给予举报人员800元以上的奖励经查实属窃取公司商业机密的,公司给予举报队员5000-10000元的奖励,公司一定对举报人员资料绝对保密。
主题词:物品管控规定抄送:公司各部门人力行政中心存档审批:审核: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