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林业大学科研奖励津贴实施办法(2013)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的科技创新能力,鼓励多出成果、出 高水平成果,奖励在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特制定 本办法一、科学技术奖奖励标准1、国家级奖(1) 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的奖励标准:一等奖 120 万元,二等奖 60 万元2) 获国家科技进步奖的奖励标准:一等奖 100 万元, 二等奖 50 万元3) 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的奖励标准:一等奖 20 万元,二等奖 10 万元2、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和人 文社会科学)的奖励标准:一等奖10 万元,二等奖5 万元3、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 获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的奖励标准:一等奖 10 万元, 二等奖 5 万元4、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奖励标准:一等奖3 万元,二等奖 1 万元5、其他省部级奖 获其他的省部级(不含副省级城市)科学技术、人文社 会科学一、二等奖的奖励标准:学校按所获奖金额度 1:1.5 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二、学术论文奖励标准1、 在《Science》和《Nature》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每篇奖励 50 万元。
2、 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申报奖励年度发布的 JCR (《期刊引用报告》)的期刊大类分区表为标准评价我校发 表的被 SCI 收录的学术论文(不含摘要和短评)1) 在 1分区内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 4 万元;(2) 在 2 分区内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 2 万元;(3) 在 3 分区内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 1万元;(4) 在4分区内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0.5万元3、 在源发期刊上发表且被SSCI或A&HCI收录的论文, 每篇奖励 2 万元4、 在源发期刊发表且被 EI 收录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 0.4 万元5、 在被《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出版社) 收录的且被《中国学术期刊排行榜》(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 心/武汉大学)评价为A+类的人文社会科学(含软科学)期 刊上发表的人文社会科学(含软科学)学术论文(不含教育 学和社会科学综合类期刊及教育教学研究类文章),每篇奖 励 0.2 万元三、学术著作奖励标准在人民出版社(仅限人文社会科学和软科学)和科学出 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字数在 20 万字以上(不含 20 万)的每 部专著奖励3万元,字数在10万〜20万字的每部专著奖励 2 万元。
四、 知识产权奖励标准1、 国家新品种(良种)每项奖励 1 万元;省级新品种 (良种)每项奖励 0.2 万元2、 授权发明专利每项奖励 0.5 万元;授权实用新型专 利每项奖励 0.2 万元3、 国家标准每项奖励0.5 万元;行业标准每项奖励0.2 万元4、 软件著作权每项奖励 0.5 万元五、 百篇优博奖励标准 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奖励 10 万元;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作者奖励 5 万元六、 科研项目奖励标准1、重大重点项目(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项目奖励 60 万元;教育 部创新团队项目奖励 30 万元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奖励比例 5%;国家社会 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 项目奖励比例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教育部人 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奖励比例 3%3) 我校作为第一承担单位的项目首席主持的国家转基 因专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973”计划、国家“863” 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科技基础专项、国家杰出青年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奖励比例 4%4) 国家转基因专项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国家 “973”计划课题,国家“863”计划课题,国家科技支撑 计划课题,国家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项目,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重大项目奖励比例 3%。
2、其他纵向科研项目其他人文社会科学(含软科学)课题合同金额》1万元, 其他自然科学纵向课题合同金额》10万元奖励比例2%3、横向科研项目⑴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类课题实际经费金额》10 万元 奖励比例 2%;⑵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类课题实际经费金额>20万元 奖励比例 2%七、奖励原则1、各项科研业绩的确认以政府主管部门下发的计划任 务书、合同书或证书以及业绩申报人提交的论文和出版书籍 的原件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为依据;以各类文件上明确标 示的单位和人员名称排序确认我校及相关人员排名次序;省 部级科学技术奖的获奖证书须加盖省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 委的国徽章2、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的科学技术奖,按照相应奖励 标准全额发放奖励津贴;我校为第二署名单位时,按照各项 奖励标准规定额度的 20%执行;我校为第三署名单位及以后 排名时,按照各项奖励标准规定额度的 5%执行3、学术论文只奖励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的通讯作者或 第一作者,论文奖励津贴优先发放给通讯作者,无通讯作者 时发放给论文第一作者;学术专著、知识产权和百篇优博只 奖励第一署名人为我校人员的业绩4、我校主持的科研课题符合奖励标准的认定:(1) 依据政府主管部门计划任务书或课题合同书的级别 认定纵向科研项目奖励标准;(2) 依据黑龙江省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登记认定的课题 合同类别和该课题实际经费的财务全部到账金额认定横向 科研项目奖励标准。
5、我校主持的纵向科研项目的子课题(任务)符合奖 励标准的认定:(1)我校人员主持项目(课题或团队)的子课题(任务), 该子课题(任务)有独立的财务资金账户,按照我校主持的 第一层次项目(课题或团队)的合同级别认定奖励标准;(2)我校多位课题负责人共同持有一份由多个科研课题 组成的科研计划任务书或合同(多项课题由某科研主管部门 共同审批的一份法律文件),各项课题具有相应的独立财务 资金账户,各项课题认定为独立的科研业绩,依据该文件的 级别认定奖励标准分别奖励6、参与外单位主持的纵向科研课题的子课题符合奖励 标准的认定:(1)具有独立子课题合同书,按照该合同级别认定奖励标 准;(2)无独立子课题合同书,有上级文件证明我校参与上级 课题,参照上级文件级别的下一级别及其财务到账金额认定 奖励标准;(3) 无独立子课题合同书,无上级文件证明我校参与上级 课题,依据其财务到账金额参照横向项目的技术开发和技术 转让类课题认定奖励标准7、科研项目只奖励我校为第一承担单位的课题科研 项目业绩奖励以我校实际可支配的经费为实施依据,以实际 经费金额作为业绩奖励计算基数,外拨经费和学校配套经费 不纳入业绩奖励范畴。
8、对有子课题(或任务)的我校第一层次项目(课题 或团队)负责人实施科研项目管理责任奖励,奖励比例为相 应的科研项目奖励总额的 10%;其项目(课题或团队)相对 应的各子课题(或任务)均按其奖励总额的 90%实施八、几点说明1、科研奖励津贴办法适用于我校离退休人员2、各项业绩实际奖励津贴总额由该业绩负责人负责支 配3、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科研 基地平台基础建设经费项目(含实验室、工程中心、观测站 等)不确定为科研业绩,不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