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电服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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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总体思路 为适应农电业务发展,加强农电用工管理,由集体、国有出资在地市及以下层面组建有限责 任公司,以业务委托模式,承揽 10kV 及以下农村电网运维检修、营销服务等业务。农电工 与该公司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统一规范的农电用工管理体系,实现农电工的专业化、规 范化、集约化管理。二、公司的定位与业务范围(一)公司名称为了突出新组建公司受托业务范围及特点,综合考虑其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建议使用XX市 (县)*农村电力运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农村电力运检服务公司),公司字号“*” 应在保证同一省域内规范统一的前提下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工商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确定。(二)公司定位 农村电力运检服务

2、公司作为独立法人,按照公司法规定,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受 供电企业委托,承揽供电企业所属10kV及以下农村电网运维检修、营销服务业务。(三)公司业务范围 农村供电所管理范围内的10千伏及以下电网运行维护、检修、抄表、核算、收费、供电服 务;0.4kV业扩报装,农村供电监督、用电安全宣传和管理;10千伏及以下农村配电网的建 设改造等业务。三、出资方式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针对农电业务特点,按出资性质和比例,提出以下三种出资方式。1. 模式一:集体全资。由地市或县层面集体资产出资,与供电企业无直接的资产关系。 有利方面:(1)由于与供电企业无资产关系,有利于进一步明晰农电工与供电企业的劳动关系

3、,有效 防范用工风险,解决农电混岗、同工不同酬等问题。(2)供电企业与农村电力运检服务公司双方为经济契约关系,通过业务委托合同明确权利 义务、约定委托业务的具体范围、数量、质量目标、合同价款预算标准、结算程序,管理关 系清晰,管理成本低,管理效率高。(3)按照目前公司对集体企业管理的要求,供电企业作为集体资产监管主体可以对农村电 力运检服务公司实施有效监管。(4)农电工与农村电力运检服务公司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有利于目前已实施业务委托或劳 务派遣模式单位工作的平稳有序推进,农电工也能够接受。不利方面:(1)由于供电企业未直接出资,供电企业仅能履行集体资产监管职能,不能通过投资关系 对农村电力运检

4、服务公司进行直接管控。(2)此模式对已采取与农电工直签劳动合同方式的供电企业有较大实施难度。2. 模式二:集体资产出资并控股+国有参股。由地市或县层面集体资产出资并控股,国有资 产参股共同组建。有利方面:(1)具备与模式一同样的优势,在农村电力运检服务公司这一独立法人企业框架下对农电 工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可有效解决农电混岗、同工同酬等问题。(2)供电企业既作为股东参与电力运检服务公司的经营管理,又可作为集体资产的监管主 体对农村电力运检服务公司经营业绩进行监督考核,加大对委托业务的控制力度,也符合集 体企业的管理要求。(3)农村电力运检服务公司人资、财务报表无须与供电企业合并,其成本费用、经营

5、指标 单独统计,不会对公司成本、效率考核指标等产生影响。不利方面:(1)国有和集体混合参股,加大了企业管理的复杂性。(2)国家对农维费的使用范围和核定标准有严格规定,而农维费为农村电力运检服务公司 主要收入来源,国有资产长期投资于该类业务,因投资收益问题难以实现国有资产增值,需 要争取国家相关政策支持。3. 模式三:国有出资并控股+集体参股。由国有资产出资并控股,地市或县层面集体资产出 资参股共同组建。有利方面:(1)通过业务委托方式,能够实现农电工业务岗位及劳动关系与供电企业的有效隔离,在 农村电力运检服务公司这一独立法人企业框架下对农电工进行统一规范管理,有效解决农电 混岗、同工不同酬等问

6、题。(2)供电企业作为控股股东可对农村电力运检服务公司直接进行管理,便于供电企业各项 管理要求的有效落实。(3)由于是国有控股,对于目前采取与农电工直签方式的供电企业,农电工易于接受,便 于从直签方式向业务委托模式过渡。不利方面: (1)此模式下农村电力运检服务公司作为供电企业的控股子公司与农电工签订劳动合同, 将使农电工与长期职工一样纳入国家电网公司统一管理,国家电网公司职工队伍数量将大幅 增加,低端业务的用工比例明显上升,难以避免公司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降低。(2)农村电力运检服务公司财务、人资报表须与供电企业合并统计,将显著增加国家电网 公司人工成本,大幅降低全员劳产率。(3)与模式二相比,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面将面临更大的压力。 综合上述三种模式的利弊分析,在现有法规和政策空间下,为避免农电工与供电企业长期职 工进入同一管控体系,保证供电企业对该公司有必要的控制力,同时与国家政策有效衔接并 易于规范实施,建议:对目前已开展业务委托模式的单位按照集体全资模式进行规范;对农 电工采用劳务派遣模式的单位按集体全资模式组建农村电力运检服务公司;对农电工采取直 签方式的单位,具备条件的按集体全资模式组建农村电力运检服务公司,按集体全资模式难 以实施的单位,按集体控股模式逐步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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