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考试复习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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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陆法系概念、特点习提纲复以下内容为国际商法教学大纲中需理解学握的内容。第一章绪论大陆法系(continental family)又称民法 法系(civil lawfamily尸般是指以罗马法为基 础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个完整的法律体 系的总称。国际商法国际 商事法(International BusinessLaw),简称国际商法,它是指调整国际商 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法的渊源法国法系大陆法系德国法系大陆法系是以法国和德国为主的,还包括了意大 利、西班牙等欧洲大陆国家,还有日本 和美国的路易斯安那州及加拿大的魁 北克省法律。大陆法系的特点国际(商务)条约国际惯例国内法(国际商

2、事法与国际经济法的联系与区别共同点:都是调整跨国之间商事活动(包 括商事组织本身)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 总和强调成文法的作用区分公法和私法进行大规模的法典编纂工作英美法系概念、特点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commonlaw),是指英国中世纪以来的法律,特别不同点: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更加广泛)是指以普通法为基础的、与以罗马法为基础的民法法系相比较而存在的一种法律制度英美法系的特征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法官对法律的发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以归纳为主要推理方法不严格划分公法和私法两大法系比较第二章代理法无权代理(狭义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大陆法的规定:狭义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英美法的规定:违反有代理权的

3、默 示担保狭义的无权代理:行为人既没有本人的实际授权,也没有足以使第三人善意误信其有代理权的外观,但行为人与第三人所为 行为之利益牵连与本人的法律关系。表见代理: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善意第 三人客观上有充分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 理权,而与其为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的 后果直接由本人承担的无权代理。因表示行为而产生授权表象的表见代 理因越权行为而产生的表见代理因行为延续而产生的表见代理代理权消灭的原因根据本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协议终止 代理权授权代理的事务完成本人撤销代理权或者代理人放弃代 理权根据代理协议适用的法律规定而终 止两大法系关于本人及代理人同第三人的关 系的规定大陆法系所采取的标准在确定第

4、三人究竟是同代理人还是 同本人订立了合同的问题时,大陆 法所采取的标准是看代理人是以代 表的身份同第三人订立合同,还是 以他自己个人的身份同第三人订立 合同。英美法系所采用的标准代理人在同第三人订约时具体指出 本人的姓名代理人表示出自己的代理身份,但 不指出本人的姓名代理人事实上有代理权,但他在订 约时不披露代理关系的存在第三章票据法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他人在 见票时或指定日期无条件付款的一 种票据汇票属于票据的一种;汇票是委托 他人付款的票据;汇票要求在见票 时或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 或持票人一定的金额;汇票关系中 有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三个基 本当事人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

5、己在 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 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是出票人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 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 或持票人一定金额的票据支票的两个基本特点:付款人有资 格限制;见票即付汇票、本票和支票的概念及其区别本票由出票人承担付款责任,汇票本票与汇票的主要区别由出票人委托第三人支付票款票据是设权证券,票据权利产生于汇票经过承兑之后,才能确定付款 人到期付款的责任,主债务人是承 兑人;本票无须承兑,出票人始终 处于主债务人的地位,对持票人负 有绝对清偿义务支票与汇票的区别支票的付款人限于银行,汇票的付 款人不以银行为限支票是见票即付,汇票不限于见票 即付支票无须承兑,承兑是汇票特有制

6、 度支票的付款人可以引用资金关系对 抗出票人,汇票的付款人原则上不 能以资金关系的理由对抗持票人票据的法律特征票据做成之时票据是要式证券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是文义证券票据是流通证券票据法的基本原理票据转让不以通知票据债务人为生效的前提条件强调对善意第三人的保护票据关系与票据的基础关系相分离票据行为(出票、背书、提示、承兑、付 款)汇票的出票出票是创设票据权利的基本票据行 为,它以设定票据权利为目的,同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时也是背书、承兑、付款等附属票据行为产生的前提和基础提示是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出票行为可以归纳为两个环节:作成票据和交付票据汇票是要式证券,出票是要式行为, 不符合法定形式条件

7、的汇票不产生 票据上的效力汇票的背书背书是持票人在汇票背面签名,把 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将一定票据 权利授权他人行使的票据行为背书方式:记名背书;空白背书背书的种类:转让背书;非转让背书特殊转让背书:限制转让背书;限 制背书人责任的背书背书的连续性:是票据的一项重要 原则请求付款人承兑或付款的行为汇票的提示包括提示承兑和提示付 款汇票的承兑承兑是指远期汇票的付款人承诺在 汇票到期日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的 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特有制度承兑依是否有限制,分为普通承兑 和限制承兑汇票的付款付款与付款提示:汇票的付款是汇 票的付款人或付款代理人依照汇票 文义向持票人支付汇票金额以消灭 票据关系的票据行为;

8、提示付款是 付款的前提付款的效力:付款人如付清全部汇汇票的提示票金额,汇票的债权债务关系就随之消灭;付款人因付款而取得了向 出票人求偿的权利第四章产品责任法产品责任产品责任是指经过科学技术手段生产 或加工的产品,在该产品进入市场流通领 域后,因该产品具有缺陷而致使他人人身 或财产受到损害的,应由该产品生产和销 售环节中的组多相关的人对受害者所遭受 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产品缺陷的概念、类型产品缺乏消费者或使用者有权期待的 安全性而对消费者或使用者的人身或财产 具有不合理的危险。厂品制造缺陷设计缺陷指示缺陷产品责任的主要归责原则美国产品责任法的归责原则:合同 责任一一疏忽责任一一担保责任严格责任欧洲

9、国家的产品责任法的归责理论:英国、法国、德国中国法关于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被告产品责任的抗辩美国:担保的排除和限制;相对疏 忽;自担风险;非正常使用产品或 误用、滥用产品;擅自改动产品; 带有不可避免的不安全性欧共体各国:未将产品投入流通;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上 不存在;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 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产 品符合政府机构颁布的强制性法规 而导致产品存在缺陷;时效中国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的概念、类型合伙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为 经营共同事业、共同出资、共享利润、 共担风险而组成的企业。大陆法:普通合伙、隐名合伙英美法:普通合伙、有限合伙合伙企业的特点建立在合伙协议

10、基础之上强调“人的组合”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合伙人有权平等地享有合伙的收益 并享有参与管理合伙事务的平等权 利一般不具有法人资格入伙退伙对比事项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实行国家大陆法系国家英美法系国家立场视角以发起人为视角, 把出资视为股东 义务,强调保护债 权人利以公司为视角,把募集资本视为对公司的权利,强调保护股东的利价值判断强调安全,肩效防止设立欺诈,但成本高(含资本闲置)程序繁琐,较适宜有限公司强调效率,便于公司设立和资 本肩效运转,但易导致损害债 权人利益,较适宜股份公司。有合伙人身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 营主体加入合伙企业,取得合伙人身份 的法律行为。退伙:合伙企业存

11、续期间,合伙人因一 定的法律事实而消灭合伙人身份的一 种法律行为。第六章公司法入伙: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原来不具公司法人人格否定制度法人人格否定适用的条件公司“脱壳”经营行为人利益和社会交易安全(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和保护 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 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股东 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 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 以实现公平、正义的法律制度。)公司的独立法人人格的缺陷对债权人有失公正为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董事滥用 公司的法律人格提供了机会成为规避侵权责任的工具法人人格否定适用的情形虚假设立公司滥用法人人格的行为法人与其成员财产

12、混同行为滥用对法人控制权的行为必须构成法律所禁止的滥用法人人 格的行为应以法人人格合法有效的存在为前 提条件一般只能由法人债权人提出申请法人债权人只能就其因股东滥用法 人人格造成的损失提出诉请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 P76-77(法定资本与授权资本制度比较)公司资本制度法定资本制:指在公司设立时,必 须在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资本总额,并一次性发行和募足,否则公 司不得成立的资本制度。禾亚强调资本真实,能较充分保护债权弊:增加公司设立难度,容易导在公平、安全与效率之间致资金闲置授权资本制:指在公司设立时,虽 然应在章程中载明公司资本总额, 但公司不必发行资本的全部,只要 认足或缴足资本总额的一部分

13、,公 司即可成立。其余部分,授权董事 会在认为必要时,一次或分次发行 或募集。禾I:简化公司设立程序,避免资 金闲置弊:公司资本缺乏保障,容易导 致公司滥设,损害债权人利益折衷资本制:指公司设立时,股东 不必将全部资本认足,可以授权董 事会在一定时期内随时发行,发行 数额不得超过资本总额的一定比例寻得了平衡,既保证公司资本的效率,又兼顾到安全性;既做到了兼顾公平、安全,又把效率优先的原则贯彻到了公司资本制度中去。股票的类型普通股和优先股记名股和无记名股有票面值股和无票面值股第七章国际货物买卖法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营业地分别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进行出口货物的协议国际货物买卖

14、合同最基本的特征在于以当事人营业地分处于不同国家交货方式:实际交货;象征性交货作为区分国际合同的依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客体是货物,不包括以下的商品买卖(1)供私人、家属或家庭使用而购买 的货物的销售,除非卖方在订立这些合同前 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而且没有 理由知道购买这些货物是作任何使用;(2)经由拍卖的销售;(3)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隹.口,(4)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5)船舶、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6)电力的销售。卖方义务、买方义务卖方义务交货地点:买卖双方有权约定交货地 点,如合同未规定交货地点,则须按有关 国家法律或合同公约的规定确定交货 地点交货时间:如果合同规定了交货时间, 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如果没有规定,大 陆法规定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即时交货,卖 方也有权在合同成立后立即交货,英美法 认为卖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交货品质担保义务大陆法:卖方应担保货物在风险转移 于买方之前具有卖方所保证的品质英美法:英国法认为卖方所交付的货 物在品质上应符合规定的默示要件;美国 法将品质担保义务分为明示担保和默示担 保物必须与合同所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交付货物的义务合同公约的规定:卖方交付的货相符,并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方式装箱或 包装权利担保义务卖方保证对其所出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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