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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务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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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务基本知识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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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 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是1994年工商后实行的,它把原国营企业 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和私营企业所得税统一起来,形成了现行的 企业所得税它克服了原来按企业经济性质的不同分设税种的种种弊 端,真正地贯彻了“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的原则,实现了税制的简 化和高效,并为进一步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 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1) 国有企业;(2) 集体企业;(3) 私营企业;(4) 联营企业;(5) 股份制企业;(6) 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是指按国家规定注册、登记的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 所得的其他组织,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有 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独立经济核 算是指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 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特别需要说明的是,个人独资企业、不使用本法,这两类企业征 收即可,这样能消除重复征税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

包括销售货物所得、 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 XX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XX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XX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 于XX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XX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 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非居民企业在XX境内未设立机构、 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 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XX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 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的比例税率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33%,另有 两档优惠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 — 10万元的,税率为27%,应纳 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税率为18%;特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 技术企业的税率为15%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另有3%的地方 所得税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 居民企业为20%。

企业应纳所得税额二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二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即据以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法定比率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2008年新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所得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在xx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 场所取得的来源于xx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xx境外但与其所设机 构、场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xx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 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 源于xx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现在减按10% 的税率征收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 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 得税减免企业所得税减免是指国家运用税收经济杠杆,为鼓励和扶持企业 或某些特殊行业的发展而采取的一项灵活调节措施企业所得税条例 原则规定了两项减免税优惠,一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 和鼓励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实行定期减税或免税;二是法 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减税免税的企业,依照规定执行。

对税制改革以前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中,属于政策性强,影响面大,有 利于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安定的,经国务院同意,可以继续执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经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 免征所得税2年2) 对农村的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即 乡村的农技推广站、植保站、水管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站 生机站、气象站,以及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对其提供的 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以及xx其他各类事业单位开展的技 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导的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 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 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 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 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XX,免征所得税2年; 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 自开业XX,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对新办的 独立该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 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

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 单位,自开业XX,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二 年3) 企业在原设计规定的产品以外,综合利用本企业生产过程 中产生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作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 的所得,以及企业利用本企业外的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作主要 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XX,免征所得税5年;为处 理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而兴办的 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年4) 在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3年5) 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 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 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6) 企业遇有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经主管税务机 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年7) 新办的xx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xx待业人员超过 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可免征所 得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 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减半 征收所得税2年。

8) 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办工厂,暂免征收所得税9) 对民政部门举办的xx工厂和街道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xx 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暂免 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 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10) 乡镇企业可按应缴税款减征10%,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 费用法定扣除项目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是据以确定的项目企业所得税条例规 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是企业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 损失以及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成本是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 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耗费和各项间接费用费用是指纳税人为 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损失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经营亏损和投资 损失等除此以外,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对纳税人的财务会 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企业所得税 法定扣除项目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外,税收有关规定中还明确了一些 需按税收规定进行的扣除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利息支出的扣除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 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 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 准予扣除。

2) 计税工资的扣除 条例规定,企业合理的工资、薪金予 以据实扣除,这意味着取消实行多年的内资企业计税工资制度,切实 减轻了内资企业的负担但允许据实扣除的工资、薪金必须是“合理 的”,对明显不合理的工资、薪金,则不予扣除今后,国家税务总 局将通过制定与《实施条例》配套的《工资扣除管理办法》对“合理 的”进行明确3) 在职工xx、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实施条例继续 维持了以前的扣除标准(提取比例分别为2%、14%、2.5%),但将“计税工资总额”调整为“工资薪金总额”,扣除额也就相应提高了 在职工教育经费方面,为鼓励企业加强职工教育投入,实施条例规定, 除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 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4) 捐赠的扣除纳税人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应纳税所得 额3%以内的,允许扣除超过3%的部分则不得扣除5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业务招待费,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 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交际应酬费用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 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由纳税人提供确实记录或单据, 分别在下列限度内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进一步明确,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 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o,也就是 说,税法采用的是“两头卡”的方式。

一方面,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 费只允许列支60%,是为了区分业务招待费中的商业招待和个人消 费,通过设计一个统一的比例,将业务招待费中的个人消费部分去掉; 另一方面,最高扣除额限制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这是用 来防止有些企业为不调增40%的业务招待费,采用多找餐费发票甚 至假发票冲账,造成业务招待费虚高的情况6) 职工xx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的扣除职工xx基金和待业 保险基金,在省级税务部门认可的上交比例和基数内,准予在计算应 纳税所得额时扣除7) 残疾人保障基金的扣除对纳税人按当地政府规定上交的 残疾人保障基金,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8) 财产、运输保险费的扣除纳税人缴纳的财产运输保险 费,允许在计税时扣除但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款优待,则应 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9) 固定资产租赁费的扣除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 资产的租赁费,可以直接在税前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 的租赁费,则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但租赁费中的利息支出手续费 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10) 坏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的扣除纳税 人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提取的标准暂按财务制度执行纳税人提取的商品削价准备金准予在 计税时扣除11) 转让固定资产支出的扣除纳税人转让固定资产支出是指 转让、变卖固定资产时所发生的清理费用等支出纳税人转让固定资 产支出准予在计税时扣除12 )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的扣除纳 税人发生的固定资产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损失,由纳税人提供清查、 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这里所说的净损失, 不包括企业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纳税人发生的流动资产盘亏、毁损、 报废净损失,由纳税人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 可以在税前扣除13)总机构管理费的扣除纳税人支付给总机构的与本企业生 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应当提供总机构出具的管理费汇集范围、定额、 分配依据和方法的证明文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14 )国债利息收入的扣除纳税人购买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15)其他收入的扣除包括各种财政、减免或返还的,除国务 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者,可以不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外,其余则应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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