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条街区人口规划

上传人:夏** 文档编号:401168456 上传时间:2023-02-17 格式:DOC 页数:21 大小:8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24条街区人口规划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第24条街区人口规划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第24条街区人口规划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第24条街区人口规划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第24条街区人口规划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24条街区人口规划》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24条街区人口规划(2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精品范文模板 可修改删除撰写人:_日 期:_第一章 街区价值第1条 历史价值1.历史遗存丰富:精忠街(建设街)历史文化街区内有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城隍庙、颍州卫、义仓、潘公馆、西城墙。2.商业贸易的中心:北关是阜阳古城的商业中心,自古即为邻邦物产重要交流之地和多省的商品集散地。3.军事防御的重地:北宋末年至南宋初年,阜阳古城是宋王朝的军事重镇,最重要的战事为南宋大将刘锜大破金兀术的“顺昌大捷”。第2条 传统街巷格局与特点1.街巷格局:历史文化街区表现的是鱼骨式街巷布局特色。精忠街是街区内南北向骨架道路,兼顾商业;东西向是尺度较小的胡同,表现的是居住的气氛。2.功能明确:精忠街为对外主要通道,其

2、他都为街坊内部道路。3.古街幽巷、青石铺地的特点明显。第3条 传统民居特色街区内现存的传统民居大多属晚清至民国初的建筑,建筑大多为一层平房或二层楼房,砖木结构。1.建筑多为院落式,一正两厢围合院落。2.沿街建筑配合作坊式经营,布局采用前店中坊后宅、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等形式,体现小镇商业街的特色。3.单体形式特点:外立面朴实凝重,墙面以清水砖墙为常见。硬山屋顶较多,坡度平缓,屋面做法特别仰瓦屋面。建筑结构多为抬梁式,小木作,清新简洁。建筑的门窗、细部尺寸得体,重点突出、繁简得当。第二章 规划总则第4条 为加强精忠街(建设街)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管理工作,保护街区的格局和建筑风貌特色,特制定本规划

3、。第5条 本规划是精忠街(建设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管理的依据,本规划适用于东至建设街东侧50米左右,西至刘锜公园,南至人民西路,北至河滨路,总用地面积为6.87万平方米范围内的各项建设、管理工作。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说明、图集和基础资料汇编四部分组成。第6条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4)建设部(文物保护法规)城市紫线管理办法 (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建设部、国家文物局(1994)533号文(6)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 (7)安徽省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规定(8)安徽

4、省文化厅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试行)(9)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10)省文化厅关于落实王金山书记指示调查阜阳北关古城情况的汇报 (11)阜阳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阜阳北关不可移动统计表 (12)阜阳市文广局关于上报阜阳市北关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意见和建议报告 第7条 规划期限保护规划第一个保护周期的年限与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期限一致:2013年2020年。第8条 规划原则 (1)贯彻执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方针。 (2)贯彻“保护历史的真实性,保持风貌的完整性,维护生活的延续性”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原则。 (3)坚持文化遗产保护优先原则

5、,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确保文物安全。 (4)坚持有形历史文化遗产和无形的优秀传统文化内涵并重保护。第9条 规划目标科学修缮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改造市政基础设施,恢复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发展商业服务、休闲旅游、文化展示等主要功能,提升街区综合价值,最终形成基础设施完善、街区风貌古朴、人文气息浓郁、功能特色鲜明的历史文化街区。第10条 街区性质以景观优美、格局完善的皖北古城风貌为骨架,以丰厚的历史文化为内涵,以传统特色商业为主要功能,兼具休闲、旅游功能的商业步行街。第11条 保护层次和要素构成按照文物、历史文化街区、非物质文化遗存三个层次进行保护,见下表:保护层次

6、保护内容要素构成文物保护 省级文保单位 城隍庙、颍州卫、义仓、潘公馆、西城墙历史文化街区保护 街巷格局 鱼骨状街、巷、胡同建筑元素 建筑格局、形式、材料、雕饰景观元素 青石路面、古井、大树非物质文化遗存 抗金事迹 顺昌大捷传统艺术 阜阳剪纸、泥塑、刺绣、杜氏刻铜、五谷粮食画、阜阳梆剧、颍上花鼓灯、颍州区狮子灯、肘歌、三仙会、颍州淮词等 地方特产 颍州大卷子馍、颍州枕头馍制作技艺、格拉条等 老字号 裕昌祥糕点店、江保渌眼科诊所、玉石街王广膏药铺、“洞天春”饭店等 节庆习俗 春节、元宵节、中秋节等;传统庙会、民间灯会等第三章 文物保护第12条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原则 1.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

7、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2.修旧如故原则:保护现存实物原状与历史信息。修复应当以现存的有价值的实物遗存为主要依据,保存重要事件和重要人物遗留的痕迹。3.重保养、重预防、少干预原则:日常保养是最基本和最重要的保护手段,设立定期检测制度,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和轻微损伤,通过改善保护环境、完善防灾设施,预防破坏,达到持续保护的目的。第13条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要求 1.原址保护,完成文保单位的“四有”工作:划定文物的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现场树立标志牌、完成记录档案、确定负责管理单位。2.对于文物建筑与其所处的历史环境均要按文物保护法的要求

8、进行保护。因5处省级文物破损情况较为严重,在省文物行政部门批准下对遗存部分进行保护性修缮。应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专业人员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做到“修旧如故”,采用原有工艺和材料,并按原有外观、风貌、特色、环境进行修缮,并定期进行保养,修缮后辟为文化陈列馆。3.保护范围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4.建设控制地带内各种修建性活动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5.建立现场保护监管体系,加强技术监护,提高保护水平。第14条 省

9、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文物紫线)划定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列表:类型 编号 名称 保护范围(保护紫线)禁建区 建设控制地带(控制紫线)限建区 保护与整治模式 保护内容 修缮措施 利用措施省级文保单位 1 城隍庙 庙院范围 保护范围以外向东30米,西20米,南50米,北50米保护 格局、院落、雕饰 恢复原有格局、重建缺失部分、更换破损构件、改善基础设施 纪念、游览 2 颍州卫 与其它不可移动文物一起集中划定紫线建筑外墙连接线向四周10米区域。 东至规划道路,北至汇龙巷,西至三义街,南至连家胡同 保护 格局、院落、雕饰 恢复原有格局、加固危险部分、更换破损构件、改善基础设施

10、文化陈列馆 3 义仓 保护 格局、院落、雕饰 保持现有格局、加固危房、更换破损构件、改善基础设施 文化陈列馆 4潘公馆保护 格局、院落、雕饰 保持现有格局、加固危房、更换破损构件、改善基础设施 文化陈列馆 5 西城墙 南北长约500米,东西两侧各5米区域 东至三义街,北至汇龙巷,西至内城河,南至清颍路 遗址展示、部分重建 历史环境、墙体、城墙砖 恢复少部分已经坍塌的城墙,加固危险墙段,营造展示场所 展示、游览 第四章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第15条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原则1.保护文化的多样性与原真性。 2.保护历史的真实性。 3.保持风貌的完整性。 第16条 保护分区和范围历史文化街区分为核心保护区、

11、传统风貌控制区,在保护区外围划定建设控制地带。核心保护区范围:东至规划道路,北至汇龙巷,西至三义街,南至郭家胡同,总面积3.74公顷。传统风貌控制区范围:东至规划道路,北至连家胡同,西至三义街,南至云亭小区,总面积3.13公顷。外围建设控制地带:东至解放北大街,北至河滨路,西至内城河,南至清颍路,总面积22.17公顷。第17条 核心保护区保护要求核心保护区为文物比较集中,能够较完整反映清末民初时期的传统风貌和文化特色的范围。1.严格保护、保存和传递历史信息,保护传统街巷的格局及空间形态,保护风貌的完整性,维护文化的多元性,保持商业功能的活力性。2.建设内容应服从对文物古迹的保护要求,其外观造型

12、、体量、色彩、高度都应与保护对象相适应。严禁违章搭建。3.各种修建需在城市建设部门及文物部门监督下进行。较大的建筑活动和环境变化应由上级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会通过方可执行。第18条 传统风貌控制区保护要求传统风貌控制区是核心保护区的外延,是为了保证核心保护区内的历史环境和传统风貌保持完整而设的区域。1.保护传统街巷的格局及空间形态,保护风貌的完整性,维护文化的多元性,保持商业功能的活力性。2.新建建筑高度、体量、色彩、材质等必须符合建设控制规划提出的要求。3.该范围内一切建设活动均应经规划部门批准、审核后方能进行。较大的建筑活动和环境变化应由上级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会通过方可执

13、行。第19条 外围建设控制地带控制要求在历史文化街区外围划定一定区域,控制城市建设对历史文化街区风貌的影响,对该区域建筑高度、体量、色彩、形式、建筑材料等提出建议性要求。在此范围内的新建建筑在不破坏古镇风貌的前提下,适当放宽限制,要求色彩淡雅、高度适中、绿化掩映。该范围内一切建设活动均应经规划部门批准、审核后方能进行。第五章 非物质文化遗存的保护第20条 保护原则 促进抢救、保护、开发、利用的有机结合和协调统一。1.真实性原则:保证内涵与形式的历史真实性。2.特色性原则:地方传统文化的代表,具有所依托地域和群体的特殊性。第21条 主要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1.抗金事迹:顺昌大捷2.传统艺术:阜阳剪

14、纸、泥塑、刺绣、杜氏刻铜、五谷粮食画、阜阳梆剧、颍上花鼓灯、颍州区狮子灯、肘歌、三仙会、颍州淮词3.地方特产:颍州大卷子馍、颍州枕头馍制作技艺、格拉条4.老字号:裕昌祥糕点店、江保渌眼科诊所、玉石街王广膏药铺等5.节庆习俗:春节、元宵节、中秋节等;传统庙会、民间灯会等第22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求1.要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实现存续活态传承的可能,既要保护其原真性,又要复兴和创造其生命力。2.以精忠街历史文化街区为载体进行恢复或展演,构建古城的“活态”博物馆,将静态文化空间与动态文化活动紧密联系,充分展示和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时代精神,创造阜阳独特的文化景观。第23条 北关古城地名恢复和保护 1.街、巷、胡同的名称承载了城市的历史,代表和展现了阜阳历史和文化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对北关古城老地名进行恢复和保护,要求不得随意改变街巷名称。2.解放北路恢复老地名鼓楼北大街,建设街恢复老地名精忠街。3.保留清颍路、三义街、玉石街、前进巷、龙潭街、状元巷、三元巷、聚星巷、汇龙一巷、汇龙二巷、炮铺街、建设巷、专署后巷、金鱼池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施工组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