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自然灾害救灾中央直达资金冬春救助资金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和区域目标自评表

上传人:公**** 文档编号:400539315 上传时间:2023-08-14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8.2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辽宁省自然灾害救灾中央直达资金冬春救助资金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和区域目标自评表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辽宁省自然灾害救灾中央直达资金冬春救助资金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和区域目标自评表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辽宁省自然灾害救灾中央直达资金冬春救助资金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和区域目标自评表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辽宁省自然灾害救灾中央直达资金冬春救助资金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和区域目标自评表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辽宁省自然灾害救灾中央直达资金冬春救助资金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和区域目标自评表》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辽宁省自然灾害救灾中央直达资金冬春救助资金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和区域目标自评表(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辽宁省自然灾害救灾中央直达资金(冬春救助资金)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和区域目标自评表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21号)要求,现将我省自然灾害救灾中央直达资金(冬春救助资金)2021年度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一)中央下达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为妥善安排好我省受灾群众冬春基本生活,2021年12月7日,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1)134号)下达我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资金)9805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为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中央自

2、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我省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补助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及时足额发放中央冬春救助资金,确保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二)省内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规定,根据我省各地摸底调查和上报数据,2021年12月9日,省财政厅印发关于下达2021年自然灾害救灾中央直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部分)预算指标的通知(辽财指环(2021)834号),将中央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9805万元资金直拨到县,具体分配情况如下(市级情况):沈阳39.39万元,鞍山245.25万元,丹东63.98万元锦州239

3、0.7万元,营口408.26万元阜新1659.81万元,盘锦61.61万元,铁岭740.25万元,朝阳2889.83万元,葫芦岛1305.92万元。2021年12月9日,经审核各市申报的区域绩效指标,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市应急管理部门落实好主体责任,分解并批复明确冬春期间受灾群众救助数量、救助标准等绩效指标,要求各市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完成对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救助工作,足额发放中央冬春救助资金,保障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1年12月7日,我省收到财

4、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1134号)下达中央财政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资金)9805万元。根据省应急厅提出的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方案,2021年12月9日,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下达2021年自然灾害救灾中央直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部分)预算指标的通知(辽财指环(2021)834号),下达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资金)9805万元,并直拨到县(区卜各县(区)均于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救灾资金下拨工作,2022年1月19日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2 .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救灾资金在执行过程中,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要求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5、、财政部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积极作为,主动谋划,统筹推进冬春救助的工作。按照“有方案、有标准、有程序、有台账的要求,制定冬春救助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措施,确保补助资金发放公开、公正、公平。省对市,市对县(市、区)、县(市、区)对乡镇(街道)每天进行指挥调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遇有不明事项,实施有效跟进指导,确保资金严格按规定时间、范围和程序发放到了受灾群众手中。3 .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各市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专款专用,没有发生资金截留、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等问题,资金使用高效、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民众满意度高。(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

6、规定,2021年度中央转移支付冬春救助资金,省财政厅以指标文形式下拨各市,整个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补助资金足额及时发放,专项用于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救助,维护了受灾地区社会稳定。(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数量指标。2021年末,我省冬春期间受灾群众救助数量50万人次,中央转移支付资金9805万元,截止到2022年1月19日,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发放率100%o(2)质量指标。资金下达率100%,使用率100%,人均发放194.5元,高于国家明确的每人90元的救助标准。(3)时效指标。截至2021年底,完成了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拨付工作,救灾资金下达率为100%o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中央转移支付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资金)直达基层、直达受灾群众,并适当提高倒房重建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民政救助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标准,有效缓解了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确保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和灾区的社会稳定。在省主要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情,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次数为零。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受灾群众普遍感到满意,截止目前,没有接到群众投诉。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无O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评结果将于3月底前通过辽宁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