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处罚条例

上传人:ni****g 文档编号:398574676 上传时间:2023-10-29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6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宿舍管理处罚条例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宿舍管理处罚条例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宿舍管理处罚条例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宿舍管理处罚条例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宿舍管理处罚条例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宿舍管理处罚条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宿舍管理处罚条例(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宿舍管理处罚条例 第1版/第1次修订宿舍管理处罚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强化宿舍管理,维护宿舍区的环境整洁,保证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员工养成爱劳动、讲卫生的好习惯,特制订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干部宿舍楼和员工宿舍楼的日常管理。第二章 入住与退宿的办理第三条 申请入住宿舍时,申请人须凭行政部开具的联络单到宿舍管理员办公室(以下简称宿管室)办理登记、入住手续,入住客房的当事人须缴纳住宿押金100元。入住房间由宿舍管理员(以下简称宿管员)统一安排,无入住联络单的,宿管员将拒绝办理入住手续。1、未经行政部批准,私自入住宿舍的,一次罚款200元;2、未按宿管员指定的房间或床位入住的,一

2、次罚款100元。第四条 住宿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客人或销售人员退还客房时,应到宿管室办理退房手续,退还房间钥匙和领取的公司物品。离职员工须将私人物品搬运到门卫室后,再办理工资结算手续。离职员工、客人或销售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入住时间的,须提前向行政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继续入住。1、离职员工未办理退房手续或未将私人物品搬运到门卫室的,行政部将拒绝为其结算工资;2、离职员工未退还寝室钥匙(包括自配的钥匙)的,一律罚款20元;3、退宿人员未退还公司物品的,一律照价赔偿;4、应退宿的人员延长了入住时间,但未提前申请或申请未获行政部批准的,延长一天扣款30元,依此类推;5、客人或销售人员未及时办理退客房

3、手续或未交还客房钥匙的,罚款100元(用100元押金抵充),同时,宿管员应及时换锁;6、退宿人员既不退还公司物品,也不愿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且态度恶劣的,除承担相应赔偿外,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罚款200元。第三章 寝室的安排与调整第五条 行政部有权根据管理需要调整部分员工宿舍,相关员工须无条件服从宿管员的安排,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1、不服从宿管员调整宿舍安排的,一次罚款100元;2、未在宿管员规定时间内搬进新安排的寝室,影响宿舍调整进度的,一次罚款50元。 第六条 任何员工未经行政部许可,不得擅自留宿非公司员工或非公司住宿员工。夫妻宿舍房留宿的家人、亲友不得随意在办公室、车间、宿舍、食

4、堂等区域走动,儿童更不得随意离开宿舍房间,否则后果自负。 1、擅自留宿非公司员工的,按留宿一名罚款100元处罚; 2、擅自留宿公司非住宿员工的,按留宿一名罚款50元处罚;3、住宿夫妻家人、亲友(含儿童)随意在厂区走动,发生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照价赔偿,其本人蒙受的一切损失与公司无关。第四章 值日表与宿舍长的设置 第七条 除夫妻房、值班室等特殊房间外,每间住人宿舍都必须张贴卫生值日表,其内容须及时更新,住宿员工按卫生值日表打扫寝室卫生,确保寝室整洁。宿管室有卫生值日表备用。 1、寝室没有张贴卫生值日表,或者卫生值日表涂改、损坏严重的,其住宿员工每人罚款20元; 2、卫生值日表内

5、容未及时更新,影响宿舍人员卫生值日的,如离职人员名单未删除,则给予宿舍长10元罚款;如属于新进寝室人员没有及时在卫生值日表上登记自己姓名的,则给予其50元罚款;如某日没有编排值日人,导致当日无人值日的,则住宿人员每人罚款20元。 第八条 每间宿舍设宿舍长一名,宿舍长由同寝室人员自荐、推荐或行政部指定。宿舍长离职或不住原寝室,原寝室人员应自荐、推荐一名新宿舍长,或者由行政部指定一名员工担任新宿舍长。1、宿舍长未履行宿舍长职责,影响寝室清洁卫生和生活秩序的,一次罚款30元;2、无宿舍长的宿舍,住宿人员既不自荐、推荐,也不上报宿管员,从而影响寝室清洁卫生和生活秩序的,该寝室每人罚款50元。第九条 宿

6、舍长有约束舍友言行、监督卫生值日、保持寝室整洁、保证物品安全、规范电器使用等职责和权利,住宿员工在宿舍管理上都必须无条件服从宿舍长的领导。1、经宿舍长提醒,仍未履行值日义务的,一次罚款150元;2、不服从宿舍长指挥,拒绝整理寝室内务的,一次罚款100元;3、拒绝服从宿舍长的管理,言语过激,有辱骂、威胁内容的,一次罚款300元;4、与宿舍长因宿舍管理而打架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500元并开除。第五章 宿舍卫生 第十条 宿舍卫生标准为地面无灰尘、无杂物、无卫生死角,床上用品、生活用品等摆放整齐,统一规范,无未及时清洗的衣服、鞋袜、床单、被褥、枕头等,室内保持通风无异味。1、值日员工未履行值日义务的,

7、一次罚款100元; 2、寝室地面打扫后仍有灰尘、杂物、卫生死角的,对值日人罚款50元;3、寝室地面只打扫,未用拖把拖地,导致地面不干净的,对值日人一次罚款30元; 4、寝室地面因拖地的拖把未拧干而水渍太多、脚印重重的,对值日人一次罚款20元; 5、寝室内床上用品、生活用品摆放凌乱不堪的,对责任人予以50元罚款,整个寝室的物品摆放都杂乱无章的,则对该寝室人员每人罚款30元; 6、寝室打扫后,垃圾仍留在室内角落的,对当天值日人予以50元罚款,查不出责任人的,则对该寝室人员每人罚款30元; 7、宿舍门对面(门口至走廊中心线之间)及其两侧范围内留有垃圾的,则对该宿舍的当天值日人或责任人予以50元罚款,

8、查不出责任人的,则对其住宿人员每人罚款30元; 8、脏的衣服、鞋袜、被褥、枕头、床单等个人物品未及时清洗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20元; 9、在寝室墙壁、门窗上乱写乱画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50元,查不出责任人的,则对其住宿人员每人罚款30元; 10、寝室内因脏鞋、臭袜、臭脚、不常开启门窗等原因而导致气味刺鼻难闻的,对其住宿人员每人罚款30元;第十一条 禁止向门窗外、走廊上、楼道口放置清洁工具、丢弃物品、倒垃圾、泼水、吐痰等一切不文明行为,垃圾应倒入指定垃圾桶内,严禁脚踩墙壁。1、向门窗外、走廊上、楼道口放置清洁工具、丢废弃物、倒垃圾、泼水、吐痰等行为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50元;2、宿舍垃圾未倒入指

9、定垃圾桶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50元;3、脚踏墙壁、破坏墙面整洁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4、搞坏墙面,导致墙体受损的,一次罚款100元。第十二条 员工不得把食堂饭菜、餐具带进宿舍。宿舍内禁止饲养或带入宠物、家畜家禽等。1、把食堂饭菜、餐具带进宿舍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30元;2、宿舍内饲养或带入宠物、家畜家禽的,责任人须将宠物、家畜家禽立即带离厂区,还须承担50元罚款。第六章 宿舍文明第十三条 宿舍内的电视机、影碟机、收音机、扩音机等电器声音不得过大,以不影响他人休息为宜。宿舍区严禁阅读、观看、张贴、传播淫秽色情物品,不得在墙壁、门窗、桌椅、床铺、厕所隔板上乱涂乱画淫秽色情文字或图案。1、电器声音

10、过大影响他人休息的,经他人劝阻仍我行我素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20元;2、如屡教不改、多次出现声音大影响他人休息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50元,并对音响设备予以没收,在设备主人离职后方可到宿管室领取;3、阅读、观看、张贴、传播淫秽色情物品的,主要责任人每人罚款100元,其余参加人员每人罚款50元;4、在墙壁、门窗、桌椅、床铺、厕所隔板上乱涂乱画淫秽色情文字或图案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30元。第十四条 宿舍楼洗漱间、卫生间内严禁赤裸冲凉、洗澡。员工应养成及时关闭水龙头、节约用水的好习惯。如厕时不得使用硬质纸张,亦不得乱丢厕纸,以免堵塞下水道。1、在洗漱间、卫生间赤裸冲凉、洗澡的,一次罚款50元; 2、洗

11、漱、冲凉、洗衣服、刷鞋、洗拖把、冲厕时未及时关闭水龙头,严重浪费水资源的,一次罚款20元; 3、如厕时使用报纸书刊等硬质纸张,或用过的纸张、卫生棉及包装袋等不入纸篓或垃圾桶的,一次罚款30元;造成下水道堵塞的,罚款50元。第十五条 除公司领导、行政人员、各部门主管外,其余男员工任何时候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女工宿舍,任何女工也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带异性进入女工宿舍。同样,女工也不得私自到男工宿舍逗留(夫妻间除外)。每晚11时后,女工宿舍走廊东门应处于关闭状态。1、男员工私自进入女工宿舍的,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罚款300元并予以开除;如有盗窃财物、猥亵女工等违法犯罪情节的,对

12、责任人予以开除并罚款500元,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女员工私自带异性进入女工宿舍,或者私自到男工宿舍逗留(夫妻间除外)的,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罚款300元并开除;如有盗窃财物等违法犯罪情节的,对责任人予以开除并罚款500元,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每晚11点后,私自打开女工宿舍走廊东门的,一次罚款20元。第七章 宿舍安全第十六条 住宿员工必须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禁止寝室无人时开照明灯、风扇、空调等,空调遥控器设置温度应不违反公司的有关规定。严禁使用公司明令禁止的家用电器(特殊房间除外),如热得快、电热毯、电吹风、烫发器、电饭锅、电炒锅、电磁炉、电热水器、电热杯、

13、电取暖器等高耗电设备。除夫妻间外,不得在宿舍内煮饭做菜。 1、寝室无人时未关照明灯、风扇等电器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20元,查不出责任人的,则对其住宿人员每人罚款10元;2、寝室无人时未关空调,或者未关门窗而开启空调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50元,查不出责任人的,则对其住宿人员每人罚款30元;3、寝室空调夏季制冷设置温度低于22或冬季取暖设置温度高于20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50元,查不出责任人的,则对其住宿人员每人罚款30元; 4、使用风扇吹干洗后的衣服鞋袜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30元,查不出责任人的,则对其住宿人员每人罚款20元; 5、使用空调来烘干潮湿衣服或鞋袜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50元,查不出责

14、任人的,则对其住宿人员每人罚款30元; 6、使用公司明令禁止的家用电器的,对违禁电器予以当场没收,并对责任人一次罚款50元,查不出责任人的,则对其住宿人员每人罚款30元; 7、私拉乱接电源插座(如绑在床架上)、电线、电表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50元,查不出责任人的,则对其住宿人员每人罚款30元; 8、私自移动空调、电表、风扇,或者有偷电行为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100元,查不出责任人的,则对其住宿人员每人罚款50元; 9、违规使用家用电器,导致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责任人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外,公司将对责任人处以不少于500元的罚款,并予以开除,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0、在非夫妻宿舍内

15、煮饭做菜的,没收相关灶具,对责任人罚款100元。第十七条 严禁破坏宿舍设施和设备,损坏要照价赔偿,恶意破坏的要加倍赔偿。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同寝室人员共同分担损失的费用和罚金。 1、人为损坏宿舍房门、门锁、窗户、床、桌椅、灯具、风扇、电视机、机顶盒、消防栓、应急灯、安全出口标志等设施设备的,除照价赔偿外,对责任人一次罚款50元,查不出责任人的,则对其住宿人员每人罚款30元; 2、破坏宿舍设施和设备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100元,查不出责任人的,则对其住宿人员每人罚款50元。 第十八条 宿舍区不得私自动火,严禁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品和刀剑、棍棒等管制用具,一经发现,公司有权开除责任人,如对公司造成损失,由责任人包赔,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未经公司批准违规动火的,一次罚款200元;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责任人须全额赔偿,并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还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违规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开题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