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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大型设备吊装程序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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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大型设备吊装程序要点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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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设备吊装程序0年 月 日版次编 制审 核评 审审 定批 准批准日期编制部门:参编:发表范围:文 件 会 签 表序号职 能 部 门签 署日 期1项目管理部年 月 日2商务管理部年 月 日3设计管理部年 月 日4选购 管理部年 月 日5施工管理部年 月 日6质量部年 月 日7HSE部年 月 日8财务部年 月 日9人力资源部年 月 日10综合办公室年 月 日说明:(1) 本程序文件学问产权属北京金海湾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全部,未经授权许可或批准,不得对项目部以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供应;任何外部组织或个人擅自获得、运用、转让本程序文件的行为均属侵权目 录1 目的 12 适用范围 13 引用文件 14 定义 15 职责 16 管理内容 17 文件与记录 78 附表 81 目的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公司大型设备吊装工作,明确大型起重吊装作业的HSE管理要求和职责,以削减和避开人身损害与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监理范围内非大型设备吊装作业管理3 引用文件《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1985)《起重机械平安规程》(GB6067-1985)《塔式起重机平安规程》(GB5144-2024)《大型设备吊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SH/T3515-2024)《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起重施工规范》(SH/T3536-2024)4 定义大型设备定义为:工件重量大于100T或工件安装高度大于60M的塔类设备或塔式构架。

5 职责5.1 负责审查承包商编制的大型设备吊装方案的符合性,负责对起重作业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5.2 HSE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检查大型设备吊装作业执行状况6 管理内容6.1 总则6.1.1 大型设备的吊装,由承包商编制吊装方案(含吊装平安技术措施);实施中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变更原方案和措施6.1.2 吊装作业前由技术人员进行吊装技术交底,吊装作业人员必需熟知吊装方案、指挥信号、平安技术要求及起重机械的操作方法6.1.3 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需经过专业学习并接受平安技术培训,经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平安操作证》后,方可从事起重指挥和司索作业,严禁无证操作6.1.4 吊装前,应了解气象变更状况,当雨、雪天气或风速大于10.8m/s(六级)时,不得进行吊装作业;当环境温度低于零下20℃吊装时,吊装机械、索具及被吊设备、构件应保证其在低温状态下性能良好6.1.5 大型设备吊装前,承包商应组织相关人员按吊装方案并依据“大型吊装作业吊装前检查记录”对起重机械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方案后,方可进行试吊和吊装作业6.1.6 吊装过程中,作业人员应坚守岗位,听从指挥,发觉问题应马上向指挥者报告,无指挥者的吩咐不得擅自操作,但紧急停车信号除外。

6.1.7 禁止运用起重机械移送人员;在必需运用吊篮进行施工作业的状况下,承包商应在作业前制定具体牢靠的施工平安爱护措施,并按有关要求进行审批6.1.8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应按《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规定执行6.2 起重机械和机具运用6.2.1 起重机械(1) 本规定所指起重机械包括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施工外用电梯、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具(如吊篮)等2) 新购置(进口)的起重机械,其生产厂家必需是国家主管部门指定并核发合格证(进口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其平安、防护装置必需齐全、完备,有产品合格证和平安运用、维护、保养说明书3) 安装、修理起重机械的单位,需取得国家授权部门颁发的许可证4) 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外用电梯的安装和拆除必需编制方案5) 起重机械必需按规定取得国家指定部门核发的检验合格证,在运用过程中必需按规定进行每天作业前的检查、常常性平安检查和定期平安检查;对在检查中发觉的起重设备问题,必需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6.2.2 起重机具(1) 全部起重设备、绳索、滑轮、卸扣、绳卡等机具必需具有合格证及运用说明书2) 自制、改造和修复的吊具、索具,必需有设计资料(包括图纸、计算书等)和工作、检查记录,并按规定进行存档。

3) 起重机具的运用、拆除和移动,应符合运用说明书及操作规程的规定4) 麻绳只适用于手动吊装及轻巧工件的移动,或在吊装中作手拉溜绳运用,不得在机械驱动的吊装作业中作为索具运用运用麻绳还应符合以下要求:a ) 麻绳不得向一个方向连续扭转,发觉后应刚好消退;b ) 麻绳运用中严禁与锋利的物体接触,无法避开时应加垫爱护;c ) 麻绳作跑绳运用时,平安系数不得小于10,作绳扣运用时平安系数不得小于12;d ) 麻绳应存放在通风干燥的地方,不得受热受潮,且不得与酸、碱等腐蚀介质接触5) 起重作业用的钢丝绳,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且满意以下要求:a ) 钢丝绳的最小平安系数必需符合国家标准b ) 钢丝绳插接长度应为绳径的20~30倍,绳径较粗的钢丝绳应用较大倍数c ) 接长的钢丝绳不宜用于起重滑车组上,当必需运用时,接头应经拉力试验证明的确牢靠,且钢丝绳接头能顺当通过滑轮绳槽d ) 钢丝绳不得与电焊导线或其他电线接触;当发觉钢丝绳受电弧损害时应按本条第g)款规定进行报废或降级处理e ) 钢丝绳运用中不得与棱角及锋利物体接触,无法避开时应垫以圆滑物件爱护f ) 钢丝绳不得成锐角折曲、扭结,也不得受夹、受砸而变成扁平。

g ) 钢丝绳在运用过程中应常常检查、修整、润滑、保养;当发觉磨损、锈蚀、断丝、电弧损害等现象时,应按有关规范的规定降低受力;当一个捻距内断丝及电弧损害达到下列数量时即应报废:(6×19十1)者10根;(6×37十1)者20根;(6×61十1)者30根6) 其它索具a ) 滑车的选用应按吊装方案的要求进行,滑车运用前应进行清洗、检查、润滑;必要时重要部件(轴、吊环、吊钩)应进行无损检测;滑车组两滑车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滑轮直径的5倍;滑车贴地面运用时应防止泥砂进入滑轮槽内;滑车有下列状况之一时不得运用:——滑车上有裂纹或永久变形;——滑轮槽面磨损深度达到3mm;——滑轮槽壁磨损达到原壁厚的20%;——吊钩的危急断面磨损达到原厚度的10%;——吊钩扭曲变形达到10°;——轮轴磨损达到轴径的2%;——轴套磨损达到壁厚的10%b ) 吊钩上的防止脱钩装置应齐全完好,若无防止脱钩装置时应将钩头加封,吊钩不得补焊c ) 绳卡应无裂纹及表面创伤,螺母可用手自由拧入,但不得松动d ) 卸扣表面应光滑,不得有毛刺、裂纹、变形等缺陷;卸扣不得补焊;卸扣螺杆旋入时,应顺当自如,螺纹必需全部拧入螺口内e ) 卷扬机是起重作业中用于重物起落的常用机具,运用前和运用过程中应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性能完好,平安牢靠。

主要包括:卷扬机应固定坚固,受力时不得横向偏移;转动部件应润滑良好、制动牢靠;电气设备和导线应绝缘良好、接地(接零)爱护牢靠;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应与卷筒轴线成直角;卷筒与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应大于卷筒长度的20倍,且不得小于15m;卷筒内的钢丝绳最外一层应低于卷筒两端凸缘高度一个绳径;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绳端固定牢靠,工作时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少于5圈;卷扬机的电动机旋转方向应与操作盘标示一样;卷扬机外露传动部分,应加设防护罩,运转中不得拆除;卷扬机操作人员、吊装指挥人员和拖、起吊重物三者之间,视线不得受阻,如有障碍物,应增设指挥点;发觉卷扬机的电动机、变阻器的温度超过规定值时,应马上停车查找缘由;卷扬机制动器打滑失灵时,应马上停车清洗或调整6.3 吊装作业6.3.1 在吊装作业时必需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着装反光马甲,并用哨子、红绿旗或手势指挥6.3.2 在采纳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应尽量选用相同规格型号的机械并合理布置;明确吊装总指挥和中间指挥,统一指挥信号吊装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的载荷不宜超过各自额定起重实力的75%;对于低矮设备或载荷安排相对固定的构件,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时,起重机械所承载荷与额定起重实力的比例可适当增加;瘦长设备、构件水平吊运时,可按单台起重机械考虑所承载荷的比例。

6.3.3 轮胎式吊车作业前支腿应全部伸出,并在支撑板下垫好道木或路基板,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需插上;底盘为悬挂式的吊车,伸出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6.3.4 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若需调整支腿,必需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臂杆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发觉支腿下沉,吊车倾斜等不正常现象时,应马上放下重物,调整后方能作业6.3.5 吊车如需吊工件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吊车的允许起重量;工件应处于吊车的正前方,离地不得超过500mm,对于较长物件要防止摇摆,缓慢行驶6.3.6 吊车在起重额定负荷或接近额定负荷时,应将重物吊离地面200mm~500mm,停止提升,检查吊车的稳定性、制动器的牢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坚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接着提升;对于易摇摆的物件,应拴溜绳限制6.3.7 利用工件本身的部件(如管口、人孔等)作为吊装受力点时,应对工件及零部件的强度进行核算,并实行必要的爱护措施6.3.8 未设吊耳的工件用捆扎法或其他兜系的方法捆绑时,应做到绳头抽出位置精确,捆绑处所垫防滑垫块坚硬牢固,并有足够的强度和摩擦力6.3.9 严禁运用起重机或其它起重机械起吊超载或重量不清的物品或埋置物体。

6.3.10 进行大型吊装作业前承包商应逐级组织作业前的平安技术检查:(1) 作业单位自检,主要内容应包括:a ) 检查吊钩、钢丝绳、环形链、滑轮组、卷筒、减速器等易损零部件的平安技术状况;b ) 检查电气装置、液压装置、离合器、制动器、限位器、防碰撞装置、警报器等操纵装置和平安装置是否符合运用平安技术条件,并进行无负荷运载试验;c ) 检查地面附着物状况,起重机械与地面的固定或垫木的设置状况;d ) 划定危急区域,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并派人看护;e ) 检查确认起重机械作业时或在作业点静置时,各部位活动空间范围内没有在用的电线、电缆和其他障碍物;f ) 检查吊具与吊索选择是否适当,质量和运用是否符合平安技术要求2) 联合检查:在自检合格后由承包商组织联合检查检查内容包括:a ) 吊装技术方案及吊装平安技术措施;b ) 施工机具、索具的实际配备是否与方案规定相符,如不相符,说明缘由并有审批见证;c ) 设备基础地脚螺栓是否符合质量要求;d ) 基础四周回填土夯实状况,施工现场是否平整;e ) 机具、隐藏工程(如地锚、地基等)吊装保证措施的落实状况和自检记录;f ) 待安装的设备或构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g ) 施工用电和天气预报状况;h ) 施工机具修理运用状况;i ) 施工人员的分工、指挥人员指挥的资质和娴熟程度;j ) 其他方面的打算工作等。

3) 在检查中发觉的问题,由项目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直至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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