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资料】煎药室规章制度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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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煎药室规章制度培训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保证中药煎药质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开展中药煎药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第二章 设施与设备要求 第三条 中药煎药室(以下称煎药室)应当远离各种污染源,周围的地面、路面、植被等应当避免对煎药造成污染。 第四条 煎药室的房屋和面积应当根据本医疗机构的规模和煎药量合理配置。工作区和生活区应当分开,工作区内应当设有储藏(药)、准备、煎煮、清洗等功能区域。 第五条 煎药室应当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应当平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应当有有效的通风、除

2、尘、防积水以及消防等设施,各种管道、灯具、风口以及其它设施应当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 第六条 煎药室应当配备完善的煎药设备设施,并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储药设施、冷藏设施以及量杯(筒)、过滤装置、计时器、贮药容器、药瓶架等。 第七条 煎药工作台面应当平整、洁净。 煎药容器应当以陶瓷、不锈钢、铜等材料制作的器皿为宜,禁用铁制等易腐蚀器皿。储药容器应当做到防尘、防霉、防虫、防鼠、防污染。用前应当严格消毒,用后应当及时清洗。第三章 人员要求 第八条 煎药室应当由具备一定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经验的中药师具体负责煎药室的业务指导、质量监督及组织管理工作。 第九条 煎药人员应当经过中药煎药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考

3、核合格后方可从事中药煎药工作。 煎药工作人员需有计划地接受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岗位培训。 第十条 煎药人员应当每年至少体检一次。传染病、皮肤病等患者和乙肝病毒携带者、体表有伤口未愈合者不得从事煎药工作。第十一条 煎药人员应当注意个人卫生。煎药前要进行手的清洁,工作时应当穿戴专用的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第四章 煎药操作方法 第十二条 煎药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待煎药物应当先行浸泡,浸泡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煎煮开始时的用水量一般以浸过药面2-5厘米为宜,花、草类药物或煎煮时间较长的应当酌量加水。 第十三条 每剂药一般煎煮两次,将两煎药汁混合后再分装。 煎煮时间应当根据方剂的

4、功能主治和药物的功效确定。一般药物煮沸后再煎煮20-30分钟;解表类、清热类、芳香类药物不宜久煎,煮沸后再煎煮15-20分钟;滋补药物先用武火煮沸后,改用文火慢煎约4060分钟。药剂第二煎的煎煮时间应当比第一煎的时间略缩短。 煎药过程中要搅拌药料2-3次。搅拌药料的用具应当以陶瓷、不锈钢、铜等材料制作的棍棒为宜,搅拌完一药料后应当清洗再搅拌下一药料。 第十四条 煎药量应当根据儿童和成人分别确定。儿童每剂一般煎至100-300毫升,成人每剂一般煎至400-600毫升,一般每剂按两份等量分装,或遵医嘱。 第十五条 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烊化、包煎、煎汤代水等特殊要求的中药饮片,应当按照要求或医

5、嘱操作。 (一)先煎药应当煮沸10-15分钟后,再投入其它药料同煎(已先行浸泡)。 (二)后下药应当在第一煎药料即将煎至预定量时,投入同煎5-10分钟。 (三)另煎药应当切成小薄片,煎煮约2小时,取汁;另炖药应当切成薄片,放入有盖容器内加入冷水(一般为药量的10倍左右)隔水炖2-3小时,取汁。此类药物的原处方如系复方,则所煎(炖)得的药汁还应当与方中其它药料所煎得的药汁混匀后,再行分装。某些特殊药物可根据药性特点具体确定煎(炖)药时间(用水适量)。 (四)溶化药(烊化)应当在其它药煎至预定量并去渣后,将其置于药液中,微火煎药,同时不断搅拌,待需溶化的药溶解即可。 (五)包煎药应当装入包煎袋闭合

6、后,再与其他药物同煎。包煎袋材质应符合药用要求(对人体无害)并有滤过功能。 (六)煎汤代水药应当将该类药物先煎15-25分钟后,去渣、过滤、取汁,再与方中其它药料同煎。 (七)对于久煎、冲服、泡服等有其他特殊煎煮要求的药物,应当按相应的规范操作。 先煎药、后下药、另煎或另炖药、包煎药、煎汤代水药在煎煮前均应当先行浸泡,浸泡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第十六条 药料应当充分煎透,做到无糊状块、无白心、无硬心。 煎药时应当防止药液溢出、煎干或煮焦。煎干或煮焦者禁止药用。 第十七条 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当使用不同的标识区分。 第十八条 煎煮好的药液应当装入经过清洗和消毒并符合盛放食品要求的容器内,严防污染

7、。 第十九条 使用煎药机煎煮中药,煎药机的煎药功能应当符合本规范的相关要求。应当在常压状态煎煮药物,煎药温度一般不超过100。煎出的药液量应当与方剂的剂量相符,分装剂量应当均匀。第二十条 包装药液的材料应当符合药品包装材料国家标准。第五章 煎药室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煎药室应当由药剂部门统一管理。药剂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煎药室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药剂部门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煎药室工作制度和相关设备的标准化操作程序(),工作制度、操作程序应当装订成册并张挂在煎药室的适宜位置,严格执行。 第二十三条 煎药人员在领药、煎药、装药、送药、发药时应当认真核对处方(或煎药凭证)有关

8、内容,建立收发记录,内容真实、记录完整。 每方(剂)煎药应当有一份反映煎药各个环节的操作记录。记录应保持整洁,内容真实、数据完整。 第二十四条 急煎药物应在2小时内完成,要建立中药急煎制度并规范急煎记录。 第二十五条 煎药设备设施、容器使用前应确保清洁,要有清洁规程和每日清洁记录。用于清扫、清洗和消毒的设备、用具应放置在专用场所妥善保管。 煎药室应当定期消毒。洗涤剂、消毒剂品种应定期更换,符合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卫生标准(14930.1)和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14930.2)等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不得对设备和药物产生腐蚀和污染。 第二十六条 传染病病人的盛药器具原则上应当使用一

9、次性用品,用后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对重复使用的盛药器具应当加强管理,固定专人使用,且严格消毒,防止交叉污染。第二十七条 加强煎药的质量控制、监测工作。药剂科负责人应当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对煎药工作质量进行评估、检查,征求医护人员和住院病人意见,并建立质量控制、监测档案。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1997年印发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同时废止。第二十九条 本规范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解释。中药煎药室工作制度 一、 煎药室必须有中药师具体负责住院或门诊病人的中药 煎药与管理工作。 二、煎药人员领取中药剂时,应核对病人姓名、科别、地

10、址、 床号、日期、剂数无误。 三、煎药要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医嘱,按规定浸泡后, 根据药剂性能选择火候、时间,进行煎煮,药汁量(一般 口服 100-150)要符合要求,外用可达 500。 四、煎药时应坚守岗位,防止药汁煎干,保证药液质量。药 材必须煎煮二遍,按药材的性质,掌握煎煮时间,需灌服或 外用特殊处理者,遵医嘱执行。药渣应保存 24 小时,以备 必要时查对。 五、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兑服、烊化等特殊用药的煎煮,要按医嘱执行,确保煎药质量。 六、打印的煎药卡或标识从领药时起,必须紧随药袋、浸泡 容器、煎煮容器和盛药容器转移,每个工序都有操作人员签名。 七、内服、外用煎煮器及服药瓶要

11、严格分开使用。煎好的内 服药与外用药必须标记清楚或有醒目标识。 八、严格按照中药煎药机和液体包装机使用说明书使用。 煎药器具应保持清洁, 停止煎药时请先关掉电源开关然后 拔下电源插头和联机插头,随后清洗擦干备用。做到用后必须清洗干净备用与做好养护工作并有使用标识。 九、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计算公式计算加水量(加水量 200+1.8*中药总重量 =付数*1.8*1.5) ,复核确认加水量是否适合。 十、汤药送抵病房或药房,应请护士或收药人核对后在送药登记本上签收,建立煎煮登记和差错事故登记以备查考。 十一、煎药人员应穿工作衣、戴工作帽,做好个人卫生。注 意安全,做好防火、防毒、防盗措施,下班前关好

12、门、窗、水、电。 十二、因病情需要急煎的中药,煎药室必须立即调整煎药次序,优先煎煮,保证急煎中药从接药到患者能服药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十三、其他人员非公事不得进入煎药室,不得进行与煎药工作无关的活动。中药急煎制度 为了提高中医药在急诊疾病中治疗水平和体现中医药特色, 依据 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 结合本院实际情况, 建立中药急煎制度。 一、新入院和急危重病人的中药,应即领、即煎、即送,不得延误时间。 二、急煎的处方或住院医嘱单在右上角注明“急煎”字样。 三、煎药人员在领取急煎药品后,要及时安排。 四、急煎中药应在2小时内完成。 五、应规范急煎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病区、床号、住院号、中药

13、剂数、处方医生姓名、领药时间、送药时间、领药人员签名、患者或家属收药签名。 六、其他应遵守煎药室工作制度和煎药室操作规程。中药煎药操作规程一、煎药人员收到待煎药时应核对处方药味、剂数、数量及质量,查看是否有需要特殊处理的饮片,如发现疑问及时与医师或调剂人员联系,确认无误后方可加水煎煮。二、为便于煎出有效成分,在煎煮前先加冷水将饮片浸泡不少于30分钟,不宜使用60以上的热水浸泡饮片,一般水量以高出药面25为宜,花草类药物或煎煮时间较长的应当酌量加水,第二煎则用水量应当酌减。用于小儿内服的汤剂可适当减少用水量。三、群药按一般煎药法煎煮,需特殊煎煮的饮片则按特殊方法处理。在煎煮过程中要经常搅动,并随

14、时观察煎液量,使饮片充分煎煮,若发现煎干或煎煳现象,应另取饮片重新煎煮。四、煎煮用火应先武后文.解表药多用武火,补虚药多用文火。五、煎药时间的长短,常与加水量、火力、药物吸水能力及治疗作用有关。中药煎煮一般分为一煎、二煎。一般药一煎沸后煎2030分钟为宜;解表药一煎沸后用武火煎1520分钟为宜;而滋补药一般沸后煎4060分钟。二煎的煎煮时间比一煎的时间略短。六、每剂药煎好后,应趁热及时滤出煎液,以免因温度降低而影响煎液的滤出及有效成分的含量。滤药时应压榨药渣,使药液尽量滤净。将两次煎液合并混匀后分两次服用。 七、煎液量:儿童100300成人400600,每剂按两份等量分两装,分二次服用。 八、

15、凡注明有特殊煎药方法的中药饮片,应当按照要求或医嘱操作。 九、核对煎药袋内的姓名、药味、质量及煎煮方法等,复核无误后,即可签字发出。 十、煎药标准:煎液有原处方中各味中药的特征气味,无煳化,无焦化及其他霉烂异味,残渣无硬心,无焦化、煳化,挤出的残液量不超出残渣总重量的20%。中草药煎药人员岗位职责 一、中草药煎药工作须由具备中药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承担,负责医院门诊、住院患者的中药代煎工作。 二、煎药人员每日定时到药房取回住院患者需煎中药,门诊患者可自行送达。 三、煎药人员须凭中药房开取的煎药条接收门诊患者送达的中草药。 四、煎药前须认真检查煎药设备,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五、取回中药后仔细核对有无先煎、后下等特殊要求,并在泡药器中浸泡半小时。 六、按医嘱要求煎药,掌握好火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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