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谅解备忘录示范本(中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谅解备忘录示范本(中文)(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与长春澳易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谅解备忘录本谅解备忘录(“本备忘录”)于 年 月 日由如下双方签订:1 ,为一家根据刚果(金)法律成立并存续的 ,法定地址位于 (如下简称“甲方”)。与 长春澳易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为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地址位于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长白公路2558号(如下简称“乙方”);甲方和乙方如下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前言(A)甲方状况简介: (B)乙方状况简介:长春澳易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是重要从事进出口贸易的公司,3月经商务部批准设立了长春澳易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驻刚果(金)代表处(Changchun Ao Yida lmport
2、 and Export Co.,Ltd office in Congo,DR),公司驻刚果(金)代表处规划于6月份开始在刚果(金)正式运营。公司驻刚果(金)代表处的办公场地和吉林商品刚果(金)营销展示中心正在筹划中,估计12月份所有投入使用并开始运营。(C)双方批准,在本项目实行前,双方需各自获得本国内部所有必要批准以签订具有约束力的合同(统称“项目合同”)。项目合同具体条款待双方协商达到一致。因此,双方特此合同如下:1. 双方已达到初步谅解的事项及各自义务(A)长春澳易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有旨在刚果(金)设立“吉林商品刚果(金)营销展示中心项目”(“本项目”)。(B)乙方对项目的投资和开发提
3、供全方位支持和鼓励政策,提供刚果(金)有关政府部门和机构的支持。2. 双方拟进一步磋商的事项 本项目具体内容,将根据将来需要,通过随后谈判由双方签订的项目合同最后拟定。3. 双方在签订本备忘录之后应采用的行动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本备忘录签订后 天内就项目合同条款开始进行谈判,以在 年 月 日当天或之前完毕该等谈判工作并签订项目合同。4. 保密资料本备忘录签订前以及在本备忘录有效期内,一方(“披露方”)曾经或者也许不时向对方(“受方”)披露该方的商业、营销、技术、科学或其她资料,这些资料在披露当时被指定为保密资料(或类似标注),或者在保密的状况下披露,或者经双方的合理商业判断为保密资料(“
4、保密资料”)。在本备忘录有效期内以及随后二年内,受方必须:(a) 对保密资料进行保密;(b) 不为除本备忘录明确规定的目地之外的其她目的使用项目资料;5. 独家谈判在 年 月 日之前,任何一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与第三方就本备忘录标的事项进行任何磋商、谈判,达到谅解或任何形式的协商或安排。6. 本备忘录内容保密除非按照法律规定有合理必要,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事,任何一方不得就本备忘录刊登任何公开声明或进行任何披露。7. 本备忘录的修改对备忘录进行修改,须双方共同书面批准方可进行。8. 本备忘录具有/不具有约束力的条款双方确认,除第4条至第6条(涉及第4条及第6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之外,本备忘录不是具有约束力或可强制履行的合同后者项目合同,也不在双方之间设定实行任何行为的义务,无论该行为与否在本备忘录中明确规定应实行还是拟实行。9. 本备忘录的生效和终结本备忘录经双方签字生效。双方正式授权代表已于文首所载日期签订本备忘录,以兹证明。 代表 长春澳易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代表 见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