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21秋《行政诉讼法》期末考核试题及答案参考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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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北大学21秋行政诉讼法期末考核试题及答案参考1.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 )不负举证责任。A.原具体行政行为认定的主要事实B.原具体行政行为适用的法律依据C.行政处罚前是否事先予以告知的情况D.原告称因被被告殴打所造成的伤势参考答案:D2.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实际履行、解除合同、定金责任的关系。违约金与损害赔偿、实际履行、解除合同、定金责任的关系。违约金与损害赔偿、实际履行、解除合同、定金责任的关系:(1)违约金与损害赔偿可以并存。从性质上说,尽管违约金属于约定的损害赔偿,但如果违约金的支付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受害人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2)违约金与实际履行可以并存。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

2、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承担实际履行责任。(3)违约金与解除合同可以并存。合同解除后,不能免除违约方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4)违约金与定金责任不能并存。合同既约定有违约金,又约定有定金的,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3. 下列关于主合同与从合同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主合同无效,则从合同无效 B从合同无效,则主合同不一定下列关于主合同与从合同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主合同无效,则从合同无效B从合同无效,则主合同不一定无效C主合同转让,从合同一齐转让D从合同也可以独立存在D所谓主合同是指,不需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所谓从合同是指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从合同必须以

3、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主合同不能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主合同转让,从合同也不能单独存在;主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从合同也将失去效力。但是,主合同并不依赖于从合同,从合同不成立或失效,一般并不影响到主合同的效力。4. 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上级人民检察院不能侦查由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上级人民检察院不能侦查由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B上级人民检察院不能将本院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人民检察院侦查C下级人民检察院可以请求将案件移送上级人民检察院侦查D下级人民检察院不能请求将案件移送上级人民检察院侦查C

4、本题考查的是各级人民检察院之间对直接受理案件的管辖权转移。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4条规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直接侦查或者组织、指挥、参与侦查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也可以将本院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人民检察院侦查;下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检察院侦查的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检察院侦查。”据此,本题A、B、D项说法都是错误的。本题正确答案为C。5. 因甲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贷款银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4年6月7日,银行在诉讼中得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于2014年4月6日根据申请,将某小区住宅项目的建设业主由甲公司变更为乙公司。后银行认为行政机关

5、的变更行为侵犯了其合法债权,于2016年1月9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变更行为违法。下列关于起诉期限的哪种说法符合法律规定?( )A.原告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5年内提起行政诉讼B.原告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20年内提起行政诉讼C.原告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2年内提起行政诉讼D.原告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参考答案:D6. 下列诸项,中正确的说法是:( ) A社会保障法是指调整关于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B环下列诸项,中正确的说法是:()A社会保障法是指调整关于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

6、的总称。B环境法是关于各种自然资源的规划、开发、利用、治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C新刑法进一步明确了罪刑法定原则、刑罚人道原则和罪刑相适应原则。D党的十大报告在党的文献中第一次提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概念。A社会保障法是调整有关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环境保护法是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7. 区财政局录用一名曾被开除过公职但业务和能力优秀的人为公务员的做法是正确的。(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A8. 某单位2012年购置一批商品房,低价销售给职工2012年10月李刚以3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其中一套(单位原某单位2012年购置一批商品房,低价销售给职工

7、2012年10月李刚以3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其中一套(单位原购置价36万元)李刚每月工资5000元。下列关于李刚买房行为的税务处理正确的有( )。A该行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1445元B该行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4765元C应按购买价与单位原购置价的差价金额除以12的商数确定适用的税率D低于购置成本购买住房的差价应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计征个人所得税E低于购置成本购买住房的差价应按解除劳动关系得到补偿收入的计算方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正确答案:ACD低于购置成本购买住房的差价,应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办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李刚少支付的差价部分=360000300000=60000(元)。60000

8、12=5000(元),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555元。李刚买房行为应纳个人所得税=6000020一555=11445(元)。9. 李某夫妻有二儿一女,均已成家。其女甲远嫁外地。二子乙、丙均在本地。李某夫妇二人去世前曾新建房屋5间。二人去李某夫妻有二儿一女,均已成家。其女甲远嫁外地。二子乙、丙均在本地。李某夫妇二人去世前曾新建房屋5间。二人去世后,甲表示自己身在外地未曾尽孝,放弃继承遗产。5间房屋遂由乙、丙二人继承。嗣后,李某之友王某手持3万元借条登门讨债,要求还钱。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司考)A由甲、乙、丙共同偿还3万元欠款B李某已死,我国法律明确禁止父债子还,王某无权要求三人清偿债务C

9、王某可要求甲、乙、丙任何一人清偿债务D由乙、丙在继承房产价值范围内清偿债务ABC我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因此,李某生前所欠债务应当由其二子乙、丙在继承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负责清偿,女儿甲因放弃继承而不负清偿责任。因此,选项ABC为正确选项。10. 简述亲属在我国法律上的分类。简述亲属在我国法律上的分类。以亲属关系的发生原因为依据可以将亲属分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类。 第一,配偶。在婚姻关

10、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互为配偶。配偶在亲属关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独特的作用,它是其他亲属关系的源泉和桥梁。 第二,血亲。血亲指相互之间具有血缘联系的亲属,包括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 第三,姻亲。是指以婚姻为中介形成的亲属关系,但配偶本身除外。包括血亲的配偶,长辈直系血亲除外;配偶的血亲,配偶的晚辈直系血亲除外;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11. 根据普遍管辖权,国家可主张管辖的行为有( )。 A战争罪 B海盗罪 C灭绝种族罪 D侵占财产罪根据普遍管辖权,国家可主张管辖的行为有()。A战争罪B海盗罪C灭绝种族罪D侵占财产罪ABC根据国际法的规定,对于某些特定的国际罪行,由于危害国际和平与安全以及全人类的利益

11、,不论犯罪行为发生于何地和罪犯国籍如何,各国均有权对其实行管辖,如战争罪、海盗、贩奴等,此即为普遍性管辖。12. 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有( )A.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B.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C.行政强制D.行政处罚参考答案:AB13. 领空指处于国家主权管辖下的领陆和领水上空的所有空间。( )领空指处于国家主权管辖下的领陆和领水上空的所有空间。()错误14. 假释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以后,由于其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假释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以后,由于其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因而附条件

12、地将其提前释放的一项刑罚制度。( )正确答案:对15. 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司考)A自行恢复B不得自行恢复C经乙同意后恢复D经甲同意后恢复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

13、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因此,选项B为正确选项。16.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17. 我国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A.最高15年B.3年以上半年以下C.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D.我国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A.最高15年B.3年以上半年以下C.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D.不能少于1年正确答案: C D18.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下列各项,但(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

14、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下列各项,但( )除外,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本题答案:气味音乐19. 2简述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具体程序,并谈谈我国的立法规定。2简述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具体程序,并谈谈我国的立法规定。2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以法国、德国和俄罗斯为代表的执行令程序。在这种程序中,有关的内国法院受理了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承认与执行某一外国法院判决的请求后,先对该外国法院判决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内国法所规定的有关条件,即由该内国法院作出一个裁定,并发给执行令,从而赋予该外国法院判决与内国法院判决同等的效力,并按

15、照执行本国法院判决的同样程序予以执行。(2) 以英、美为代表的登记程序和重新审理程序。有管辖权的英国法院对于英联邦国家和欧盟各国法院所作的判决适用登记程序,一般只要查明外国法院判决符合英国法所规定的条件,就可以予以登记执行;对于不属于上述法律规定的国家的法院判决,英国法院都是适用判例法所规定的重新审理的程序,即英国法院不直接执行这些国家的法院所作出的民商事判决,而只是把它作为可以向英国法院重新起诉的根据,英国法院经过对有关案件的重新审理,确定外国法院判决与英国的有关立法不相抵触时,作出一个与该外国法院判决内容相同或相似的判决,然后由英国法院按照英国法所规定的执行程序予以执行。在美国法院,一般区分金钱判决和非金钱判决而采取不同的态度。对于金钱判决,大多数州的立法和司法实践都遵循英国法中的重新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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