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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校工作岗位量化核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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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校工作岗位量化核定办法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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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县职业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工作岗位量化核定和岗位聘任办法为合理分配工作岗位和相应工作量,推进量化管理、目标 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岗位量化核定办法:1、 量化范围:除借出人员、改任非领导职务人员及请半 年以上长假人员以外的在册在岗教职员工(含借入人员、县聘 代课教师等)均参加工作岗位量化核定,具体划分为行政和处 室领导、专任教师、教辅人员、办公人员、后勤服务人员五类 分别进行量化核定2、 量化定额:10标准课时/周3、 量化指标:(1) 行政和处室领导岗位为:9工作课时/周2) 专任教师按照实际授课课时统计3) 教辅人员(包括实验实训室管理员、音乐体育器材 管理员、图书室、阅览室和档案室管理员等)岗位总计工作量 为:50工作课时/周人员工作量计算方法:总工作课时:实 有人数4) 办公人员按照《校行政和内设机构》中规定人数(处 室领导未配全数可增加为办公人员数),每人均为:8工作课 时/周人员工作量计算方法:规定人数X8工作课时:实有 人数5) 后勤服务人员(包括保管员、学生宿舍和餐厅管理 员、司机、水电工等)岗位总计工作量为:50工作课时/周 人员工作量计算方法:总工作课时:实有人数。

6) 折算工作量:组织机构中兼职岗位第一责任人计1 工作课时/周,其余人员计0.5工作课时/周;中专班主任计2 工作课时/周(不含班会),电大班主任计1工作课时/周;教 研组长计1工作课时/周;多门多级授课课程(音乐、体育课 除外)在一门课程或一个年级的基础上,每多一门课程或一个 年级增加1工作课时/周;下午自习计0.5工作课时/周, 晚自习计1.5工作课时/周;体育教师承担“两操”和音 乐教师学生兴趣小组由教导处酌计1-3工作课时/周;学 校举办重大活动以及临时性工作安排等未定事宜由校务会确 定总工作量,给个人具体划分或计算工作量,计算方法为:总 工作课时:承担人员:学期周次4、量化核算(小数点后保留一位):(1) 行政和处室领导标准工作量二(工作课时+折算课时) X评价系数评价系数标准为100%,其中处室领导评价占50%,办公人 员评价占30%,教师代表评价占20%,由办公室组织评价和核 算2) 专任教师标准工作量=(授课课时X课型系数X人数 系数+折算课时)X评价系数课型系数为:职业核心课系数1.2,由教导处每个专业组 织评定5-8门课程;音乐、体育课系数均为0.8;其它课系数 均为1。

人数系数为:授课班级学生平均人数 20人以下系数为 0.8; 20-40人系数为1; 40-60人系数为1.2; 60人以上系数 为 1.5评价系数标准为100%,其中教导处领导评价占50%,教研 组长评价占30%,学生代表评价占20%,由教导处组织评价和 核算3) 教辅人员标准工作量二(工作课时+折算课时)X评 价系数评价系数标准为100%,其中教导处领导评价占40%,总务 处领导评价占30%,教师代表评价占30%,由教导处组织评价 和核算4) 办公人员标准工作量二(工作课时+折算课时)X评 价系数评价系数标准为100%,其中校行政领导评价占30%,各处 室领导评价占50%,教师代表评价占20%,由办公室组织评价 和核算5)后勤服务人员标准工作量二(工作课时+折算课时) X评价系数评价系数标准为100%,其中校行政领导评价占20%,总务 处处领导评价占50%,教师代表评价占30%,由总务处组织评 价和核算5、 量化评定:量化核算结果交办公室汇总后提交校务会审议评定教职员工完成工作量8标准课时以下者,定为不够工作 量;8标准课时及以上至9标准课时者,定为基本完成工作量; 9标准课时以上至10标准课时者,定为满工作量;10标准课 时以上者,定为超工作量。

年龄男在55岁及以上、女在50 岁及以上者和因病体弱者,可在本人申请后按照标准折半评 定,但不得定为满工作量和超工作量请长假人员请假期间不 纳入核算,也不得定为满工作量和超工作量未能在规定时间 内向相关处室提交计划、总结、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教案、 听课记录以及相关表册等要求必交材料的人员和拒绝参加学 校安排的有关培训的人员,不能评定为满工作量或超工作量工作量评定等次与学校学期、年度考核和职称评聘等挂 钩超工作量者学校予以补助,按照《教职员超课时补助发放 规定》执行发放超工作总量二(标准工作量一定额工作量) X学期周次6、 核算时间:第一学期为12下旬,第二学期为6月下旬二、工作岗位聘任办法:1、 设聘岗位:专任教师岗位、教辅人员岗位、办公人员 岗位、后勤服务人员岗位2、 聘任部门:专任教师和教辅人员岗位由教导处聘任, 处室办公人员岗位由各处室聘任(电大工作站和技能鉴定所办 公人员由教导处聘任),后勤服务人员岗位由总务处聘任,各 处室第一责任人负责审核和拟定聘任对象等工作3、 聘任程序:每学期末本人撰写岗位申请书申请具体岗位(工勤技能人 员只能申请教辅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岗位)提交相关负责处室 领导——各处室领导审核并初拟聘任对象——提交开学前校 务会讨论确定 开学后第一个教职员工会议上宣布聘任结果。

4、 未聘处理:未被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教导处安排听课和政治学 习,以提高业务和思想素质听课为10节/周,并要求做好听 课记录;政治学习要求记笔记不少于1000字/周,学期末撰写 一份学习总结未被聘任的工勤技能人员,由总务处安排临时性工作和政 治学习,以提高业务和思想素质政治学习要求记笔记不少于 3000字/周,学期末撰写一份学习总结未聘人员完成以上任务定为基本完成工作量,否则定为不 够工作量本办法解释权归校务会,自二0 一八年一月一■日起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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