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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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车辆管理制度(试行)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使用和安全运行,降低维修与运行费用,充分发挥车辆的服务特性,特制订本管理本制度。一、公司所有车辆归人事行政部统一管理(考虑到沿滩项目的特殊性,项目上的车暂不纳入公司统一管理范畴,但特殊需要时可临时统一调度)。其它任何部门或个人均无权自行支配公司车辆。(一)职责:1、人事行政部负责日常工作车辆的调度安排;2、人事行政部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维修,保证其正常使用;3、人事行政部负责车辆的油耗、里程、维修费用的统计,以及费用的审核和报批;4、人事行政部负责车辆的年审、保险以及转过户、申请报废等工作;5、人事行政部负责车辆使用的安全以及使用过程

2、的监督;6、人事行政部负责驾驶员的考核和管理。(二)公司车辆实行定车定人的办法,强化管理责任。二、用车管理(一)以下情况公司可予派车:1、接送重要客人;2、高层管理人员因公用车;3、财务存取较大数额的款项;4、路途较远、所跑单位和部门较多、乘坐公车不方便的业务需要;5、采购数量较多、体积较大的物品;6、紧急业务需要;7、沿滩、富顺、荣县及以外地方的业务。(二)安排用车程序1、公务用车需提前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请,填写用车申请单,由行政主管根据车辆的使用情况安排出车。2、用车超过半天以上(包括半天)的,应提前一天申请。3、若多个用车人同时申请用车,人事行政部有权根据用车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

3、安排,任何人不得因无公车使用而延误工作。4、紧急派车可通过电话安排,但应于事后完善派车程序。三、维修保养管理(一)车辆的年审、保险、保养维修统一由人事行政部安排办理。(二)车辆维修应指定维修厂定点维修,车辆未经许可不得在其它维修厂维修。(三)驾驶员应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爱护车辆,勤检查、勤打扫,出车前、收车后要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向行政主管报告,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四)车辆需要维修时,先由驾驶员填写维修保养申请单,经行政主管审核并交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五)车辆发生故障时,驾驶员应电话通知公司行政主管,以便及时确定维修事宜。(六)车辆维修过程中,驾驶员应当在现场

4、监督,发现问题立即向技术员反映,车辆修复后,须通过技术员检验后方可签字出厂。(七)车辆如需更换零部件,须事先向行政主管报告,否则,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四、费用管理(一)驾驶员应注意节约用油,少走绕路,保持良好的行车习惯。(二)车辆的油耗与车辆行驶里程应相相符,如差额过大,且无法说明原因,由驾驶员承担差额部分的80。(三)驾驶员出车后,应将有关票据交用车人签字,否则由驾驶员承担相关费用。(四)车辆的年审、保险等可预见固定费用,须按规定申报资金计划。(五)驾驶员每月将油费、停车费、过桥过路费等票据自行粘贴和出车补贴一起填写费用报销单,经行政主管、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销。(六)车辆在外地

5、发生故障所产生的费用,必须由用车人签字后方可按照规定报销。五、驾驶员管理(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安全驾驶,礼貌行车。(二)驾驶员必须凭批准的用车申请单方才能出车。出车后,应填写行车记录表,并保存好用车申请单备查。(三)驾驶员应每天对所驾驶车辆进行清洁,随时保持卫生状态。(四)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注意车辆的日常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水、电、油是否充足,确保车辆正常行驶。(五)驾驶员如发现所驾驶车辆出现故障需要检修,应立即报告行政主管,以便及时调整车辆和安排进厂维修;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将车送厂维修。(六)出车在外或出车返回,停车应确保车辆安全。如因不按规定

6、停放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经济损失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七)驾驶员对自己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确保出车时证件齐全。(八)下班后驾驶员应注意休息,上班时不得疲劳驾驶,严禁危险驾车和酒后驾车,由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概由驾驶员负责赔偿。(九)车内严禁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予以劝止。(十)驾驶员对乘车人员要热情、礼貌,举止文明。不能主动与客人交谈,应树立公司良好窗口形象。(十一)上班时间不得串岗,出车返回,应立即向行政主管报到。(十二)对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可事后沟通。(十

7、三)驾驶员出车,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及时通报,说明原因。(十四)驾驶员应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十五)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已保管车辆交予他人驾驶,一经发现处以200元/次罚款。(十六)下班后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私自用车。一经发现处以200元罚款,累记三次,公司将予以辞退。六、车辆及交通事故处理(一)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员要立即报警、报险,并保护好现场,同时将情况向人事行政部报告。行政主管应及时到达现场了解事故经过,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并办理相关手续。(二)公司公用车辆在工作时间发生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费用,根据责任的大小按比例承担。其承担比例为保险公司赔偿后剩余部分公司承担9

8、0,个人承担10。(三)在工作时间发生车辆丢失或损坏的,公司应根据情况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罚。(四)擅自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差额部分由用车人全额承担,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因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所有责任(包括经济责任、民事或刑事责任)由当事人全部承担。(五)公车私用造成的车辆丢失或损坏,由当事人承担经济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同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六)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事故的,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处理。七、附则(一)本规定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二)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三)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附件一:用车申请单附

9、件二:行车记录表附件三:维修保养申请单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送:公司领导 打印:顾微玥 校对:李 达 印发份数:19份用 车 申 请 单申请人所属部门随行人数计划用车时间目的地用车事由部门意见人事行政部意见车辆牌照驾驶员派车人签字日 期用 车 申 请 单申请人所属部门随行人数计划用车时间目的地用车事由部门意见人事行政部意见车辆牌照驾驶员派车人签字日 期行 车 记 录 表日 期起讫地点用 途码表数行使里程用车部门驾驶人维修保养申请单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车辆牌照里程责任人维保原因维保项目预算金额保险理赔金额经办人行政主管人事行政部分管领导维修保养申请单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车辆牌照里程责任人维保原因维保项目预算金额保险理赔金额经办人行政主管人事行政部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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