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乘试驾车使用管理规定之阿布^王创作时间: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为进一步加强试乘试驾车的保管及有效运用,特制定本规定.一、 试乘试驾车由销售部统一管理,行政部监督.二、为保证试乘试驾车的良好车况,销售部须指定专人按期实施 检查及调养,并每隔三天清洗车辆,由销售部经理负责按期检 查.三、 销售部应做好试乘试驾车辆的使用挂号,用车挂号表格及内容按行政部统一制定的表格填写.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罚单由驾驶人员自行处置,若无车辆使用挂号,罚单由销售部负责 处置.四、上班时间试乘试驾车钥匙由销售部管理,下班后须将钥匙交至行政部,若下班后车辆未归,返回后应将钥匙交给保安保管 下班后车辆必需留在公司内,特殊情况需出车的需报总经理 批准后并报备行政部方可出车.五、试乘试驾车为客户专用,公司任何员工不得擅自动用试乘试 驾车.六、客户提出试乘试驾时,销售员应询问客户是否有驾驶证并帮 手试驾客户做好试驾表格及试驾协议等的挂号.没有驾驶证的客户只能试乘,不能试驾,否则引发的损失由该销售员负责 赔偿,同时追究其主管的连带责任.七、陪同试驾的销售员必需有驾驶证,无证人员必需请其他有驾驶证的同事协助.八、 车辆试驾时不得离开规定的路线行驶.九、 不得让顾客独自驾驶试驾车.十、 试驾过程中,销售员应提醒客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行车平安,对客户的违规把持必需及时予以制止.十一、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时间: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