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对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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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务对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促进各类劳动力特别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有序转移,深化甲乙双方在劳务对接、劳务协作等方面的合作,有效拓宽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经双方友好协商,在互惠共赢的基础上,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此,共同达成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一、合作宗旨提升两地贫困劳动力输出输入组织化程度,促进就业,实现精准扶贫。二、合作内容(一)供求对接双方建立劳务对接工作机制,搭建供需对接平台,联合举办供需见面会、专场招聘会、网络专场招聘会等,帮助各类劳动力特别是贫困劳动力跨省劳务输出,实现精准对接。(二)平台对接双方通过建立网络对接服务平台、微信对接服务平台等,

2、将双方信息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建立起“接力式”就业服务工作机制,为双方的劳务协作打通信息对接渠道,提升服务效率。(三)培训对接双方共同加强劳动力输出、输入地的培训基地建设,甲方引导和动员辖区内用工条件较好、雇佣宜春籍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业到宜春建立务工人员定向培训基地,开展订单、定向培训;乙方负责为企业建立的培训基地提供场地、人员等必要协助,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培训和输出组织工作。(四)权益保障双方共同建立多渠道维护跨省务工人员合法权益长效机制,并联合相关群团组织,通过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维权热线等方式,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跨省务工人员的权益保障工作。三、其它(一)本协议为协同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双方可根据发展需要拓展合作领域与合作业务,另行商洽签订具体合作协议。(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法律效力均等。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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