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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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一、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医务人员及就医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院干部职工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

2、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在上级人民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各有关科室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各职能科室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 长:王 健副组

3、长:陈 斌成 员:沈建蓉 王红平 倪红丽 王海波 王春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人员:沈建蓉二、治疗专家组组 长:王 健副组长:罗希同成 员:戴忠良 王红平 王春莉 倪红丽三、防护组组 长:王 健副组长:陈 斌成员:董 岗 张 川 胡昌平四、后勤保障组组 长:王 健副组长:陈 斌成 员:王海波 沈建蓉 第三章应急反应措施一、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传染病防治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展监测工作,对疑似病人及时进行隔离,发现疫情立即报告主要负责科室镇公共卫生所疾病防制科,由疾病防制科在法定时间内报告上级相关部门。二、对疫情暴发流行的发病原因、诊断标准、治疗原则进行专题讲座及重点科室的所有工作人员强化培训

4、,使医务人员熟练掌握防治知识和技能,做好自我防护工作。三、筹备和购买防护用品及预防药品。四、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建立隔离区,对病人的导诊和转诊要严格控制在固定区域内,对病区进行分区(清洁区、 半污染区、污染区),配备必要的设备。五、对病区医务人员实行隔离管理和重点保护。医务人员参加传染病治疗期间,禁止、限制病区内不同区间工作人员的接触,由疾病防制科和护理部负责组织进行隔离消毒,实施警戒。同时,为他们在病区内提供必需生活用品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六、严格污物和垃圾处理:污物通道与医疗通道严格区分,污物和垃圾直接从专门通道送到固定地点,能焚烧的立即焚烧;需要重复使用和不能焚烧处理应进

5、行消毒浸泡处理直接通过专门通道运送到指定地点处理。加大污水处理的消毒剂量。七、加强消毒管理,对院内的消杀工作由疾病防制科和护理部负责管理,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控制感染源,切断传染途径。八、保护易感人群,为全院人员发放预防用药。对重点科室及隔离病区的工作人员除发放预防用药外,还要配发隔离衣、防护口罩、防护眼镜等防护物品。第四章附则一、责任与奖惩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二、预案制定与修订本预案定期进行评审,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三、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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