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带头人评选条例

上传人:鲁** 文档编号:381562788 上传时间:2023-05-19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带头人评选条例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带头人评选条例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带头人评选条例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带头人评选条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带头人评选条例(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带头人”评选条例( 2006 年 12 月 21 日修订)一、目的人才培养质量是大学办学的生命线,为保持和发扬我校“规格严格、功夫到家”的优良传统,造就一批教学大师,培养一支高水平教师队伍,引领教师投身教学、研究教学,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建立“教学带头人”评选制度。二、评选条件1、具有 15 年教龄,任职 3 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0 岁的教授(在教学工作中能够发挥突出作用的博士生导师可延至65 岁)。2、连续 4 年讲授申报课程或在申报专业方向工作,担任有3 人以上教学团队的课程、系列课程或专业方向负责人,并已在教学组培养青年教师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3、组织所授课程的全部教

2、学环节或所在专业方向的建设和教学改革,能把握课程或专业方向的发展趋势及课程改革的方向,对课程建设或专业建设做出突出贡献。4、近 5 年主编出版了相关课程的教材;在“大学教学、 高等工程教育、中国高等教育”等高水平教育学刊发表相关论文;获得省或国家教学成果奖。5、师德高尚,授课质量优秀,深受学生爱戴,深得同行认可。6、专业方向的“教学带头人”原则上应为博士生导师。7、现任国家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可经学院推荐、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批聘任为“教学带头人” 。三、职责1、协助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组织教学工作,研究推进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和深化教学改革的措施和方法。2、引领本领域或学科教育科研方向,抓好

3、教学研究工作,规范教学过程,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任期之内至少指导2 名青年教师。3、带领教学组成员实施教学改革与教学建设,并积极促进成果交流,不断扩大学校影响。四、待遇1、在校内享受博士生导师待遇,每月500 元津贴(博士生导师不重复发放),颁发证书,载入学校年鉴。2、优先获得教学研究基金、教材建设基金资助。五、评审与任期1、学校每两年评审一次,任期3 年。2、基础课、技术基础课按课程设岗, 专业按系列课程或专业方向设岗。具体岗位由教务处和院(系)根据教学任务实际情况设定。3、申报人须经院(系)初审、推荐,参加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合格者报校长办公会批准。4、教学带头人任期期满时,由所在(院)系组织综合考核。符合条件者,向学校推荐续聘;对不符合条件者,提出解聘建议,由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复议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六、考核各院(系)要建立考核办法, “教学带头人”每年要填写工作业绩表,进行年度考评。对任期未满,但不能履行职责者,可以提前提出解聘建议,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学校对“教学带头人”进行不定期考核,考核情况与院系教学状态评价挂钩。二 OO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