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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地质工作规定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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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地质工作规定释义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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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kuang Dizhigongzuo Guiding Shiyi煤矿地质工作规定释义2014年7月22日- 166 - / 169目 录前 言- 1 -第一章 总 则- 4 -第二章 煤矿地质类型划分与基础资料- 14 -第一节 煤矿地质类型划分- 14 -第二节 煤矿地质基础资料- 24 -第三章 煤矿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 29 -第四章 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 39 -第五章 煤矿地质观测与综合分析- 65 -第一节 地质观测- 65 -第二节 资料编录- 84 -第三节 综合分析- 88 -第四节 地质预报- 93 -第六章 煤矿建设阶段的地质工作- 97 -第一节 开工前的地质工作- 97 -第二节 施工中的地质工作- 101 -第三节 建矿地质资料移交- 114 -第七章 煤矿生产阶段的地质工作- 117 -第一节 基本要求- 117 -第二节 采区掘进的地质工作- 119 -第三节 掘进和回采工作面的地质工作- 124 -第四节 煤矿水平延深的地质工作- 131 -第五节 露天煤矿的工程地质工作- 135 -第八章 煤矿闭坑阶段的地质工作- 139 -第九章 煤矿地质信息化工作- 144 -第十章 附 则- 150 -附录A 煤矿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编写提纲- 151 -附录B 煤矿(建矿、生产)地质报告编写提纲- 154 -附录C 地质说明书编写的主要容与要求- 158 -附录D 煤矿水平延深补充勘探设计编写提纲- 161 -附录E 煤矿水平延深补充勘探地质报告编写提纲- 162 -附录F 煤矿闭坑地质报告编写提纲- 165 -前 言煤矿地质工作是在煤矿建设和生产过程中进行的直接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的地质工作,是煤田勘查工作的继续。

我国煤矿分布围广、地质条件复杂,煤矿事故时有发生据统计,在我国煤矿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中,约有60%~70%为冒顶、瓦斯爆炸、突水等事故,而所有这些事故都与煤矿井地质工作有很大的关联性煤矿生产实践和大量的事故教训业已证明,煤矿地质工作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前提,煤矿企业必须加强煤矿地质工作,更好地研究和解决煤矿建设和生产中出现的各种地质问题煤矿地质工作是煤矿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煤矿设计、建设、生产都必须以可靠的地质资料为依据地质工作贯穿于煤矿建设-生产-闭坑的全过程,煤矿地质工作必须坚持为煤矿建设和生产服务的方向煤矿地质工作是通过观测、探测、分析等,研究和解决煤矿建设和生产中所出现的各类地质问题的技术工作,并为煤矿建设和生产提供准确而完备的地质资料,有效的煤矿地质工作是确保煤炭资源合理开采和利用的前提工作煤矿地质工作的开展根据煤矿不同地质条件,按照煤矿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的特点和要求进行在煤矿实际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开展实时的地质工作,与时指导调整煤矿建设和采掘设计,指导工程施工,合理调整煤矿建设和生产计划等,可有效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合理设计和开采,对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增强煤矿防灾抗灾能力,提高煤矿生产效率、节约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多年来,我国煤矿和相关单位一直沿用原煤炭工业部1984年颁布实施的《矿井地质规程》(试行)和1983年颁布实施的《露天煤矿地质规程》(试行),至今已有30年的历史两部规程凝聚了老一辈煤矿地质工作者的心血,其在指导煤矿地质工作、保障煤矿建设和生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煤炭工业体制变化、科学技术进步、煤矿开采地质条件变化和新的标准与规颁布等原因,现行规程已不能满足煤矿建设和安全生产的需要,修订势在必行2011年,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对《矿井地质规程》(试行)和《露天煤矿地质规程》(试行)进行修订,经过近3年细致认真的工作,2013年12月《煤矿地质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编制完成,以安监总煤调(2013)135号文件发布,于2014年3月实施《规定》共10章100条6个附录,容全面具体详实从工作对象上看,包括所有煤矿山,即井工矿和露天矿;从工作阶段看,包括建井、生产和闭坑的各个阶段;从工作容看:包括了总则、煤矿地质类型划分与基础资料、煤矿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煤矿地质观测与综合分析、煤矿建设生产和闭坑阶段的地质工作、煤矿地质信息化工作等《规定》容全面,体现了煤矿地质工作的系统性、连续性和科学性,有利于促进煤矿地质工作的开展。

《规定》条款与目前的国家政策、方针、标准、规,技术装备发展水平相一致,满足我国不同地区地质条件差异对地质工作的要求,具有普遍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符合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要求,体现了当前国家政策方针、科技现状和发展水平,具有较强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时效性,有利于煤矿地质工作的开展全国煤矿和相关单位全面贯彻执行《规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国家安全发展战略的需要,是提升煤炭行业技术水平,促进煤炭行业技术进步的需要,是煤矿安全高效开采,提高地质保障能力的需要为全面理解《规定》的每一条含义和立法的背景,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起草《规定》的有关人员编写了《煤矿地质工作规定释义》,对《规定》的每条款进行了解释列举并剖析了我国近年来煤矿因地质致灾因素不清而导致的典型重特大安全事故,以利于对《规定》的学习和领会释义编制过程中,进一步征求了煤矿建设单位、生产单位、研究单位、高校、煤矿监管检察部门等专家和地质工作者的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相关部门也对释义进行了最后把关释义的编制是为了对《规定》容和要求更好的领会和理解,便于实际操作运用,以便更好地贯彻落实《规定》,加强和规煤矿地质工作,提升煤矿地质工作水平和技术装备水平,使得煤矿地质工作更有效地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第一章 总 则第1条 为了加强和规煤矿地质工作,查明隐蔽致灾地质因素,与时处理煤矿地质灾害,有效预防煤矿事故,制定本规定[释义]本条是关于《煤矿地质工作规定》制定的目的《煤矿地质工作规定》是在《矿井地质规程》(试行)和《露天煤矿地质规程》(试行)的基础上,适应煤炭工业体制变化、煤炭行业技术进步和当前煤矿地质条件变化的实际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和规煤矿地质工作,查明隐蔽致灾地质因素,与时处理煤矿地质灾害,有效预防煤矿事故而制定的制定《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的主要目的有四个:一是加强和规煤矿地质工作、提高地质保障能力的需要地质工作是煤矿安全开采的基础工作,只有地质条件查清了,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才能防事故的发生《煤矿地质工作规定》明确了煤矿地质工作的主要任务,提出了煤矿建设、生产和闭坑各个阶段的地质工作要求,加强了煤矿地质类型划分中安全因素的权重,严格了煤矿地质基础工作要求,如:煤矿应具备的基础地质资料、煤矿建设与生产中的地质观测、编录、综合分析与预测预报与相关地质报告和地质说明书的编写规等二是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的需要我国煤矿地质条件复杂,煤炭开采技术难度大,瓦斯、水、顶底板等灾害严重。

近30年以来,随着煤矿开采深度的增加和大量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小煤矿的关闭,现有煤矿开采地质条件发生了较大变化,煤矿老空区、瓦斯、水、地温与冲击地压等致灾地质因素已成为制约煤矿安全开采的主要地质因素,由于隐蔽致灾因素不清,导致事故频繁发生2010年-2013年,全国煤矿事故统计分析表明,较大以上事故中瓦斯和水害仍然是煤矿主要灾害(见表1-1),而导致瓦斯和水害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致灾地质因素不清楚表1-1 2010-2013年全国煤矿瓦斯、水害事故统计年份事故事故总数较大事故重大事故起数/人数占比/%起数/人数占比/%起数/人数占比/%2010瓦斯145/62310.3/25.657/29951.8/57.811/22045.8/41.4水害38/2242.7/9.213/6011.8/11.66/13725/25.82011瓦斯119/5339.9/2743/23350.6/56.612/20757.1/59.1水害44/1923.7/9.716/7818.8/18.96/8528.6/24.32012瓦斯72/3509.2/25.329/14440.8/41.07/15943.8/58.2水害24/1223.1/8.88/8011.3/14.25/5731.3/20.92013瓦斯59/3489.8/32.620/11943.5/53.110/19271.4/78.4水害21/893.5/8.311/4823.9/21.42/2814.3/11.42013年全国煤矿事故分析报告指出:煤矿井下隐蔽致灾因素不清,大多数水害事故都是由于采空区分布情况、积水情况不清以与盲目作业所造成的。

大多数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在地质构造带和煤层急剧变化处,地质条件未完全查清掌握,7次重大瓦斯事故中有3起是采空区集聚瓦斯引起因此,煤矿从基本建设到生产与闭坑各个阶段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查明影响煤矿安全开采的老空区、断层、陷落柱、瓦斯、各种水体等,做好相应的预测预报工作,对持续提升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有现实意义三是适应科学技术进步的需要目前煤矿开采正向机械化集约化发展,煤矿开采技术装备与工艺显著提高,安全高效生产需要更与时准确的地质资料保障,而高精度三维地震勘探、井下物探和钻探等技术与设备的不断完善以与新技术的出现为煤矿地质条件精细探测提供了技术保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高精度三维地震勘探能够探测5m以上断层、直径大于30m的陷落柱,井下坑道钻机能实现1881m以的超前钻探,信息化技术已在煤矿广泛应用,将先进适用的技术体现到煤矿地质规程中,以提高煤矿地质工作技术水平四是与现行的相关文件、规、标准一致的需要1)1984年实施的《矿井地质规程》中依据的《矿井水文规程》已经被2009年颁布的《煤矿防治水规定》所替代2)《矿井地质规程》中的储量分类方案早已作废,被1999年发布的《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7766-1999)所替代,煤炭资源储量分类也已经变更,具体体现在2002年的《煤、泥炭地质勘查规》(DZ/T0215-2002)中,这就使得《矿井地质规程》相关容无法可依。

3)本《规定》新增的关于瓦斯地质问题采用2009年颁布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替代1995年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地质工作规定》具有如下五个方面的特点:一是突出了煤矿地质工作重点是开采地质条件的精细勘探、煤矿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强调了煤矿地质工作方法是超前探测、综合探测、预测预报,总体要煤矿采掘前方地质条件不清,灾害治理不达标,不能进行各种采掘活动二是煤矿地质类型以控制安全生产的主要地质因素确定,划分指标中增加了瓦斯、水文地质等因素,煤矿地质类型评定采用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三是煤矿地质补充勘探工程遵循物探、钻探和坑探(露天煤矿)相结合,勘探工程布置坚持井上下相结合;煤矿地质勘查坚持煤炭资源与瓦斯(煤层气)资源同步勘探,落实先抽后采,煤与煤层气资源协调综合开发,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四是强化隐蔽致灾地质因素的普查,对地质构造、陷落柱、采空区、废弃老窑(井筒)、封闭不良钻孔、瓦斯富集区、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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