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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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 东莞市宏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合同 出租方: 东莞市宏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承租方: 铺位(写字楼)编号: 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东莞市宏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营业执照号: 441900000249941地 址: 东莞市南城区宏成国际五金机电批发城联系电话: 0769-22989888承 租 方: (以下简称乙方)证件号码: 公司: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租用甲方商铺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遵行。一、市场简况1.1本合同所出租的“物业”是指 东莞市宏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范围内的商铺和其他建筑物,位于东莞市南城区 宏

2、二路 旁,甲方作为出租方有权出租本合同项下物业给乙方。如经营期间乙方有改变使用用途或者增加出租物业安全使用的,则必须经得甲方书面同意。1.2上述建筑物以现状方式交付,如面积及配套存在合理差异则以现状为准,本合同租金总额均不予调整。在承租时乙方已经清楚承租物业的经营及产权状况,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物业用途、土地规划及产权等任何原因或瑕疵造成合同终止时,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1.3在承租时乙方已经清楚承租物业作为临建(附件项目临建许可证)的经营及产权状况,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物业用途、土地规划及产权等原因合同无效终止时,甲方无需对乙方经营或者装修等投入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二、租赁商铺的位置和面积2.

3、1 编号及建筑面积:(商铺位置图详见附件)商铺: 区 栋 号 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二楼: 区 栋 层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写字楼: 区 栋 层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2.2上述建筑物以现状方式交付,如面积及配套存在合理差异则以现状为准,如存在差异本合同租金总额均不予调整。三、租赁商铺的用途或经营项目:3.1、乙方承租的商铺只能用于产品展示经营: 。如不能获得政府许可并不作为甲方违约,乙方以此为理由要求终止合同时、应当承担违约及支付租金义务;如经营期间乙方有改变使用性质,则必须经得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前述用途或经营项目,不得擅自增加经营项目、品种或内容。乙方违反本条时则

4、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五千元并需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改正;未改正的或未在甲方通知期限内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商铺并不退还保证金。四、租赁期限4.1本合同租赁期限共 年,即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租赁物的,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约申请;甲方需将出租租赁物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出租租赁物有优先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须另行订立租赁物租赁合同。4.2免租期 个月 。在免租金期限内,甲方不收取乙方租金而直接以免租期作为对乙方装修及设备之补偿。如合同期间内乙方违约或因违约造成本合同终止时,甲方给予乙方在合同期间内的所有免

5、租补偿及其他优惠一概取消:乙方应当足额支付免租期租金或优惠给甲方。本条款之约定并不免除本合同规定乙方须承担之各项费用,管理费和水电费及其他费用均不在免收范围,乙方仍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纳管理费和水电费及其他费用。五、租金标准计算租金的面积按本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计算,乙方承租的物业第一年按 元/月/平方米,计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合同期第二年该物业的租金按 元/月/平方米,计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合同期第三年该物业的租金 元/月/平方米,计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本合同中的租金和管理费均不含税,如需发票则在缴纳租金时另外按当时规定的税率一并支付税款给

6、甲方,甲方收取租金及税金(含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后向当地税务部门申报税金后开具发票给乙方。如乙方办理营业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当地政府部门需租赁证明时,甲方应当配合提供。但是如果需要合同备案或者租赁证的,则有关办理费用及税费由乙方承担。六、管理费乙方承租商铺的每月管理费为 元/,共计人民币_万_仟_佰_拾_元(¥: )。甲方或有关物业管理单位收取物业管理费,则限于提供公共场所的秩序维护和卫生环境、绿化的维护工作,并不承担对租赁物内乙方人身安全保护、财产保管等经营管理附带的管理风险和责任,如由于消费附随责任造成保管和安全责任的,则有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本租赁物由乙方自行对财产及经营承担保管及管理风

7、险责任。七、进场期限7.1考虑到市场整体运作需要,乙方需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进场摆货经营。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甲方有权可解除合同,收回商铺另行处理,并且保证金不予退还。7.2租赁物的交付: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如甲方未书面承诺延期交付或者顺延租期时,则视为当然已经在上述日期内将出租物交付给了乙方使用。八、租赁保证金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甲方须开具收据。甲方于合同满后七日内,在乙方退出租赁租赁物、交清各项费用及履行完毕所有合同义务后,将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为防止乙方退租时不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及不归还钥匙,从而影响甲方物业的重新出租。为此,甲方向乙方收取 元的执照注销登报押金及钥匙押金,乙方可在退租后向甲方提交营业执照注销凭证或填写营业执照注销表,交齐有关证件备案及归还钥匙后,甲方将该笔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九、租金及管理费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9.1乙方应于每月 10 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甲方应在收到当月租赁物租金三(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当月租赁物租金收据,如乙方需开具完税发票,发票税金按国家税费标准一概由乙方支付;其中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则

9、由政府通知交付之日五日内,乙方负责按甲方核定数额交付给甲方统一汇缴给税务部门。甲方开户行:工行东莞南城支行 / 兴业银行东莞分行户名:东莞市宏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帐号:20100 22619 0000 29191 / 395000 100 1000 39683 9.2乙方应当负责承担出租租赁物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政府规定承租人或租赁物经营者所应支付的费用。乙方应当承担自身经营期间的所有经营成本及费用,不得造成甲方任何费用负担及损失,否则应当全额给予赔偿。9.3乙方拖欠租金或其他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缴租金额的 1 ,如乙方逾期十(10日)以上,甲

10、方有权给予停水、停电等处理措施,因此造成的经营损失由乙方负责。如逾期15日或乙方行为已经可以确认单方不履行合同,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所交付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和迟延期间的逾期付款利息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同时租赁物内的设施设备、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但如甲方不接受上述装修和设施设备,如乙方拒不清拆则甲方有权单方委托当地具备司法评估资质的鉴定机构就清拆的和复原的所有费用支出做出评估,并依法要求乙方承担全部支付责任。十、商铺内的水费、电费及缴费期限10.1乙方所租商铺内的照明、通讯及其他耗电设施所耗电费及水费,由乙方按实际耗电及耗水数量和金额支付;用电度数按商铺独立

11、电表记载的数量计算,用水数按商铺独立水表记载的数量计算,水电费标准按东莞市水电部门收费标准为参考依据。10.2乙方应在每月 10 日前按收费通知函向甲方(甲方代收代交)交清上个月的水、电费。10.3乙方未准时交纳水/电费的,逾期交纳的,每天按应交水、电费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甲方并有权停供水电给乙方使用;如未按甲方的通知期限支付水/电费或违约金的,乙方同意超出15天的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商铺,并不退还保证金。10.4商铺内水电按表计数,公共使用水、电费按实际当月金额,按每间物业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分摊情况定期公布,按月缴交。(注:水、电按甲方抄表单中上月与当月表差为计数依据,费用根据

12、有关规定按等价收取,如乙方不交纳水电费用甲方有权停止供应以避免造成自身的费用损失,如因此造成损失时一概由乙方自负。)十一、装饰装修及维护保养11.1商铺内的装饰装修或添加设备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对商铺的装饰装修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查及书面批准后,方可施工;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或未按批准的设计方案装修的,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拆除并按批准的方案装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装修未进行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商铺,并不退还保证金。11.2乙方在装饰装修过程中发生事故或意外事件对消费者或施工人员或其他商户或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

13、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11.3合同期满或任何一方中途解除合同而终止合同的,乙方对商铺的形成附合和未形成附合的固定装饰装修物(包括但不限于:门、隔墙、天花、地板等)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拆除装饰装修物,但是乙方负责将商铺恢复到装修之前的状态,拆除和恢复原状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未恢复原状的,甲方不退还保证金。11.4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合同约定特定物或指定租赁物所属配套设施设备的专用权,对于约定专用设施由乙方负责该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并根据具体情况提前收回设施设备的专用权。11.5 乙方对租赁物及其附属物、设施设备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对于承租物业内的设施设备保管责任由乙方负责,对于因使用及管理不善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爱护承租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大厦损坏则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十二、租赁物广告位、招牌12.1如乙方需在出租租赁物所属正面统一的广告位设置招牌广告,上述广告位甲方同意收费后提供给乙方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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