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00 T 24-2003 预包装水果包装和标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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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B DB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2003-06-15实施2003-03-15发布预包装水果包装和标签要求DB440300/T 242003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ICS 65.020.01B 081DB440300/T 242003目 次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标签25 包装36 储存与运输5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标签印制6I前 言本标准中水果标签的要求根据GB 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针对预包装水果的特性制订;水果包装的要求,参照ISO 7558:1998水果蔬菜预包装导则,根据深圳市实际情况制订。本标准按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2、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编写。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深圳市农林渔业局联合提出。本标准由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深圳市无公害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罗湖分局、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布吉农产品批发中心。本标准起草人:刘晓颖、周向阳、郑镜雄、黄深华、陈建民、范青、沈彬、林锦辉、林丹颖。本标准于2003年3月15日首次发布。预包装水果包装和标签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深圳市预包装水果标签的基本原则、标注要求、标注内容以及包装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深圳市销售的预包装水果。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

3、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6543 瓦楞纸箱 GB 7718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 8868 蔬菜塑料周转箱 GB 11904 国家条码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0号令 2001年发布)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国家技术监督局第43号令 1995年发布)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条码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第47号令 1995年发布)3 术语和定

4、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预包装水果预先包装于容器中,以备交付给消费者的水果。3.2 水果标签预包装水果容器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一切说明物。3.3 容器将水果完全或部分包装,以作为交货单元的任何包装形式,也包括各种支撑物和衬垫物。3.4 净含量除去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后内容物的实际质量。3.5 产地指水果的种植地。3.6 果径指果实最大横切面的直径,是测定果实大小的依据,以毫米(mm)计。3.7 包装件产品经过包装所形成的总体。 4 标签4.1 基本原则4.1.1 水果标签的所有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4.1.2 水果标签的所有内容,必须

5、准确、科学、通俗易懂。4.1.3 水果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错误的、引起误解的或欺骗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绍水果。4.1.4 水果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导致消费者将水果或水果的某一特性与另一水果混淆。4.2 基本要求4.2.1 水果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4.2.2 水果标签的一切内容,不得在流通环节中变得模糊甚至脱落,必须保证消费者购买和食用时醒目,易于辨认和识读。4.2.3 水果名称必须在标签的醒目位置,水果名称和净含量应在同一视野内。4.2.4 水果标签中包装储运的图示应符合GB 191的规定。4.2.5 水果标签所用文字必须是规范汉字。 4.2.5.1 可以

6、同时使用汉语拼音,但必须拼写正确,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4.2.5.2 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但必须与汉字有严密的对应关系,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4.2.6 食品标签所用汉字、数字和字母,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4.2.7 水果标签所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以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为准,如质量单位:g或克,kg或千克。4.3 必须标注内容4.3.1 水果名称4.3.1.1 应在标签的明显位置标明水果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4.3.1.1.1 当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已规定了某水果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选用其中一个。4.3.1.1.2 无上述规定的名称时,必须使用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

7、的常用名称或俗名。4.3.1.2 在使用“新创名称”、“奇特名称”、“牌号名称”或“商标名称”时,必须同时使用.3.1.1条中规定的任意一个名称。4.3.1.3 水果名称不允许添加带有不实、夸大性质的词语,如“优质”、“极品”等。4.3.2 品种品种应在水果名称前注明,如“红富士苹果”。4.3.3 质量(品质)等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已明确规定质量等级的水果,必须标明水果的质量等级。4.3.4 净含量预包装水果应标明净含量,净含量标注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的要求。4.3.5 产地4.3.5.1 预包装水果的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的地域概念进行标注。4.3.5.2 产地名不得标注在水果名称

8、中,属于原产地保护的除外。4.3.6 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按GB 771894中5.4条执行。4.3.7 特殊标注内容4.3.7.1 经电离辐射或电离能量处理过的水果,必须在水果名称附近标明“辐照水果”。4.3.7.2 转基因水果必须按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4.3.7.3 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要求的,应符合其规定。4.4 推荐标注内容4.4.1 商标标注经国家商标主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商标。4.4.2 果径 标明每一包装件内的平均果径大小。4.4.3 果数标明每一包装件内的装果数量。4.4.4 食用方法标明水果的正确食用方法。4.4.5 认证标志取得“无公害”、“绿色”、“有

9、机”认证的水果在认证有效期内标明相应的认证标志。4.4.6 条码应按GB 11904及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4.4.7 采后贮藏应标明相应采后贮藏方式,如苹果采后贮藏有 “沟藏”、“机械冷藏”、“气调贮藏”等5 包装5.1 包装容器5.1.1 包装材料应清洁干燥,美观牢固,无毒、无害、无异味,符合卫生标准、环保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5.1.2 包装容器应具有一定的通透性和防潮性。5.1.3 包装容器的规格尺寸应适应水果贮藏、运输及销售的需要。5.1.4 包装容器的种类、材料、特点、适用范围见表3。表3 包装容器种类、材料及适用范围种 类材 料适用范围塑料箱(应符合GB 8868

10、的规定)高密度乙烯任何水果纸箱(应符合GB 6543的规定)瓦楞板纸任何水果纸袋具有一定强度的纸张包装重量不超过2公斤纸盒具有一定强度的纸张适时收获的贵重水果或易受机械损害的水果板条箱木板条任何水果筐竹子、荆条任何水果网袋天然纤维或合成纤维不易受到机械损害的水果塑料托盘与塑料膜组成的包装聚乙烯适用于易损坏、小体积水果或精品水果5.2 包装环境5.2.1 水果包装场地要求阴凉、通风、防潮、防雨。5.2.2 卫生条件要求按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的具体规定办理。5.3 产品要求5.3.1 包装前的水果应经修整,新鲜、清洁、完整。5.3.2 包装前的水果应按相关水果分级分类,同一包装容器内水果必须是相同产

11、地、相同种类、相同等级的水果。但组合包装水果不在此列。5.4 包装要求5.4.1 包装容器内空体积不应超过产品体积的20%,包装成本不应超过产品售价的15%。5.4.2 分格、分层包装的水果不应有空格、空层。5.4.3 不耐压的水果包装时,包装容器内应加支撑物或衬垫物,各种支撑物或衬垫物见表4。表4 各种支撑物或衬垫物种 类作 用纸衬垫,包装的载体,缓冲挤压纸或塑料托盘分离产品及衬垫,减少碰撞瓦楞插板分离产品,增大支撑强度泡沫塑料衬垫,减少碰撞,缓冲震荡塑料薄膜袋控制失水和呼吸塑料薄膜保护产品,控制失水5.4.4 每个包装件的重量根据搬运和操作方式而定,一般不超过25kg。6 储存与运输6.1

12、 装运水果的火车、汽车、船舱等,应清洁、干燥、无毒,便于通风;使用棚车或敞车运输应加防雨篷布。6.2 装卸和搬运水果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机械损伤。6.3 库房要求低温干燥。6.4 包装件分批、分品种码垛堆放,每垛应挂牌标明品种、入库日期、数量、质量检查记录。要求箱体堆码整齐,并留有通风道。5附录A (资料性附录)标签印制A.1 标识区位置及区面积包装容器主视面上的一块矩形区间,其总面积至少为所选用面的40%,标识内容应打印在该面积内。区间的各边应与容器的各边相平行。区内所有标识,均应水平方向按汉字顺序印刷,不得垂直或斜向上印刷标识内容。A.2 主要项目标识尺寸根据印刷区的面积,应采用三种标识尺寸,以便标识内容能清楚地布置排列,这三种尺寸应为A/B/C比例,它仅能如表A1所示范围内变化,最小字体的高度不应小于1.8mm。表 A1 三种标识尺寸比例最小字体尺寸(mm)尺寸比例小(A)/中(B)/大(C)最小比例最大比例201/2/41/3/9201/1.5/31/2.5/7A.3 标识区主要项目和文字尺寸标识标注内容应用印刷文字,标识项目的尺寸应符合表A2要求。表 A2 标识区主要项目和文字尺寸序 号标识标注主要内容文字小(A)中(B)大(C)1水果名称及商标2质量等级和净含量3产地4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5尺寸6包装日期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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