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欧芭化妆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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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 染 影响类)项 目名 称:广州欧芭化妆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建设单位 ( 盖章) : 广州欧芭化妆品有限公司编制日 期: 2023年6月中 华人 民共和 国生 态环境部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3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2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9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6六、结论68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71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 项目四至图附图 3 项目现场图片附图 4 项目 500 米范围内敏感点分布图附图 5- 1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 5-2 生产车间 1 楼平面布置图附图 5-3 生

2、产车间 2 平面布置图附图 6 本项目所在地空气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 7 本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 8 广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规范优化图附图 9 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图附图 10 广州市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图附图 11 广州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图附图 12 广州市水环境空间管控区图附图 13 广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14- 114-214-314-4附图附图附图附图广东省“三线一单 ”应用平台截图:陆域环境一般管控单元广东省“三线一单 ”应用平台截图: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广东省“三线一单 ”应用平台截图: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 广东省“三线一单 ”应用平台截图:白云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附图

3、15 白云区土地利用规划图附件 1 营业执照附件 2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 2 租赁合同附件 4 原环评批复和验收意见附件 5 原项目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附件 6 排水证附件 7 检测报告附件 8 水性油墨 MSDS 报告附件 9 项目公示证明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广州欧芭化妆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306-440111- 17-01-731311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长湴新屋背工业路 2 号一、二层地理坐标E113 183.270 ,N23 1524.582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682 化妆品制 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 制品制造业

4、46 日用化学 产品制造 268 采用连续 皂化工艺、油脂水解工艺 的肥皂或皂粒制造;采用 高塔喷粉工艺的合成洗衣粉制造;采用热反应工 艺的香精制造;烫发剂、 染发剂制造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 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20施工工期3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 面积(m2)12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主要从事化妆品制造,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中

5、“表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 ”,项目不需要设置专项评价,具体情况见下表所示。1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实际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 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 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 目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 甲烷总烃、氨、臭气浓度, 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二 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 氯气排放。因此,无需设置 大气专项评价。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 (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 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 集中处理厂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预处理后和经自建污水处理 站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一起 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属于间

6、 接排放。因此,无需设置地 表水专项评价。环境风 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 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 项目根据下文环境风险分析,项 目Q值1 ,环境风险潜势为 I,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 价。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 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 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 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 目项目给水依托市政自来水 厂,不设置取水口。因此, 无需设置生态专项评价。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 工程建设项目项目选址位于陆地,不属于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因此, 无需设置海洋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2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1 、

7、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主要从事生产染发乳、烫发膏生产,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本项目属于 C2682-化妆品制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 年第 29 号令)和国家发展改革 委关于修改 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令第 49 号)中的限制、淘汰类产业的项目。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事项,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产业政策。2 、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长湴新屋背工业路 2 号一、二层,根据广 州市白云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

8、总体规划(2013-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见附 图 15),项目选址土地利用性质为建设用地,可用于生产用途,与本改扩建项目的实际用途相符合,故项目选址建设合理可行。3 、与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环境空气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修订)的通知 (穗府201317 号),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空气环境功能为二类区,项目所在位置 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符合区域空气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见附图 6。地表水环境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规范优化方案的批 复(粤府函202083 号),本项目所在地不属饮用水

9、源保护区的范围内(详 见附图 9)。项目位于石井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内,尾水排入石井河,石井河为类水。声环境根据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穗环2018151 号)中声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所在区域声功能属于 2 类区。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明 显不良影响,符合区域声环境功能划分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图见附图 7。34 、与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相符性分析表 1.2 项目与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的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 号规划图件相关规划要求本项目 实际情况相 符 性1广州市生 态保护红 线规划图 (附图 9)生态保护红线区:法定

10、生态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 扩建与所属法定保护区域的保护要求不一致的建设项 目和生产活动,已经建成的无关建设项目应拆除或者 关闭退出。水源保护区等有广州市现行相关地方性法 规要求的,遵循更高的管制要求;生态系统重要区禁 止新建、扩建工业项目,禁止新建露天采矿等生态破坏严重的项目,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本项目所在地理位置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区相 符2广州市生 态环境空 间管控图 (附图10)生态保护空间管控区:原则上不再新建各类工业企业 或扩大现有工业开发的规模和面积,避免大规模城镇 建设和工业开发;区内禁止建设大规模废水排放项目 和排放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水项目,工业废水不得向该区域排放。本

11、项目所 在地理位 置不属于 生态保护空间管控 区。相 符3广州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图(附图11)空气质量功能区一类区:禁止建设与资源环境保护 无关的项目,现有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设施须限期搬离。大气污染物存量重点减排区:根据园区产业性质和污染排放特征实施重点减排。大气污染物增量严控区:区内禁止新建除热电联产 以外的煤电项目,禁止新(改、扩)建钢铁、建材、 焦化、有色、石化、化工等高污染行业项目;禁止新 建 20 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 燃用生物质锅炉;禁止新建涉及有毒有害气体排放的项目;优先淘汰区域内现存的上述禁止项目。本项目所 在地理位 置为环境 空气二类 区,既不 属于大

12、气 污染物存 量重点减 排区,也 不属于大 气污染物增量严控 区。相 符4广州市水 环境空间 管控区图 (附图12)水源涵养区:禁止新建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的工业企 业,现有工业废水排放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达不到标准的工业企业,须限期治理或搬迁。饮用水管控区:对一级饮用水保护区,禁止新(改、 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经 建成的,依法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向水域排 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限期拆除或关闭 区内已建成的污染物排放项目,严格划定畜禽养殖禁 养区,控制面源污染;对二级保护区,禁止设置排污 口。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禁止新(改、 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

13、设项目,已建成的依法责令限 期拆除或者关闭;对准保护区及其以外的区域,禁止 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 目不得增加排污量。禁止造纸、制革、印染、染料、 含磷洗涤用品、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铅锌、 炼油、电镀、酿造、农药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业项目。珍稀水生生物生境保护区:切实保护野生动植物及本项目建设地址不属于水环境空间管控区中的水源涵养区、饮用水管控区、珍稀水生生物生境保护 区、超载 管控区。相 符4其栖息环境,严格限制新设排污口,加强温排水总量 控制,关闭直接影响珍稀水生生物保护的排污口,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超载管控区:加强现有水污染源和排污口综合治理, 持续降低入河水污染物总量,使水质达到功能区划目 标要求。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由各区人民政府责 令拆除或者关闭,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依法处罚。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要求。4 、与广州市流溪河流域管理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长湴新屋背工业路 2 号,与流溪河最近距离4.9km ,属于流溪河流域管理范围内。表 1.3 项目与广州市流溪河流域管理相符性分析序 号政策、规划名 称政策、规划要求本项目实际情况相符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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