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恒本铝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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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目 编号 :0ed8tr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广州市恒本铝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且建设单位( 盖章) : 广州市恒本铝业有限公司编 制日 期 : 2023年了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 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3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36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4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70六、结论 73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74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 76附图 2 项目四至图 77附图 3 项目四至实景图 78附图 4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79附图 5 项目平面布置图 81附图 6 项目所在区

2、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 82附图 7 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图 83附图 8 项目所在地水系图 84附图 9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85附图 10 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图 86附图 11 广州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图 87附图 12 广州市水环境空间管控区图 88附图 13 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89附图 14 大气监测点位图 90附图 15 广东省“三线一单”平台截图 91附图 16 总量申请截图 95附图 17 公示截图 96附件 1 营业执照 97附件 2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98附件 3 租赁合同 99附件 4 转让合同 101附件 5 原环评报告及批复、验收申报表、排污证 1

3、03附件 6 现状检测报告 130附件 7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及排污登记表 136附件 8 城市更新搬迁承诺书 139附件 9 粉末涂料 MSDS 140附件 10 危废合同 143附件 11 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 15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广州市恒本铝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 2306-440114-99-01- 11627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文一村鹤田路 1 号地理坐标 1133 28.803 ,23 1620.811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C3252 铝压延加工C3360 金属表面及热处理加工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二十九、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

4、2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325三十、金属制品业 33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备 案)部门 (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 元)200环保投资(万 元)20环保投资 占比(%)10%施工工期1 个月是否开工 建设否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12000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 项目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和海洋专项评价情况如下表:专项评价 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大气

5、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 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 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不设有工业废水直排的排放口,也不是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 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根据正文的环境风险识别,本项目的危险物质存储量不超过临界量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 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本项目不设取水口1游通道的新增

6、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 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 目本项目不属于海洋建设工程综上所述,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 性分析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 200540 号)第十三条的相关内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2021 年修订),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经核查本次改扩建项 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故本次扩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另外,本次改扩建项目主要为金属表

7、面及热处理加工,对照市场准入负 面清单(2022 年本),本次改扩建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事项,也不属于许可准入事项,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建设单位可依法进入。2 、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文一村鹤田路1号,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 1133 28.803 ,北纬23 1620.811。根据租赁合同(详见附件3),项目已租赁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文一经济联合社的土地。本项目租用的厂房用地属村集体建设用地,由于历史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相 关用地手续,目前仍保留工业生产使用,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本项目详见附件9。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在现有项目工程基础上进行改扩建,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用地性质

8、与原项目情况一致,满足用地相符。23 、与广东省相关政策的相符性分析表1-1 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一览表政策名称政策要求本项目情况相 符 性广州市环 境空气质量 达标规划 (2016-2025年)“全面深化能源及产业结构,优化工业布局,大力推进并有效控制机动车船等移动源污染,不断巩固并深化火电行业超低排放和工业锅炉整治的成果,加大氮氧化物和VOCs(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力度,实施 VOCs 原辅材料清洁化替代工程,全面加强环境监控和精细化管理能力建设。全面完成“十三五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VOCs的减排任务,二氧化氮和 PM 2.5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臭氧污染得到初步控制并有效降低日均超标率

9、”项目时效炉、加热 炉、固化炉等以天然 气为燃料,有效减少 了二氧化硫及氮氧 化物的排放,产生的 燃烧废气收集后引 高排放,喷涂工序产 生的NMHC经水喷 淋+活性炭吸附处理 后通过15m高排气 筒排放,不会对周围 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相 符广东省生 态环境厅关 于印发广东 省生态环境 保护“十四 五 ”规划的 通知(粤环2021 10 号)“深化工业炉窑和锅炉排放治理。.逐步开展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加强10蒸吨/小时及以上锅炉及重点工业窑炉的在线监测联网管控。加强生物质锅炉燃料品质及排放管控,禁止使用劣质燃料或掺烧垃圾、工业固废等”“在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建立完善源头、过

10、程和末端的VOCs全过程控制体系。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VOCs含量限值质量标准,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严格实施 VOCs排放企业分级管控,全面推进涉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开展中小型企业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的评估,强化对企业涉VOCs生产车间/工序废气的收集管理,推动企业开展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相 符广州市花 都区生态环 境保护委员 会关于印发 花都区“十 四五 ”时期 生态文明建 设规划的通 知(穗环花委2022 1 号)“深化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根据产业分布特征,扩大集中供热和集中供气规模,

11、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和废气治理效率。重点推进粤电花都热电联产机组建成投运。推进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建设,进一步提高燃气消费占比。推动花都炭步产业园、花都汽车产业基地创建省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和“重视源头治理,推进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降低建筑类涂料与粘胶剂使用过程VOCs的排放。加强帮扶督导和执法监督,提高工业企业VOCs收集率和治理率,杜绝稀释排放现象。针对企业的生产运行台账记录收集整理工作展开监管。开展VOCs有组织排放口定期监测。”项目时效炉、加热 炉、固化炉等以天然 气为燃料,有效减少 了二氧化硫及氮氧 化物的排放,产生的 燃烧废气收集后引 高排放,喷涂工序产 生的NMHC经水喷 淋+活

12、性炭吸附处理 后通过15m高排气 筒排放,不会对周围 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相 符34 、与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文一村鹤田路1号,根据广州市城市环 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本项目不在所公布的 41 个生态保护红线区 范围内,同时不属于划分的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保护空间管控区域内,也不 属于饮用水管控区、水源涵养区、超载管控区、珍稀水生生物生境保护区域内及大气污染物存量重点减排区、空气质量功能区一类区。详见附图10、附图 12。根据附图11,本项目位于大气污染物增量严控区内。根据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13、年)中第二十条“(4)大气污染物增量严控区,即评价出的对区域空气质量影响大的源头敏感区和聚集脆弱区。总面积668.0 平方公里, 占广州市域国土面积的9.0,主要包括增城区北部与从化区南部 交界地区、从化区西南部和北部地区、白云区西部与花都区西南部交界地区, 共涉及238个村(社区)。区内禁止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煤电项目,禁止新 (改、扩)建钢铁、建材、焦化、有色、石化、化工等高污染行业项目;禁止 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禁止新建涉及有毒有害气体排放的项目;优先淘汰区域内现存的上述禁止项目。 ”本项目属于铝压延加工及金属表面及热处理加工,且工业炉窑使用天然气 作为原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TSP 、NMHC 、SO2 、NOx 、碱雾,不涉及有毒 有害气体排放,因此本项目不属于上述大气污染物增量严控区要求的禁止类项目。综上,本项目符合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的相关要求。5、与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花都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花府202113 号)相符性分析环境空气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修订)的通 知(穗府【2013】17 号),本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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